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合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相关媒体报道事项澄清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媒体报道简述
2011年3月31日,《21世纪经济报道》、《上海证券报》等媒体刊登的《杉杉举牌意图:欲与力合股份合作高科技》、《杉杉联军突袭力合股份 关联账户疑似宁波帮》、《神秘账户似与杉杉牵扯 复杂关系网催生利益同盟》等文章对宁波恒益投资有限公司、宁波顺诺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恒益、宁波顺诺”)持有力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股票目的、相关账户与杉杉集团的关系、相关机构和个人可能提前知悉了举牌信息等进行了报道。
二、宁波恒益、宁波顺诺关于媒体报道事项的回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公司应就上述媒体报道事项是否属实予以核实并澄清。为此,本公司于3月31日向宁波恒益、宁波顺诺发出了书面问询函。4月7日,本公司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披露了《关于媒体传闻事项澄清进展公告》后,继续敦促宁波恒益、宁波顺诺尽快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月13日,本公司收到宁波恒益、宁波顺诺《关于提请股东尽快答复〈关注函〉所提问题的函的回复》,内容如下:
1、信息披露义务人经向杉杉集团核实,杉杉集团董事长郑永刚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等媒体采访时所讲述的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披露的相关内容是一致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及郑永刚未向任何媒体表示拟对力合股份进行高科技业务整合的筹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目前以及未来三个月不提议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等对力合股份股价存在重大影响的事项。
2、信息披露义务人经核查,相关媒体报道提及的相关机构与郑永刚先生直接、间接持股企业之关系情况如下:郑永刚先生个人持有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7.45%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联合铜箔(惠州)有限公司持有中融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股份。相关媒体报道提及的其他机构与郑永刚先生直接、间接持股企业没有任何关系。
相关媒体报道所提及相关自然人现或曾在郑永刚先生直接、间接持股企业任职情况如下:陈远自2004 年2月至2010 年8月在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长,2010 年8月至今任中融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赵海云自2006年6月至2008 年4月在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裁。黄宝育于2009年6月至今在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任副董事长兼董秘,2010年8月任中融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袁梅于2004 年12月至今在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2010 年8月至今任中融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代明华自2007年6月至2009年6月在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长。相关媒体报道提及的其他自然人与郑永刚先生直接、间接持股企业没有任何关系。
3、经核查,信息披露义务人筹划、购买力合股份股票是经公司实际控制人授权,集团专业部门负责人筹划、操作。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和内部相关人士筹划、购买力合股份股票从未向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包括相关媒体报道提及的机构和个人)透露过相关信息。相关信息知情人(含直系亲属)没有购买力合股份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1、本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本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本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本公司及控股股东承诺,未来3个月内不会筹划对本公司股价产生重大影响的资产重组、增发等重大事项。
四、本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本公司的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