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1599 公司简称:浙文影业
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鹿港科技有限公司、江苏鹿港乐野科技有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鹿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洪泽县宏港毛纺有限公司、鹿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鹿港科技(香港)有限公司、江苏鹿港朗帕服饰有限公司、张家港美伦精品酒店有限责任公司、洪泽美伦精品酒店有限责任公司、世纪长龙影视有限公司、海宁狮门影业有限公司、上海西岸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创视纪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新疆瀚龙影视有限公司、晋江柏菲影视有限公司、浙江天意影视有限公司、世纪长龙(香港)影业投资有限公司、鹿港互联网影视(北京)有限公司、江苏鹿港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霍尔果斯向日葵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张家港市塘桥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张家港市鹿港新型墙体环保材料有限公司、杭州勾山影业有限公司、江苏鹿港天纬科技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 占比(%)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 100%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 100% |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内部控制制度与内部控制评价办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
税前利润 | 错报≥税前利润的10% | 前利润的5%≤错报<税前利润的10% | 错报<税前利润的5% |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 | 公司会计报表、财务报告及信息披露等方面发生重大违规事件;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该缺陷涉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注册会计师发现公司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公司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
重要缺陷 | 公司会计报表、财务报告及信息披露等方面不完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披露要求,导致财务报表出现重要错报;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注册会计师发现公司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要错报,而公司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
一般缺陷 | 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
指标名称 |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
直接损失金额 | 直接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2% | 资产总额的0.5%≤直接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 | 直接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0.5% |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 | 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除政策性亏损原因外,公司连年亏损,持续经营能力受到挑战;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者制度系统性失效;公司管理层人员纷纷离开或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被媒体频频曝光,负面新闻不断;公司内部控制重大缺 |
陷未得到有效整改;新扩充重要下属单位经营难以为继。 | |
重要缺陷 | 公司因管理失误发生依据上述定量标准认定的重要财产损失,控制活动未能防范该失误;财产损失虽然未达到和超过该重要性水平,但从性质上看,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公司一般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公司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得到有效整改。 |
一般缺陷 |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建立了内部控制,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财务报告真实可靠,资产安全,业务合法合规,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重大缺陷,能够合理地保证内部控制目标的达成。2021年,公司将继续遵循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相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持续完善公司规章制度体系,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内控缺陷整改的过程监控,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持续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蒋国兴
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