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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交通:龙江交通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27

证券代码:601188 证券简称:龙江交通 公告编号:临2021-012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关联交易涉及的价格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定价原则,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形成依赖。

? 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对关联交易审议披露的要求,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依据上年度在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龙江银行”)存款情况以及与控股股东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龙高集团”)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的经营计划,对2021年全年累计发生的同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进行了合理预计,具体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3月25日,公司召开了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3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表决一致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价格客观公允,关联交易公平、合理。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上年(前次)预计金额上年(前次)实际发生金额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存款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5,000.0057,000.00预期定期存储 超额达成
其 他黑龙江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50.0050.00——
合 计-55,050.0057,050.00——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本次预计 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存款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7,200.0046.1257,000.0057,000.0046.16定期存储预期
其 他黑龙江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50.0010050.0050.00100——
合 计-57,250.0057,050.0057,050.00——

银监会核准的其他业务。

2020年度,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2,821.09亿元、净资产179.09亿元、主营业务收入46.40亿元、净利润7.56亿元。

2.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经开区哈平路集中区星海路20号A栋301室

注册资本:520,523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春雨

主营业务:公路工程施工贰级。高等级公路的开发,建设,管理,养护,经营。粮油,普通机械,办公设备,汽车配件,房屋租赁,建筑材料。

2020年度,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集团公司总资产75.33 亿元、净资产62.2亿元、主营业务收入5.77亿元、净利润2.28亿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参股公司,本公司持有其7.9677%的股份,为该行第三大股东。公司于2013年10月向龙江银行派驻董事一名,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龙江银行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集团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33.48%。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龙江银行的关联交易为公司在龙江银行办理的正常存款业务,不会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正常经营,履约能力较强,具有相应的支付能力;公司与龙高集团的关联交易已按照合同执行,龙高集团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公司与龙江银行的关联交易

本公司在龙江银行存款类持续性日常关联交易为本公司日常业务过程中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具体交易条款系根据存款性质、存款金额及期限、市场状况及适用行业惯例按公平原则协商订立。

(二)公司与龙高集团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13年6月3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 201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龙高集团签订土地、房产租赁合同的议案》,资产租赁价格遵循客观、

公正和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低于市场价格租赁给公司日常经营使用。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与龙江银行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10年3月成立之初,在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开立了基本存款账款,一直以来银企之间的业务关系良好,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已持有龙江银行7.97%的股份,并于2013年10月向龙江银行派驻董事一名。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龙江银行成为本公司关联法人,但并不影响公司在其开设银行账户的正常使用,亦不会影响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公司与龙高集团的关联交易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2013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大股东龙高集团履行承诺回购房产的议案》,龙高集团回购哈大高速公路运营管理配套的分公司办公楼接楼、分公司车库、机电系统办公室、安达站接楼、三八站接楼、承平站接楼、哈站接楼和大庆站接楼及养护分公司车库等9处房产(包含公司上市时龙高集团承诺回购的8处房产)。2013年6月公司与龙高集团签订租赁协议,向龙高集团租赁上述房产,年租金50万元,租赁期限至哈大高速公路收费权终止或不再经营哈大高速公路收费权时。

本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系因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而发生,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此项交易不会影响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3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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