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云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江苏云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就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做出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 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田豪女士、石向欣先生及董事张奎先生三名成员组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由田豪女士担任。
二、 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具体如下:
会议届次 | 召开时间 | 议案内容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 2020-2-27 | 1、审议《关于同意报出<公司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 2020-4-30 | 审议《关于同意报出<公司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 | 2020-8-16 | 1、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 |
员会第六次会议 | 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上半年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的议案》。 |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 2020-10-22 | 审议《关于同意报出公司2020年1月至2020年9月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的议案》 |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积极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督促公司切实执行相关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有章可循,促进了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同时,我们重点关注内部审计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总结,督促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执行审计计划,关注内部审计工作进展,并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促进了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对于提升公司规范治理水平产生了积极影响。
(四)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在对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天运”)审计工作进行监督的基础,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天运在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恪尽职守,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勤勉尽责,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质、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中天运具为聘任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单位,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的相关资格,并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雄厚的专业服务能力。审计人员具备审计工作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相关执业证书,所有职员未在公司任职,除了法定审计必要费用外,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形式的经济利益。中天运与公司不存在互相投资的情况,亦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审计小组成员与公司决策层不存在关联关系,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天运符合为公司审计的独立性要求。
在全面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审计工作基础上,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天运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向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中天运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五) 协调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协调解决审计中的问题,促进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更为有效,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很好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四、 报告期内总结评价
2021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职责,在监督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内外部审计与内控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告等方面充分发挥专业作用,对促进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完善公司审计工作和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合法权益起到积极的作用。
特此报告。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云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之签署页)
委员签字:
田 豪 石向欣
张 奎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