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72 | 股票简称:众兴菌业 | 公告编号:2021-030 |
债券代码:128026 | 债券简称:众兴转债 |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2021年0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与时间:2021年04月16日(星期五)下午2:30开始;
2、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2021年04月16日(星期五),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04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1年04月1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04月16日下午3: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
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截至2021年04月12日(星期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和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
天水国家农业科技园区(麦积区中滩镇)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序号 | 审议议案名称 |
1.00 | 《关于审议<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 《关于审议<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 《关于审议<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00 | 《关于审议<2020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
5.00 | 《关于审议<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6.00 | 《关于审议<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7.00 | 《关于审议<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
8.00 | 《关于审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9.00 | 《关于审议<2020年度报告>及<2020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
10.00 | 《关于审议<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11.00 | 《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12.00 | 《关于审议<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绩效方案>的议案》 |
13.00 | 《关于审议<2021年度监事薪酬(津贴)绩效方案>的议案》 |
14.00 | 《关于预计2021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15.00 | 《关于预计2021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
16.00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
17.00 |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8.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18.01 | 《拟提名刘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18.02 | 《拟提名高博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18.03 | 《拟提名陶春晖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18.04 | 《拟提名王国庆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18.05 | 《拟提名姚伯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18.06 | 《拟提名张宇飞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19.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19.01 | 《拟提名彭玲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19.02 | 《拟提名巨铭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19.03 | 《拟提名刘遐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20.00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20.01 | 《拟提名王银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20.02 | 《拟提名赵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除审议上述议案外,作为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议程之一,董事会独立董事彭玲女士、巨铭先生及刘遐先生将在会上做2020年度述职报告。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请查阅2021年03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三)特别强调事项
公司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18.00、议案19.00、议案20.00均为逐项表决议案,且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 (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提案编码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审议<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2.00 | 《关于审议<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3.00 | 《关于审议<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4.00 | 《关于审议<2020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 √ |
5.00 | 《关于审议<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
6.00 | 《关于审议<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 |
7.00 | 《关于审议<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 √ |
8.00 | 《关于审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
9.00 | 《关于审议<2020年度报告>及<2020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 √ |
10.00 | 《关于审议<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 |
11.00 | 《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12.00 | 《关于审议<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绩效方案>的议案》 | √ |
13.00 | 《关于审议<2021年度监事薪酬(津贴)绩效方案>的议案》 | √ |
14.00 | 《关于预计2021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
15.00 | 《关于预计 2021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 √ |
16.00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 √ |
17.00 |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累积投票提案 | ||
18.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6)人 |
18.01 | 《拟提名刘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 |
18.02 | 《拟提名高博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 |
18.03 | 《拟提名陶春晖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 |
18.04 | 《拟提名王国庆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 |
18.05 | 《拟提名姚伯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 |
18.06 | 《拟提名张宇飞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 |
19.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19.01 | 《拟提名彭玲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 |
19.02 | 《拟提名巨铭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 |
19.03 | 《拟提名刘遐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 |
20.00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20.01 | 《拟提名王银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 |
20.02 | 《拟提名赵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 |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 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上述证件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以资料送达公司时间为准。(须在登记时间2021年04月13日下午4:30前送达公司证券与投资部)。
(二)登记时间
2021年04月13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电子邮件或信函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三)登记地点
天水国家农业科技园区(麦积区中滩镇)公司会议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中滩镇天水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2、邮政编码:741030
3、电话:0938-2851611
4、传真:0938-2855051
5、联系人:杨强强
6、电子邮箱:gstszxjy@163.com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03月2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72,投票简称:“众兴投票”。
2、议案的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00-17.00为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本次股东大会设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所有议案(即议案1.00-17.00)进行投票。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8.00、议案19.00及议案20.00为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 (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04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1年04月1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04月16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完毕。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审议<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审议<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审议<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审议<2020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审议<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审议<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审议<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审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审议<2020年度报告>及<2020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 √ | |||
10.00 | 《关于审议<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 | |||
11.00 | 《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12.00 | 《关于审议<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绩效方案>的议案》 | √ |
13.00 | 《关于审议<2021年度监事薪酬(津贴)绩效方案>的议案》 | √ | |||
14.00 | 《关于预计2021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
15.00 | 《关于预计 2021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 √ | |||
16.00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 √ | |||
17.00 |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累积投票提案 | 累积投票议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18.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6)人 | 选举票数 (票) | ||
18.01 | 《拟提名刘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 | |||
18.02 | 《拟提名高博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 | |||
18.03 | 《拟提名陶春晖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 | |||
18.04 | 《拟提名王国庆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 | |||
18.05 | 《拟提名姚伯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 | |||
18.06 | 《拟提名张宇飞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 | |||
19.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选举票数(票) | ||
19.01 | 《拟提名彭玲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 | |||
19.02 | 《拟提名巨铭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 | |||
19.03 | 《拟提名刘遐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 | |||
20.00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选举票数(票) | ||
20.01 | 《拟提名王银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 | |||
20.02 | 《拟提名赵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 |
注:1、议案1.00-17.00,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在议案对应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 ”,每一议案只能选择“同意”、“反对”、“弃权”三者中的之一,多选、未选、错选、字迹无法辨认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2、议案18.00、议案19.00和议案20.00,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在议案对应的表决意见选项填写选举票数。填写的选票数必须合规有效。
3、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和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姓名(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书签署日: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