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11 证券简称:冰轮环境 公告编号:2021-009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事务所情况
1.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大信在全国设有31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员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17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449人,其中合伙人144人,注册会计师1203人,注册会计师较上年增加25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19年度业务收入14.9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3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1亿元。2019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65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74.78亿元,收费总额2.13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018-2020年度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0年12月31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债券持有人起诉五洋建设、陈志樟、德邦证券、本所等中介机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中介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所不服判决已提出上诉。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2018-2020年度,大信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5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2018-2020年度,从业人员中2人受到行政处罚、34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二)项目成员情况
1.项目组人员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田城
拥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资质,具备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过胜利股份、冰轮环境、鲁商发展、力源信息、毅昌科技等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承办过金城医药、辰欣药业等公司的 IPO 审计业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兰英英
拥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法律职业资格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过冰轮环境等上市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质量控制复核人员
拟安排合伙人陈修俭担任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该复核人员拥有注册会计师资质,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
定。最近三年,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情况
本期拟收费一百零五万元,较上一期无变动。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有证券相关从业资格,工作负责、业务熟练,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1年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够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审议《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审计费用的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2021年3月25日召开的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以 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审计费用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三)独立董事的书面意见;
(四)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