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2020年度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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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1-2
二、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3-11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793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8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9.23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88,294,000.00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人民币46,450,107.55元和增值税2,787,006.45元后,主承销商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账号为:36620188000334268)人民币1,284,130,000.00元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陀支行(账号为:70100122000146669)人民币254,926,886.00元。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合计为人民币1,588,294,000.00元,扣减保荐及承销费(不含增值税)人民币46,450,107.55元,另扣减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人民币12,575,134.42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29,268,758.0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9年10月2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19)验字第60798948_B04号)。
(二)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项目 | 金额(人民币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1,588,294,000.00 |
减:券商含税承销佣金及保荐费 | 49,237,114.00 |
收到募集资金总额 | 1,539,056,886.00 |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 | 146,578,985.00 |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含税发行费用的金额 | 4,089,919.91 |
减:支付含税发行费用的金额 | 8,303,648.02 |
减: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1 | 342,223,680.15 |
减:投资产品余额2 | 1,056,000,000.00 |
减:以超募资金投入在建项目3 | 13,654,939.00 |
加:投资产品收益 | 49,226,111.11 |
加:利息收入 | 2,085,516.87 |
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19,517,341.90 |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共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存储余额 | 备注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 | 36620188000334268 | 募集资金专户 | 12,952,059.95 | -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陀支行 | 70100122000146669 | 募集资金专户 | 6,420,088.68 | -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陀支行 | 70100122000183812 | 募集资金专户 | 145,193.27 | - |
合计 | 19,517,341.90 |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经公司2019年11月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不超募投项目建设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经公司2019年11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不超募投项目建设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经公司2020年12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5,600万元的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不超募投项目建设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第八次会议决议有效期结束至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已就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于2020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期末余额为人民币1,056,000,000.00元,其中: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购买的投资产品,期末余额为人民币1,030,000,000.00元;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陀支行购买的投资产品,期末余额为人民币26,000,000.00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经公司于2019年12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计人民币13,000,000.00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该事项已于2020年2月14日获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已就该事项出具核查意见。经公司于2020年5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超募资金用途并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建华生物奉贤基地一期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3,241.18万元(含利息)超募资金,以及前次用作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1,311.04万元(含利息)超募资金,合计4,552.22万元(含利息)的超募资金,用于投资公司建华生物奉贤基地一期建设项目。因此,上述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不再进行。该事项已于2020年6月29日获公司201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已就该事项出具核查意见。于2020年度,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经公司于2020年5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超募资金用途并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建华生物奉贤基地一期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人民币3,241.18万元(含利息)超募资金,以及前次用作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1,311.04万元(含利息)超募资金,合计人民币4,552.22万元(含利息)的超募资金,用于投资公司建华生物奉贤基地一期建设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已于2020年6月29日获公司201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已就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于2020年度,公司以超募资金人民币13,654,939.00元用于上述在建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