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72 | 股票简称:众兴菌业 | 公告编号:2021-019 |
债券代码:128026 | 债券简称:众兴转债 |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03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包括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2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含截至董事会召开日未到期的委托理财产品金额,下同)进行委托理财,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委托理财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120,000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进行委托理财的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及资金来源
为提高公司(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从而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并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二)委托理财额度
使用不超过12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的委托理财金额(含前述投资收
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不得超过120,000万元。
(三)委托理财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委托理财品种
公司拟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等金融机构进行风险可控的投资理财或者购买其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委托理财的审议程序
在投资理财项目实施前,公司财务部和证券与投资部负责对拟投资理财项目进行经济效益可行性分析、风险评估,并上报公司管理层;投资项目开始实施后,财务部负责投资理财项目的运作和管理,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报告投资盈亏情况。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委托理财项目的审计与监督。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可以对委托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开展的委托理财业务通过选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可避免理财产品政策性、操作性变化等带来的投资风险;公司通过与合格金融机构的日常业务往来,能够及时掌握所投资理财产品的动态变化,从而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自有资金状况和理财产品的收益及风险情况,审慎开展委托理财事宜。
(一)投资风险分析
1、收益不确定性风险: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经济走势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资金流动性风险: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价格因素影响,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相比于货币资金存在着
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3、操作风险:相关工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存在不确定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做好投资理财产品前期调研和可行性论证,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并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防范公司投资风险,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
2、公司对委托理财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3、独立董事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对委托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内部审计部核实的基础上,必要时由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有权聘任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投资理财资金的专项审计。监事会定期或不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4、强化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及提高工作人员专业素养。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根据公司(子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和财务状况,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流动性、安全性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公司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包括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并增加收益,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项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包括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子公司)根据建设项目的进展情况以及日常资金的需求情况,在确保
不影响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