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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拉电子:法拉电子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27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八届2021年第一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1年3月25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五)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为董事长严春光先生。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1、《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2、《2020年度财务报告》,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3、《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4、《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要求对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进行了评价,认为其在2020年12月31日(基准日)有效。公司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过程中也未发现与非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缺陷。

5、《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6、《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7、《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本报告期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555,558,927.85元人民币,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989,352,475.89元,减去发放的2019年度股利292,500,000.00元,2020年度未分配利润为2,252,411,403.74元。

为了更好地回报股东,结合公司目前经营稳定及现金充裕,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20年度末股本22,5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实施每10股派送红利13元(含税)的分配预案,派发现金总额为人民币292,500,000.00元,利润分配后结存未分配利润为1,959,911,403.74元。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所属行业实际情况和公司发展战略需求,在维护了中小股东利益的同时,也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等的有关规定,对本利润分配预案表示同意。

8、《2020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9、《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

10、《关于确认公司委托理财事项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11、《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召开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1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以及《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按照上述会计准则规定,进行相应会计政策变更。

与原租赁准则相比,新租赁准则的核心变化是取消了承租人关于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要求承租人对所有租赁(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在资产负债表中均确认相应的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13、《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特此公告。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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