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执行副总裁王喜瑜先生,执行副总裁、财务总监李莹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12月5日披露了《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司执行副总裁王喜瑜先生,执行副总裁、财务总监李莹女士计划自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A股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A股股份分别不超过38,266股、23,887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喜瑜先生已减持18,900股公司A股股份,减持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 均价 | 减持股数(股A股) | 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股份来源 |
王喜瑜 | 集中竞价 交易 | 2020年12月31日 | 33.59元 人民币/股 | 18,900 | 0.0004% | 股票期权行权所得 |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莹女士未减持公司股份。李莹女士持有公司54,600股A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012%。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注 | ||
股数(股A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A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王喜瑜 | 合计持有股份 | 87,466 | 0.0019% | 68,566 | 0.0015% |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份 | 21,867 | 0.0005% | 17,142 | 0.0004%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65,599 | 0.0014% | 51,424 | 0.0011% |
注:本次减持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本次减持后股份的其他变化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其名下的股份计算其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调整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的情况。本次减持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2、本次减持与公司正在进行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无关联性。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遵守了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