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现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部分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0年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1、该方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我们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不进行现金分红,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派送红股,是基于对2020年公司实际做出的客观判断,目的是为了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定和长期发展,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预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同意子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
1、公司本年度尚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2、本次担保主要是为了进一步促进下属公司的生产发展,解决其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本次担保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增加公司盈利水平,提高上市公司质量。鉴于提供担保的对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为其提供的担保风险较小、可控性强。
3. 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4. 本次担保符合诚实、信用和公平公正的原则,为其债务提供责任保证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同意子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能够适应公司现阶段的经营发展需要,有效保障公司各项业务的健
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评价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执行和监督情况,对此无异议。
四、《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核定并发放,薪酬数据属实,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魏鹏举 吴小亮 张雷宝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