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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兴菌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26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03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对现行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8年12月0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以下统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 年01月0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01月01日起施行。按照财政部规定的时间,公司于2021年01月0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2、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按照财政部规定的时间,公司于2021年01月0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3、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01月01日起对所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和低价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 年01月0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2021年0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在董事会审议批准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七、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八、备查文件

1、《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03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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