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03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该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8,959,293.0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53,448,939.65元,扣除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4,955,021.25 元,减去报告期已分配的普通股股利33,893,702.50元,年末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03,559,508.92 元。
公司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9,550,212.48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93,994,544.27元,扣除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4,955,021.25 元,减去报告期已分配的普通股股利33,893,702.50元,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4,696,033.00 元。
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报表数据孰低原则,公司2020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4,696,033.00 元。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结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同时鉴于公司在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可能存在因“众兴转债”转股而引起的股本变动情况,故公司拟以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以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情况下提出,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同意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要求。
我们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是在2020年经营业绩的基础上制定的,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之情形,有利于培养投资者长期支持与投资公司的信心。
因此,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0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