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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昌九:ST昌九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27

证券代码:600228 证券简称:ST昌九 公告编号:2021-029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鉴于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3月完成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资产交割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登记,公司的资产、主营业务及股权结构等均发生变更,为真实、准确的反映本公司财务状况,公司拟变更部分原有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采用上海中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中彦”)对应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后,公司合并报表参照反向购买原则编制,对上海中彦而言,不存在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变更,因此不存在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不会对公司股东权益、总资产、净资产等相关财务指标造成影响。

一、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公司2020年度开始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向上海中彦全体股东购买其持有的上海中彦100%股权。公司于2021年3月完成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资产交割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登记。公司的资产、主营业务及股权结构等均发生变更,为真实、准确的反映本公司财务状况,公司拟变更部分原有的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采用上海中彦对应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议案》。

二、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及影响

1、会计政策变更简介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割及登记完成后,公司的资产、主营业务及股权结构等均发生变更,为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变更部分原有的会计政策,采用上海中彦的会计政策。根据重大资产重组交割完成日,公司自2021年3月12日起经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执行上海中彦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对公司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1)固定资产

变更前:

(1)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本公司租入的固定资产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时,确认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①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本公司。

②本公司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本公司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③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④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⑤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本公司才能使用。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 大修理费用

本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生的大修理费用,有确凿证据表明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部分,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在定期大修理间隔期间,照提折旧。

变更后:

(1) 后续支出

仅在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否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采用新《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2)收入

变更前:

(1)一般原则

收入是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简称商品)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本公司确认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承诺的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时段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

(2)具体会计政策

商品销售收入

本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是丙烯酰胺晶体、水剂等产品收入,本公司将商品交于客户时完成履约义务,客户取得相关商品的控制权。将客户的签收时点作为控制权转移时点,确认收入。

变更后:

(1) 一般原则

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1)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2)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3)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4)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

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公司确认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作为退货负债,不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2) 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政策:

① 导购服务

公司向电商、品牌商提供电商导购服务,用户通过公司网站或App中的商品链接进入电商、品牌商网站下单购买,公司按实际完成交易金额的一定比例获取佣金收入。具体收入确认方法如下:

1)有联盟平台且联盟提供当月佣金信息的,公司按照在联盟后台查看的当月佣金确认为当月收入,正式结算佣金和已确认佣金的差异调整在结算当月。

2)有联盟平台但是联盟不提供当月佣金信息的,或者无联盟平台的,公司通过数据中心接口从联盟平台提取订单信息,或者从公司数据中心提取订单信息,按历史经验估计订单折损率和平均佣金率后确认为当月收入。公司按合同约定,在次月或隔月与客户正式结算佣金后,将正式结算佣金和已确认佣金的差异调整在结算当月。

②广告推广服务

1)按天计价广告收入,公司根据广告发布合同及广告发布排期的约定提供广告展示服务并根据广告发布进度确认收入。

2)按照点击量、注册量计价广告收入,双方对相关服务,服务效果进行确认,公司根据经双方确认的效果结算单确认收入。

③ 平台技术服务

1)客户关系管理服务

公司接受客户委托,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替客户管理其客户的服务。月末公司依据完成服务量进行暂估,在与客户进行对账结算时,将差额部分调整在当期。

2)商城服务

公司利用自营电商系统为合作商家提供商品展示、后台管理,并根据其在该商场平台上的交易金额收取一定比例的服务费。公司在交易完成后确认技术服务收入。

④ 其他产品及服务

公司提供的其他业务,按照协议约定条件确认收入。

(3)政府补助

变更前: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采用总额法,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变更后: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4)租赁

变更前:

本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确认为融资租赁,除融资租赁之外的其他租赁确认为经营租赁。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

经营租赁的租金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变更后: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本公司于租赁期开始日确认使用权资产,并按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租赁负债。

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以及在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需支付的款项等。按销售额的一定比例确定的可变租金不纳入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的使用权资产包括租入的设备、房屋及建筑物等。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已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初始直接费用等,并扣除已收到的租赁激励。

本公司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若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是否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则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当可收回金额低于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时,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对于租赁期不超过12 个月的短期租赁和单项资产全新时价值较低的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将相关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本公司的租赁分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

(1) 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按照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

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应收融资租赁款应当以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本公司按照固定的折现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收入。

3、当期和各个列报前期财务报表中受影响的项目名称和调整金额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涉及对前期财务报表项目和报表的调整。

(二)会计估计的变更

1、会计估计变更简介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的资产、主营业务及股权结构等均发生变更。为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变更部分原有的会计政策,采用上海中彦的会计估计。根据重大资产重组交割完成日,公司自2021年3月12日起经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执行上海中彦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估计进行

相应变更。

2、会计估计变更的具体内容

(1)金融工具

变更前:

(1) 金融工具的减值

当单项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取得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①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组合构成
应收票据组合1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银行承兑汇票
组合组合构成
应收账款组合1应收货款
组合组合构成
其他应收款组合1应收往来款
其他应收款组合2应收备用金、押金和保证金
其他应收款组合3应收其他款

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

① 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款项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确定组合的依据预期信用损失的确认方法
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小的银行预期信用损失率为零
商业承兑汇票根据承兑人的信用风险划分同应收账款
应收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账款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为零
应收客户账款其他客户以账龄组合为基础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往来款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为零
其他应收保证金日常经营活动中支付的保证金预期信用损失率为零
其他应收款项日常经营活动中的其他应收款项以账龄组合为基础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账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1至6个月1.00%1.00%
7至12个月5.00%5.00%
1至2年10.00%10.00%
2至3年50.00%50.00%
3年以上100.00%100.00%

变更前:

(1) 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类别折旧方法使用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年限平均法25-4053.80-2.375
机械设备年限平均法14-3056.786-3.17
运输设备年限平均法12-1557.917-6.333
其他设备年限平均法12-1457.917-6.786
分类折旧方法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年折旧率
服务器年限平均法3年5.00%31.67%
办公家具年限平均法5年5.00%19.00%
其他电子设备年限平均法3年5.00%31.67%

3.会计估计变更对当期和未来期间的影响数

鉴于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是针对法律上的上市公司母公司原有的会计估计而言,而法律上的上市公司母公司涉及上述变更的资产、负债均已于2021年3月置出,其置出过程已实现所有相关的损益。对上海中彦而言,不存在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而合并报表参照反向收购原则编制,因此不存在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综上所述,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未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

4.会计估计变更对变更日前三年公司相关数据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对上海中彦而言,不存在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而合并报表参照反向收购原则编制,因此不会对上海中彦2018、2019、2020年的利润总额、净资产或总资产造成影响。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变更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

六、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发表意见:“根据我们的工作程序,我们没有发现公司编制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专项说明所载资料与我们审核的会计资料及相关信息在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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