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9日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发出。据此通知,会议于2021年3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关于发起设立良润(溧水)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3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起设立良润(溧水)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属于关联方共同投资事项,不存在依规需要回避的关联董事。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