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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柯玛:澳柯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27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在2020年度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各项工作,认真履行职责。

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由2名独立董事及1名董事组成。2020年5月,公司董事会换届调整了审计委员会成员,调整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周咏梅女士、孟庆春先生、董事徐玉翠女士等3名委员组成。三位委员均具有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其中,独立董事周咏梅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并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各位委员均亲自出席。具体如下:

1、2020年4月23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主要内容为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与会委员一致同意将其提交公司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进行审议。

2、2020年4月27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本次会议主要内容为审议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与会委员一致同意将其提交公司七届二十三次董事会进行审议。

3、2020年8月19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本次会议主要内容为审议公司2020年半年度财务报告,与会委员一致同意将其提交公司八届三次董事会进行审议。

4、2020年10月28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本次会议主要内容为审议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与会委员一致同意将其提交公司八届四次董事会进行审议。

另外,在公司2019年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还召开了3次与独立董事、管理层及年审机构的沟通会。具体如下:

1、2020年3月12日,召开了与独立董事、管理层及年审机构的事前沟通会。本次沟通会主要就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安排、2019年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内控情况以及

2019年年报编制计划等进行沟通,并审阅公司2019年度初始会计报表。

2、2020年4月3日,召开了与独立董事、管理层及年审机构的事中沟通会。本次沟通会主要就审计配合情况、事前沟通中会计师注意事项的落实情况以及公司尚需完成的工作等进行沟通,并督促年审机构按原定审计计划及时出具审计报告。

3、2020年4月23日,召开了与独立董事、管理层及年审机构的事后沟通会。本次沟通会主要就公司2019年年度审计情况进行总结,并审阅公司2019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年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调查和评估,并在审计工作过程中与其进行了充分沟通。我们认为: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体现出良好执业水平和职业道德;同时,项目组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记录。经综合考量,我们提出了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并获得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认为:公司2020年度各期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情况,同意将其提交公司相关董事会进行审议。

3、指导内部审计工作,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积极保持与公司内审工作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并督促内审工作的实施,评价内部审计工作结果,监督落实审计问题的整改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队伍建设提出建议,支持内部审计工作有效开展。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公司内部审计能够有效运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作用,积极推动公司内控制度建设,通过听取公司相关部门关于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的汇报以及实地调研等,帮助公司制定内控缺陷整改方案,建立与公司管理模式相适应的内控体系,并使之得到有效执行。总体来看,公

司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并在经营过程中得到了有效执行,不存在影响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重大或重要缺陷。

4、审核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协议等文件资料,并就有关情况与管理层进行了沟通。认为:公司预计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交易各方的经营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市场化原则,定价原则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所有委员均出席了全部会议,无一人缺席,做到了勤勉敬业,恪尽职守,圆满地完成了报告期内的各项工作,促进了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

审计委员会委员: 周咏梅 孟庆春 徐玉翠

2021年3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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