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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尔生物: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26

证券简称:海尔生物 证券代码:688139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1年3月

目录

一、释义 ...... 3

二、声明 ...... 4

三、基本假设 ...... 5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 6

(一)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分配情况 ...... 6

(二)激励方式、来源及数量 ...... 7

(三)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授予日、归属安排 ...... 8

(四)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 9

(五)激励计划的授予与归属条件 ...... 10

(六)激励计划其他内容 ...... 13

五、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 13

(一)对海尔生物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是否符合政策法规规定的核查意见 ...... 13

(二)对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可行性的核查意见 ...... 14

(三)对激励对象范围和资格的核查意见 ...... 14

(四)对股权激励计划权益授出额度的核查意见 ...... 15

(五)对上市公司是否为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 ...... 15(六)对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定价方式的核查意见 ...... 16

(七)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的核查意见 ...... 17

(八)对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财务意见 ...... 18

(九)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股东权益影响的意见 ...... 18

(十)对上市公司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的合理性的意见 ...... 19

(十一)其他 ...... 20

(十二)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 ...... 21

六、备查文件及咨询方式 ...... 22

(一)备查文件 ...... 22

(二)咨询方式 ...... 22

一、释义

1. 上市公司、公司、海尔生物:指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 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本计划:指《青岛海尔生

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3. 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

相应的获益条件后分次获得并登记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 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含子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5. 授予日:指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

6. 授予价格: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7. 有效期:从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的期间。

8. 归属:激励对象满足获益条件后,上市公司将股票登记至激励对象账户的行为。

9. 归属条件: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设立的,激励对象为获得激励股票所需满足的获益条件。

10. 归属日: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满足获益条件后,获授股票完成登记的日期,必

须为交易日。

11.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2.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13. 《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14. 《上市规则》:指《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15. 《公司章程》:指《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16.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7. 证券交易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18. 《指南第4号》:《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

19. 元/万元/亿元:指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二、声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报告特作如下声明: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公司提供,本计划所涉及的各方已向独立财务顾问保证:所提供的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所有文件和材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遗漏、虚假或误导性陈述,并对其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仅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公司股东是否公平、合理,对股东的权益和上市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发表意见,不构成对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均不承担责任。

(三)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它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四)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上市公司全体股东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

(五)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勤勉、审慎、对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尽责的态度,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深入调查并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调查的范围包括上市公司章程、薪酬管理办法、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相关公司财务报告等,并和上市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有效的沟通,在此基础上出具了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并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系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上市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制作。

三、基本假设

本财务顾问所发表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系建立在下列假设基础上:

(一)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无重大变化;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所依据的资料具备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三)上市公司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出具的相关文件真实、可靠;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存在其他障碍,涉及的所有协议能够得到有效批准,并最终能够如期完成;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各方能够诚实守信的按照激励计划及相关协议条款全面履行所有义务;

(六)无其他不可预计和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海尔生物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和修订,根据目前中国的政策环境和海尔生物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的激励对象实施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将针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专业意见。

(一)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分配情况

1.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171人,约占公司全部职工人数1,433人(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12%,包括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含海尔生物独立董事、监事、外籍员工、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以上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和本激励计划考核期内与公司(含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聘用关系或劳务关系。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国籍职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获授限制性股票占授予总量的比例获授限制性股票占当前总股本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刘占杰中国董事,总经理15.507.750%0.049%
王稳夫中国副总经理3.501.750%0.011%
陈海涛中国副总经理3.501.750%0.011%
王广生中国副总经理3.501.750%0.011%
莫瑞娟中国首席财务官3.501.750%0.011%
黄艳莉中国董事会秘书2.251.125%0.007%
巩燚中国核心技术人员9.004.500%0.028%
滕培坤中国核心技术人员3.501.750%0.011%
刘吉元中国核心技术人员2.251.125%0.007%
张江涛中国核心技术人员2.251.125%0.007%
二、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161人)管理骨干(21人)37.2518.625%0.117%
业务骨干(140人)114.0057.000%0.363%
合计(共171人)200.00100%0.634%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外籍员工、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激励方式、来源及数量

1.本激励计划拟授出的权益形式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及种类

公司将通过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作为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

2.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的数量及占公司股份总额的比例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00.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31,707.1758万股的约0.63%。无预留权益。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0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

(三)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授予日、归属安排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授予日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公司须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60 日内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 60 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当及时披露不能完成的原因,并宣告终止实施计划。根据《管理办法》规定不得授出权益的期间不计算在 60 日内。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若根据以上原则确定的日期为非交易日,则授予日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为准。3.归属安排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归属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归属时间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50%
第二个归属期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30%
第三个归属期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20%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归属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一年归属,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失效。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四)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1.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42.76元,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42.76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2.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依据本激励计划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 85.82元的 50% 确定,为每股42.76元。

(1)本激励计划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为每股78.14元,本次授予价格占前 20 个交易日交易均价的54.72 %;

(2)本激励计划公告前 6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6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 6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为每股76.05 元,本次授予价格占前 60 个交易日交易均价的 56.23%;

(3)本激励计划公告前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 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为每股 73.93元,本次授予价格占前 120 个交易日交易均价的57.84 %。

3. 定价依据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定价方法,是以促进公司发展、维护股东

权益为根本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内在价值的认可,本着激励与约束相容的原则而定。股权激励的内在机制决定了激励计划实施对公司持续经营和股东权益带来正面影响,此次激励计划公司设置了具有较高挑战性的业绩目标,该目标的实现需要发挥核心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本次强激励的定价原则和高业绩目标相匹配。其次公司是基于物联网转型的生物安全领域综合解决方案服务商,遵循人单合一,强调人的价值最大化,企业与个人共同发展,公司希望对优秀人才绩效的绑定可以实现长效性,并通过合理的股权激励政策的实施,实现对员工现有薪酬体系的有效补充,提高激励水平和其全面性。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工具和定价方式的选择综合考虑了激励水平和平衡性、公司股份支付成本,并合理确定了激励对象范围和授予权益数量,遵循了激励约束相容原则,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负面影响,体现了公司实际激励需求,具有合理性。与此同时,激励对象未来的收益取决于公司未来业绩发展、个人绩效表现和二级市场股价。综上,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公司确定了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此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更加稳定核心团队,实现员工利益与股东利益的深度绑定。

(五)激励计划的授予与归属条件

1.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 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 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归属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归属:

(1)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 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 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的不得被授予限制性性股票的情形,该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3)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4)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1年-2023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2020年营业收入值为业绩基数,对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值定比2020年营业收入基数的增长率(A)进行考核,根据上述指标的每年对应的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业绩考核及归属比例安排如下:

归属安排对应考核年度年度营业收入相对于 2020 年增长率(A)
目标值(Am)触发值(An)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202130%20%
第二个归属期202269%44%
第三个归属期2023120%73%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2.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公司营业收入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触发值,所有激励对象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5)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平价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对应的可归属情况如下:

考核结果A、BCD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100%80%0

在公司业绩目标至少均达到触发值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

考核指标业绩完成度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年度营业收入相对于2020年增长率(A)A≥AmX=100%
An≤A<AmX=A/Am*100%
A<AnX=0

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司考核管理办法》执行。若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计划的尚未归属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本激励计划。

(六)激励计划其他内容

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内容详见《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五、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一)对海尔生物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是否符合政策法规规定的核查意见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能行使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不得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

2.海尔生物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股票来源和种类、激励总量及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中的分配、资金来源、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授予条件、有效期、禁售期、归属安排、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

化时如何实施本计划、本计划的变更等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海尔生物承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本激励计划终止实施: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需要终止激励计划的情形。

当公司出现终止计划的上述情形时,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

3.本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海尔生物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符合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

(二)对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可行性的核查意见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明确规定了激励计划生效、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程序等,这些操作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股权激励计划在操作上是可行的。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海尔生物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而且在操作程序上具备可行性。

(三)对激励对象范围和资格的核查意见

海尔生物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全部激励对象范围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下列现象: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外籍员工、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海尔生物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第八条和《上市规则》第十章之

10.4条的规定。

(四)对股权激励计划权益授出额度的核查意见

1.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权益授出总额度

海尔生物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权益授出总额度,符合《上市规则》所规定的: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20%。

2.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权益授出额度分配

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累计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海尔生物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权益授出总额度符合《上市规则》第十章之第10.8条规定,单个激励对象的权益分配额度,符合《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

(五)对上市公司是否为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明确规定:

“激励对象的资金来源为激励对象自筹资金”、“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经核查,截止本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在海尔生物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上市公司不存在为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的现象,符合《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六)对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定价方式的核查意见

海尔生物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42.76元,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42.76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依据本激励计划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 85.82元的 50% 确定,为每股42.76元。

1.本激励计划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为每股78.14元,本次授予价格占前 20 个交易日交易均价的54.72 %;

2.本激励计划公告前 6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6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 6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为每股76.05 元,本次授予价格占前 60 个交易日交易均价的 56.23%;

3.本激励计划公告前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 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为每股 73.93元,本次授予价格占前 120 个交易日交易均价的57.84 %。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定价方法,是以促进公司发展、维护股东权益为根本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内在价值的认可,本着激励与约束相容的原则而定。股权激励的内在机制决定了激励计划实施对公司持续经营和股东权益带来正面影响,此次激励计划公司设置了具有较高挑战性的业绩目标,该目标的实现需要发挥核心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本次强激励的定价原则和高业绩目标相匹配。

其次公司是基于物联网转型的生物安全领域综合解决方案服务商,遵循人单合一,强调人的价值最大化,企业与个人共同发展,公司希望对优秀人才绩效的绑定可以实现长效性,并通过合理的股权激励政策的实施,实现对员工现有薪酬体系的有效补充,提高激励水平和其全面性。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

工具和定价方式的选择综合考虑了激励水平和平衡性、公司股份支付成本,并合理确定了激励对象范围和授予权益数量,遵循了激励约束相容原则,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负面影响,体现了公司实际激励需求,具有合理性。与此同时,激励对象未来的收益取决于公司未来业绩发展、个人绩效表现和二级市场股价。综上,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公司确定了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此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更加稳定核心团队,实现员工利益与股东利益的深度绑定。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海尔生物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及《上市规则》第十章之第10.6条规定,相关定价依据和定价方法合理、可行,有利于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的核查意见1.股权激励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限制性股票的时间安排与考核该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各批次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该计划设置的归属条件中包含对任职期限的要求,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各批次对应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比例分别为占获授总股数的 50%、30%、20%。归属条件达到后,海尔生物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未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这样的归属安排体现了计划的长期性,同时建立了合理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办法,防止短期利益,将股东利益与员工利益紧密的捆绑在一起。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海尔生物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存在

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第二十四、二十五条,以及《上市规则》第十章之第10.5、10.7条的规定。

(八)对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财务意见

根据2006年3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中的有关规定,限制性股票作为用股权支付的基于股权的薪酬,应该按照在授予时的公允价值在生效期内摊销计入会计报表。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考核年度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为了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对公司的影响,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海尔生物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前提下,应当按照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对本次股权激励所产生的费用进行计量、提取和核算,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具体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九)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股东权益影响的意见

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后,股权激励的内在利益机制决定了整个激励计划的实施将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股东权益带来持续的正面影响:当公司业绩提升造成公司股价上涨时,激励对象获得的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成同比例正关联变化。

因此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能够将经营管理者的利益与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全体股东利益紧密结合起来,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提高和股东权益的增加产生积极影响。

经分析,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从长远看,海尔生物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

实施将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股东权益带来正面影响。

(十)对上市公司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的合理性的意见海尔生物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指标分为两个层面,分别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公司始于生物医疗低温存储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基于物联网转型的生物安全领域综合解决方案服务商,主要为生物样本库、药品及试剂安全、血液安全、疫苗安全等场景提供覆盖-196℃至8℃全温度范围内的生物医疗低温存储解决方案;同时,基于用户升级迭代的智能化、信息化管理需求,提供创新性的物联网场景综合解决方案。为实现公司战略目标及保持现有竞争力,本激励计划以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作为公司层面的考核指标,该指标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是预测企业经营业务拓展趋势、衡量公司经营效益及成长性的有效指标。根据本激励计划指标设定,公司2021年-2023年会计年度中,以2020年营业收入值为业绩基数,营业收入增长率触发值需达成20%、44%、73%;营业收入增长率目标值需达成30%、69%、120%。公司在综合考虑了宏观经济环境、公司历史业绩、行业发展状况、市场竞争情况以及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等相关因素的基础上,设定了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指标。本激励计划设定的目标具有挑战性,也体现了全体员工对公司发展的信心和决心,同时也有助于提升公司竞争能力以及调动员工的积极性,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回报。除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外,公司对个人还设置了严密的绩效考核体系,能够对激励对象的工作绩效作出较为准确、全面的综合评价。公司将根据激励对象考核年度绩效考评结果,确定激励对象个人是否达到归属的条件。综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考核指标设定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经分析,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海尔生物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中所确定的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是合理而严密的。

(十一)其他

根据激励计划,除满足业绩考核指标达标外,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归属:

1.海尔生物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需要终止激励计划的情形。

海尔生物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的不得被授予限制性性股票的情形,该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3.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经分析,本财务顾问认为:上述条件符合《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及《上市规则》第十章之第10.7条的规定。

(十二)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

1.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第四部分所提供的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是为了便于论证分析,而从《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概括出来的,可能与原文存在不完全一致之处,请投资者以公司公告原文为准。2.作为海尔生物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独立财务顾问,特请投资者注意,海尔生物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批准。

六、备查文件及咨询方式

(一)备查文件

1.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3.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4.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咨询方式

单位名称: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经办人:鲁红联系电话:021-52583107传真:021-52588686联系地址:上海市新华路639号邮编:200052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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