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75 证券简称:招商南油 公告编号:临2021-007
招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3月2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外运长航集团”)、招商局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工业”)、招商局海通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海通”)、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轮船”)、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港集团”)、招商局能源贸易(新加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油贸”)、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蛇口”)与本公司均受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局集团”)控制,关联方出任的董事张保良、张翼、周斌、张金提和田学浩因与本议案存在利害关系,没有参与此项议案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李玉平、刘红霞和胡正良已事先审议、研究了本次关联交易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予以审议,认为公司与中外运长航集团、招商工业、招商海通、招商轮船、辽港集团、招商油贸和招商蛇口等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是必要的、有利的。交易价格公平合理,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公平合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交易项目 | 关联单位 | 2020年预计交易上限金额 | 2020年实际发生金额 | |
接受劳务 | 代理费、港口费、房租费、船舶修理、综合服务、代购和送供、代储代供业务、改造服务、通信导航设备维护、船员租赁等 | 中国外运长航集团及其下属公司 | 8,000 | 5,868 |
招商工业及其下属公司 | 1,200 | 1,838 | ||
招商海通及其下属公司 | 100 | - | ||
招商轮船及其下属公司 | 1,850 | 107 | ||
辽港集团及其下属公司 | 950 | 509 | ||
采购商品 | 船用燃料、润料、物料、设备、配件等 | 中国外运长航集团及其下属公司 | 9,900 | 2,398 |
招商轮船及其下属公司 | 300 | 723 | ||
招商海通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1,500 | 1,376 | ||
招商油贸及其下属公司 | 30,000 | 15,719 | ||
招商蛇口及其下属公司 | 100 | 9 | ||
销售商品 | 燃油销售等 | 中国外运长航集团及其下属公司 | 5,500 | 2,170 |
招商轮船及其下属公司 | 8,500 | 6,978 | ||
招商工业及其下属公司 | 500 | 1,558 | ||
提供劳务 | 运输服务等 | 中国外运长航集团及其下属公司 | 37,050 | 27,881 |
船员外派服务等 | 招商轮船及其下属公司 | 80 | 55 | |
合计 | 105,530 | 67,189 |
方面较预算减少3,794万元,主要是燃油价格下跌以及业务量减少;提供劳务方面较预算减少9,194万元,主要是受疫情、客户选择其他运输方式等因素影响,业务量下降。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人民币
交易项目 | 关联单位 | 2020年实际发生金额 | 2021年预计交易上限金额 | |
接受劳务 | 代理费、港口费、房租费、船舶修理、综合服务、代购和送供、代储代供业务、改造服务、通信导航设备维护、船员租赁等 | 中国外运长航集团及其下属公司 | 5,868 | 8,000 |
招商工业及其下属公司 | 1,838 | 3,150 | ||
招商海通及其下属公司 | - | 50 | ||
招商轮船及其下属公司 | 107 | 550 | ||
辽港集团及其下属公司 | 509 | 800 | ||
采购商品 | 船用燃料、润料、物料、设备、配件等 | 中国外运长航集团及其下属公司 | 2,398 | 8,000 |
招商轮船及其下属公司 | 723 | 500 | ||
招商海通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1,376 | 2,000 | ||
招商油贸及其下属公司 | 15,719 | 30,000 | ||
招商蛇口及其下属公司 | 9 | 50 | ||
销售商品 | 燃油销售等 | 中国外运长航集团及其下属公司 | 2,170 | 2,200 |
招商轮船及其下属公司 | 6,978 | 8,500 | ||
招商工业及其下属公司 | 1,558 | 4,750 | ||
提供劳务 | 运输服务等 | 中国外运长航集团及其下属公司 | 27,881 | 44,500 |
船员外派服务等 | 招商轮船及其下属公司 | 55 | 60 | |
合计 | 67,189 | 113,110 |
属公司、招商海通及其下属公司、招商轮船及其下属公司、辽港集团及其下属公司船舶修理、港口服务、船舶代理、送供等业务量,预计增加交易金额4,228万元;
2、预计2021年公司增加与中外运长航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招商海通及其下属公司、招商油贸及其下属公司、招商蛇口及其下属公司燃油、设备、物资、办公用品采购等业务量,预计增加交易金额20,548万元;减少与招商轮船及其下属公司设备、配件、物料等采购等业务量,预计减少交易金额223万元;
3、预计2021年公司增加与中外运长航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招商轮船及其下属公司、招商工业及其下属公司燃油销售等业务量,预计增加交易金额4,744万元;
4、预计2021年公司增加与中外运长航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招商轮船及其下属公司运输服务、船员外派服务等业务量,预计增加交易金额16,624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1、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于1984年06月在北京成立,现注册资本
138.26亿元,法定代表人宋德星。中外运长航集团是以物流为核心主业、航运为重要支柱业务、船舶重工为相关配套业务的综合物流服务供应商。2019年末,中外运长航集团总资产为739.91亿元,净资产为424.22亿元。2019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42.23亿元,净利润20.88亿元。 2、招商局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于1997年11月在香港成立,目前注册资本为155.10亿元。法定代表人为王崔军。其主要业务领域涉及船舶及海洋工程修理和改造、海洋工程及特种船舶建造、拖轮拖带服务、铝加工等行业。截至2019年末,招商工业总资产为424.81亿元。2019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0.41亿元,净利润-45.44亿元。
3、招商局海通贸易有限公司,是招商局集团的全资直属企业。公司于1972年在香港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李亚东。招商海通现已发展成为集海事、食品、船贸及大宗贸易为一体的综合性贸易集团。2019年末,招商海通总资产为
150.73亿元,净资产为 52.48亿元。2019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79.90亿元,净利润4.49亿元。
4、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为招商局集团控股上市公司。公司于2004年成立,目前注册资本为67.40亿元,法定代表人为谢春林。招商轮船主要从事油轮、散货船及投资液化天然气船运输业务以及相应船舶公司的管理和投资控股业务。截至2019年末,招商轮船总资产为548.18亿元,净资产为257.49亿元。2019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5.56亿元,净利润16.26亿元。
5、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2017年11月,法人代表为邓仁杰。经营范围包括国际、国内货物装卸、运输、中转、仓储等港口业务和物流服务;为旅客提供侯船和上下船舶设施和服务;拖轮业务;港口物流及港口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等。截至2019年末,辽港集团总资产为 1,677.96亿元,净资产为707.59亿元。2019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6.80亿元,净利润12.44亿元。
6、招商局能源贸易(新加坡)有限公司,于2016年在新加坡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招商油贸是招商局集团在在新加坡设立的综合能源贸易中心,主要为客户提供燃油供应服务,以集团内业务为依托,发展实体供应,扩展服务范围,并致力发展大宗能源贸易。截至2019年末,招商油贸总资产为 6.01亿元,净资产为1.53亿元。2019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17亿元,净利润350万元。
7、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02月,目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9.04亿元,法定代表人许永军。招商蛇口主要从事园区开发与运营、社区开发与运营、邮轮产业建设与营运业务。截至2019年末,招商蛇口总资产为6,176.88亿元,净资产为2,273.70亿元。2019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76.72亿元,净利润188.57亿元。
(二)关联关系
中外运长航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招商工业及其下属公司、招商海通及其下属公司、招商轮船及其下属公司、辽港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招商油贸、招商蛇口及其下属公司和本公司均为招商局集团下属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的规定,为公司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中外运长航集团、招商工业、招商海通、招商轮船、辽港集团、招商油贸、招商蛇口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正常,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四)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公司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与上述相关关联方进行交易,相关交易价格将在公平磋商的基础上根据一般商业条款制定。
三、本次交易的项目及内容
(一)与中外运长航集团的交易内容
1、交易项目
(1)中外运长航集团及其下属公司为公司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
一是船舶服务业务,包括为公司所属船舶提供油品、设备、配件等销售、仓储、送供以及供应代理服务等业务;修理和改造服务;通信导航设备维护服务;代理、港口服务;交通车船、洗舱、围油栏使用等服务。
二是其他服务业务,包括提供船员租赁、办公用房以及相关物业管理等服务;信息化、档案管理等服务。
三是员工服务业务,包括为公司所属船员提供培训、健康体检等服务。
(2)公司为中外运长航集团提供以下服务:
公司为中外运长航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船舶运输、油品销售和船员等服务。
2、交易费用
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上限为62,700万元。
(二)与招商工业的交易内容
1、交易内容
(1)招商工业及其下属公司为公司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船舶修理服务等业务。(2)公司为招商工业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油品销售业务等服务。
2、交易费用
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上限为7,900万元。
(三)与招商海通的交易内容
1、交易内容
(1)招商海通及其下属公司为公司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配件等销售、仓储、送供等业务。
(2)公司为招商海通及其下属公司为公司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运输服务等业务。
2、交易费用
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上限为2,050万元。
(四)与招商轮船的交易内容
1、交易内容
(1)招商轮船及其下属公司为公司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配件等销售、船舶代理、仓储、送供等业务。
(2)公司为招商轮船及其下属公司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油品销售、船舶管理等业务。
2、交易费用
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上限为9,610万元。
(五)与辽港集团及其下属公司的交易内容
1、交易内容
辽港集团及其下属公司为公司所属船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代理、港口服务等业务。
2、交易费用
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上限为800万元。
(六)与招商油贸的交易内容
1、交易内容
公司从招商油贸及其下属公司购买商品,包括但不限于油品销售、仓储、送供等业务。
2、交易费用
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上限为30,000万元。
(七)与招商蛇口的交易内容
1、交易内容
招商蛇口及其下属公司为公司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办公用品等业务。
2、交易费用
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上限为50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可以降低营运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拓展公司的业务链条,改变公司以往单一的经营模式,优化公司产业结构布局,有利于增加收入,改善财务结构,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本公司也不会因此而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特此公告。
招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