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PETROCHINA COMPANY LIMITED(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于香港联交所股票代码:857;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代码:601857)
二零二零年度业绩公告(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业绩公告(年报摘要)摘自二零二零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全面了解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应仔细阅读本公司二零二零年度报告全文。年度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www.sse.com.cn)、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网址http://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petrochina.com.cn)。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除非执行董事焦方正先生因工作原因、独立非执行董事西蒙·亨利先生因新冠肺炎疫情(“疫情”)影响和时差原因未能出席外,其余董事会成员均出席了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1.4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分别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财务报告。本集团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二零二零年度财务报告已分别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 公司简介
本公司是于1999年11月5日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现已变更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变更前后均简称“中国石油集团”)重组过程中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集团是中国油气行业占主导地位的最大的油气生产和销售商,是中国销售收入最大的公司之一,也是世界最大的石油公司之一。本集团主要业务包括:原油及天然气的勘探、开发、生产和销售;原油及石油产品的炼制,基本及衍生化工产品、其他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炼油产品的销售以及贸易业务;天然气、原油和成品油的输送及天然气的销售。本公司发行的美国存托证券、H股及A股于2000年4月6日、2000年4月7日及2007年11月5日分别在纽约证券交易所、香港联交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股票简称 | 中国石油股份 | PetroChina | 中国石油 |
股票代码 | 857 | PTR | 601857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香港联交所 | 纽约证券交易所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香港代表处总代表 |
姓名 | 柴守平 | 梁刚 | 魏方 |
联系地址 | 中国北京东城区东直门北大街9号 | 香港金钟道89号力宝中心2座3705室 | |
邮政编码 | 100007 | ||
电话 | 86(10)5998 2622 | 86(10)5998 6959 | (852)2899 2010 |
传真 | 86(10)6209 9557 | 86(10)6209 9559 | (852)2899 2390 |
电子信箱 | zhanghuayi@petrochina.com.cn | liangg@petrochina.com.cn | hko@petrochina.com.hk |
2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 2020年 | 2019年 | 本年比上年 增减(%) | 2018年 |
营业收入 | 1,933,836 | 2,516,810 | (23.2) | 2,374,934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9,006 | 45,682 | (58.4) | 53,03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8,575 | 359,610 | (11.4) | 353,256 |
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 0.10 | 0.25 | (58.4) | 0.29 |
摊薄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 0.10 | 0.25 | (58.4) | 0.29 |
净资产收益率(%) | 1.6 | 3.7 | (2.1)个百分点 | 4.4 |
项目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本年末比 上年末增减(%) | 2018年末 |
总资产 | 2,488,126 | 2,732,910 | (9.0) | 2,440,877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1,215,158 | 1,230,156 | (1.2) | 1,213,783 |
项目 | 2020年 | 2019年 | 本年比上年 增减(%) | 2018年 |
营业收入 | 1,933,836 | 2,516,810 | (23.2) | 2,374,934 |
营业利润 | 64,783 | 115,520 | (43.9) | 136,382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9,002 | 45,677 | (58.4) | 53,030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净(亏损)/利润 | (11,991) | 53,485 | (122.4) | 66,64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8,575 | 359,610 | (11.4) | 353,25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6 | 3.7 | (2.1) | 4.4 |
期末总股本(亿股) | 1,830.21 | 1,830.21 | - | 1,830.21 |
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 0.10 | 0.25 | (58.4) | 0.29 |
稀释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 0.10 | 0.25 | (58.4) | 0.29 |
项目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本年末比 上年末增减(%) | 2018年末 |
总资产 | 2,488,400 | 2,733,190 | (9.0) | 2,441,169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1,215,421 | 1,230,428 | (1.2) | 1,214,067 |
项目 | 2020年 第一季度 | 2020年 第二季度 | 2020年 第三季度 | 2020年 第四季度 |
营业收入 | 509,098 | 419,947 | 497,125 | 507,666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亏损)/利润 | (16,234) | (13,752) | 40,050 | 8,938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净(亏损)/利润 | (15,187) | (16,603) | 8,586 | 11,213 |
经营活动(使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096) | 97,176 | 84,223 | 155,272 |
2.3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于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股东总数为692,766名,其中境内A股股东686,532名,境外H股记名股东6,234名(包括美国存托证券股东144名)。本公司最低公众持股量已满足《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联交所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2020年末股东总数 | 692,766名 | 本公告披露前一个月末 (2021年2月28日)股东总数 | 684,300名 |
2020年末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股东 性质 | 持股比例 (%) | 持股总数 (股) | 持有有限售 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 的股份数量 |
中国石油集团 | 国有法人 | 80.25 | 146,882,339,136(1) | 0 | 0 |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2) | 境外法人 | 11.42 | 20,902,097,700 (3) | 0 | 0 |
中石油集团-中信建投证券-17中油E2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 | 国有法人 | 2.09 | 3,819,971,070 | 0 | 3,819,971,070 |
中石油集团-中信建投证券-17中油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 | 国有法人 | 1.12 | 2,051,488,603 | 0 | 2,051,488,603 |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62 | 1,139,138,704 | 0 | 0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4) | 境外法人 | 0.32 | 578,402,044 | 0 | 0 |
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31 | 560,000,000 | 0 | 0 |
博时基金-鞍钢集团有限公司-博时基金鑫安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国有法人 | 0.12 | 220,000,000 | 0 | 0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0.11 | 206,109,200 | 0 | 0 |
中国工商银行-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04 | 72,309,639 | 0 | 0 |
注:(1)此数不包括中国石油集团通过境外全资附属公司Fairy King Investments Limited间接持有的H股股份。
(2)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为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以代理人身份代其他公司或个人股东持有本公司H股股票。
(3)中国石油集团通过境外全资附属公司Fairy King Investments Limited持有291,518,000股H股,占本公司
股本总额的0.16%,该等股份包含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股份总数中。
(4)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为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持有香港联交所投资者投资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本公司A股股票。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除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和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均为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均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股东外,本公司未知上述其他前10名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除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和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均为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均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股东外,本公司未知上述其他前10名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2.4 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披露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于2020年12月31日,据董事所知,除本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以外,以下人士在公司的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2及第3分部须予披露的权益或淡仓:
股东名称 | 持股 性质 | 股份数目 | 持有身份 | 占同一类别股份已发行股本比例(%) | 占总股本比例(%) |
中国石油集团 | A股 | 146,882,339,136(好仓) | 实益拥有人 | 90.71 | 80.25 |
H股 | 291,518,000(好仓)(1) | 大股东所控制的法团的权益 | 1.38 | 0.16 |
BlackRock, Inc. (2) | H股 | 1,263,923,364(好仓) | 大股东所控制的法团的权益 | 5.99 | 0.69 |
492,000(淡仓) | 0.00 | 0.00 |
注:(1)中国石油集团通过境外全资附属公司Fairy King Investments Limited持有291,518,000股H股(好仓)。
中国石油集团被视为拥有Fairy King Investments Limited持有的H股。
(2)BlackRock, Inc.通过若干附属公司在本公司的H股中享有利益,其中1,263,923,364股H股(好仓)及492,000股H股(淡仓)以大股东所控制的法团的权益的身份持有。
于2020年12月31日,据董事所知,除上述所披露者之外,概无任何人士(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除外)于《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规定存置的股份权益及淡仓登记册上记录权益。
2.5 本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注:此数包括中国石油集团通过境外全资附属公司Fairy King Investments Limited持有的291,518,000股H股。
中国石油集团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80.41%
(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6 未到期公司债情况
单位:人民币亿元
债券名称 | 简称 | 代码 | 发行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 | 利率(%) |
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10年期) | 12中油02 | 122210.SH | 2012-11-22 | 2022-11-22 | 20 | 4.90 |
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15年期) | 12中油03 | 122211.SH | 2012-11-22 | 2027-11-22 | 20 | 5.04 |
2013年公司债券(第一期)(10年期) | 13中油02 | 122240.SH | 2013-03-15 | 2023-03-15 | 40 | 4.88 |
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5年期) | 16中油01 | 136164.SH | 2016-01-19 | 2021-01-19 | 88 | 3.03 |
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10年期) | 16中油02 | 136165.SH | 2016-01-19 | 2026-01-19 | 47 | 3.50 |
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5年期) | 16中油03 | 136253.SH | 2016-03-03 | 2021-03-03 | 127 | 3.15 |
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10年期) | 16中油04 | 136254.SH | 2016-03-03 | 2026-03-03 | 23 | 3.70 |
2016年公司债券(第三期)(5年期) | 16中油05 | 136318.SH | 2016-03-24 | 2021-03-24 | 95 | 3.08 |
2016年公司债券(第三期)(10年期) | 16中油06 | 136319.SH | 2016-03-24 | 2026-03-24 | 20 | 3.60 |
主要指标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资产负债率(%) | 45.07 | 47.15 |
主要指标 | 2020年 | 2019年 |
EBITDA全部债务比 | 0.76 | 0.74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17.55 | 18.60 |
3 董事会报告
3.1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0年,受疫情影响,世界经济深度衰退,除中国外全球主要经济体的经济均出现不同程度下降;中国经济在一季度受疫情冲击出现下滑,随着国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复工复产稳步推进,自二季度起经济重回增长轨道,全年国内生产总值(GDP)比上年增长2.3%;全球油气市场供需宽松局面进一步加剧,全年平均国际油价同比大幅下降。面对疫情叠加国际油价断崖式下跌等前所未有的严重冲击和挑战,本集团认真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生产经营和改革创新,保证了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持了生产经营平稳受控运行,深入推进提质增效,顺利完成管道资产重组,经营业绩好于预期。2020年,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9,338.36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3.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90.06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58.4%;财务状况保持稳健;现金流状况良好,自由现金流持续为正。
3.1.1 市场回顾
(1)原油市场
2020年,疫情给石油市场带来巨大冲击,世界石油需求和供应均大幅下降,市场基本面严重供大于求,石油库存高企,国际油价大幅下跌,史上首次出现负油价,此后随着全球主要产油国达成减产协议以及世界主要经济体采取措施提振经济,国际油价呈现震荡回升走势。全年北海布伦特原油现货平均价格为41.78美元/桶,比上年同期下降34.9%;美国西得克萨斯中质原油(“WTI”)现货平均价格为39.28美元/桶,比上年同期下降31.1%。
(2)成品油市场
2020年,受疫情影响,国内成品油消费量同比小幅下降,成品油出口规模有所缩小。国内炼油能力不断增长,成品油产量同比下降。全年国家13次调整国内汽油、柴油价格,汽油标准品价格累计下降人民币1,295元/吨,柴油标准品价格累计下降人民币1,250元/吨。国内成品油价格走势与国际市场油价变化趋势基本保持一致。
(3)化工市场
2020年,受疫情影响,上半年国内化工产品产销均受到压制,下半年随着油价回升、复工复产快速推进,需求端逐步释放并在三季度集中爆发,带动相关化工产品市场加速回暖,特别是海外疫情蔓延导致炼厂停工,化工产品进口减少,促进了国内塑料等产品价格稳定。
(4)天然气市场
2020年,全球天然气消费量出现10年来首次下降,市场供应过剩加剧,主要市场天然气价格创历史新低。国内天然气消费量增速放缓,产量保持快速增长,进口量增速小幅回落,全年天然气市场供需总体宽松,年底出现阶段性供气紧张情况。
3.1.2 业务回顾
(1)勘探与生产业务
国内勘探开发业务
2020年,本集团国内勘探开发业务突出风险勘探,推进重点盆地、重点区带集中勘探、精细勘探和高效评价,在四川、鄂尔多斯、准噶尔、塔里木等盆地取得多项战略突破和重要勘探成果,发现和落实鄂尔多斯庆城地区长7页岩油、四川川中台内天然气等规模储量区。突出新区效益建产,有效控制老油田递减率、提高采收率。根据效益情况优化油气产品结构,加大天然气勘探开发力度,国内天然气产量快速增长。2020年,国内业务实现原油产量743.8百万桶,比上年同期增长0.6%;可销售天然气产量3,993.8十亿立方英尺,比上年同期增长9.9%;油气当量产量1,409.7百万桶,比上年同期增长4.8%。
海外油气业务
2020年,本集团海外油气业务稳中有进,乍得、哈萨克斯坦等多个勘探项目获得一批重要发现,签署部分区块开发延期协议,完成阿布扎比海上项目部分股权转让交割,业务布局和资产结构持续优化。2020年,海外业务实现油气当量产量215.8百万桶,比上年同期增长0.2%,占本集团油气当量产量13.3%。
2020年,本集团原油产量921.8百万桶,比上年同期增长1.4%;可销售天然气产量4,221.0十亿立方英尺,比上年同期增长8.0%,油气当量产量1,625.5百万桶,比上年同期增长4.1%。截至本报告期末,本集团拥有石油和天然气(含煤层气)
探矿权、采矿权总面积272.4百万英亩,其中探矿权面积240.3百万英亩,采矿权面积32.1百万英亩;正在钻探的净井数为363口。本报告期内完成的多层完井数为6,459口。
勘探与生产运营情况
单位 | 2020年 | 2019年 | 同比增减(%) | |
原油产量 | 百万桶 | 921.8 | 909.3 | 1.4 |
其中:国内 | 百万桶 | 743.8 | 739.7 | 0.6 |
海外 | 百万桶 | 178.0 | 169.6 | 4.9 |
可销售天然气产量 | 十亿立方英尺 | 4,221.0 | 3,908.0 | 8.0 |
其中:国内 | 十亿立方英尺 | 3,993.8 | 3,633.0 | 9.9 |
海外 | 十亿立方英尺 | 227.2 | 275.0 | (17.4) |
油气当量产量 | 百万桶 | 1,625.5 | 1,560.8 | 4.1 |
其中:国内 | 百万桶 | 1,409.7 | 1,345.4 | 4.8 |
海外 | 百万桶 | 215.8 | 215.4 | 0.2 |
原油证实储量 | 百万桶 | 5,206 | 7,253 | (28.2) |
天然气证实储量 | 十亿立方英尺 | 76,437 | 76,236 | 0.3 |
证实已开发原油储量 | 百万桶 | 4,654 | 5,474 | (15.0) |
证实已开发天然气储量 | 十亿立方英尺 | 42,077 | 39,870 | 5.5 |
炼油与化工生产情况
单位 | 2020年 | 2019年 | 同比增减(%) |
原油加工量 | 百万桶 | 1,177.5 | 1,228.4 | (4.1) |
汽、煤、柴油产量 | 千吨 | 107,042 | 117,791 | (9.1) |
其中:汽油 | 千吨 | 46,280 | 50,430 | (8.2) |
煤油 | 千吨 | 10,043 | 12,733 | (21.1) |
柴油 | 千吨 | 50,719 | 54,628 | (7.2) |
原油加工负荷率 | % | 79.9 | 85.1 | (5.2)个百分点 |
轻油收率 | % | 78.4 | 80.1 | (1.7)个百分点 |
石油产品综合商品收率 | % | 93.5 | 93.5 | - |
乙烯 | 千吨 | 6,345 | 5,863 | 8.2 |
合成树脂 | 千吨 | 10,287 | 9,580 | 7.4 |
合成纤维原料及聚合物 | 千吨 | 1,278 | 1,309 | (2.4) |
合成橡胶 | 千吨 | 1,001 | 910 | 10.0 |
尿素 | 千吨 | 2,163 | 1,208 | 79.1 |
销售业务情况
单位 | 2020年 | 2019年 | 同比增减(%) |
汽、煤、柴油销量 | 千吨 | 161,230 | 187,712 | (14.1) |
其中:汽油 | 千吨 | 66,084 | 76,366 | (13.5) |
煤油 | 千吨 | 14,350 | 21,183 | (32.3) |
柴油 | 千吨 | 80,796 | 90,163 | (10.4) |
汽、煤、柴油国内销量 | 千吨 | 105,896 | 118,995 | (11.0) |
其中:汽油 | 千吨 | 49,188 | 53,546 | (8.1) |
煤油 | 千吨 | 8,331 | 8,696 | (4.2) |
柴油 | 千吨 | 48,377 | 56,753 | (14.8) |
零售市场份额 | % | 35.9 | 36.7 | (0.8)个百分点 |
加油站数量 | 座 | 22,619 | 22,365 | 1.1 |
其中:资产型加油站 | 座 | 21,042 | 20,955 | 0.4 |
单站加油量 | 吨/日 | 8.48 | 10.08 | (15.9) |
便利店数量 | 座 | 20,212 | 20,021 | 1.0 |
3.1.3 经营业绩回顾
以下讨论与分析应与本集团年度报告及其他章节所列之本集团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其附注同时阅读,涉及的财务数据摘自本集团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并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
(1)合并经营业绩
2020年,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9,338.36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3.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人民币190.06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58.4%;实现每股基本收益人民币0.10元,比上年同期减少人民币0.15元。
营业收入2020年本集团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9,338.36亿元,比2019年的人民币25,168.10亿元下降23.2%。主要由于本集团大部分油气产品销售量减少、价格大幅下降。下表列示了本集团2020年及2019年主要产品对外销售数量、平均实现价格以及各自的变化率:
销售量(千吨) | 平均实现价格(人民币元/吨) | |||||
2020年 | 2019年 | 变化率(%) | 2020年 | 2019年 | 变化率(%) |
原油* | 158,266 | 150,322 | 5.3 | 2,070 | 3,162 | (34.5) |
天然气(亿立方米、人民币元/千立方米)** | 2,487.45 | 2,590.91 | (4.0) | 1,170 | 1,313 | (10.9) |
汽油 | 66,084 | 76,366 | (13.5) | 5,561 | 6,487 | (14.3) |
柴油 | 80,796 | 90,163 | (10.4) | 4,221 | 5,286 | (20.1) |
煤油 | 14,350 | 21,183 | (32.3) | 2,652 | 4,255 | (37.7) |
重油 | 30,253 | 18,095 | 67.2 | 2,313 | 3,249 | (28.8) |
聚乙烯 | 5,659 | 4,985 | 13.5 | 6,725 | 7,443 | (9.6) |
润滑油 | 1,404 | 977 | 43.7 | 6,426 | 8,047 | (20.1) |
员工费用 2020年本集团的员工费用(包括各类用工的工资、各类保险、住房公积金、培训费等附加费)为人民币1,476.04亿元,比2019年的人民币1,543.18亿元下降4.4%,主要由于实行工效挂钩联动机制及地方政府减免社会保险等。
勘探费用 2020年本集团的勘探费用为人民币193.33亿元,比2019年的人民币207.75亿元下降6.9%,主要由于本集团根据油价变动优化勘探方案,控制勘探费用支出。
折旧、折耗及摊销 2020年本集团的折旧、折耗及摊销为人民币2,138.75亿元,比2019年的人民币2,252.62亿元下降5.1%,主要由于油价下降导致本集团油气储量减少,以及管道资产重组综合影响。
销售、一般性和管理费用 2020年本集团的销售、一般性和管理费用为人民币643.45亿元,比2019年的人民币685.96亿元下降6.2%,主要由于本集团深入推进提质增效工作,严控非生产性支出。除所得税外的其他税赋 2020年本集团除所得税外的其他税赋为人民币1,958.50亿元,比2019年的人民币2,284.36亿元下降14.3%,其中:消费税为人民币1,455.25亿元,比2019年的人民币1,649.73亿元下降11.8%;资源税为人民币184.68亿元,比2019年的人民币243.88亿元下降24.3%;石油特别收益金为人民币1.78亿元,比2019年的人民币7.71亿元下降76.9%。其他收入净值 2020年本集团其他收入净值为人民币509.05亿元,比2019年的人民币1.73亿元增加人民币507.32亿元,主要由于本年度管道资产重组产生收益。
经营利润 2020年本集团经营利润为人民币759.37亿元,比2019年的人民币1,217.62亿元下降37.6%。
外汇净收益 2020年本集团外汇净收益为人民币1.08亿元,比2019年的人民币0.01亿元增加人民币1.07亿元,主要由于美元兑人民币汇率变动影响。利息净支出 2020年本集团利息净支出为人民币235.05亿元,比2019年的人民币267.78亿元下降12.2%,主要本集团控制有息债务规模,优化债务结构,降低债务成本。
税前利润 2020年本集团税前利润为人民币560.73亿元,比2019年的人民币1,032.14亿元下降45.7%。
所得税费用 2020年本集团所得税费用为人民币225.88亿元,比2019年的人民币361.99亿元下降37.6%,主要由于本集团税前利润比上年同期大幅下降。本年利润 2020年本集团净利润为人民币334.85亿元,比2019年的人民币
670.15亿元下降50.0%。
归属于非控制性权益的净利润 2020年本集团归属于非控制性权益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44.79亿元,比2019年的人民币213.33亿元下降32.1%,主要由于本集团附属公司利润比上年同期大幅下降。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20年本集团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90.06亿元,比2019年的人民币456.82亿元下降58.4%。
(2)板块业绩
勘探与生产
营业收入 2020年,勘探与生产板块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5,308.07亿元,比2019年的人民币6,763.20亿元下降21.5%,主要由于原油、天然气等油气产品销量增加、价格下降等综合影响。2020年,本集团进口俄油、哈油等3,903万吨,比2019年的3,995万吨下降2.3%;销售收入人民币850.80亿元,比2019年的人民币1,317.23亿元下降35.4%。2020年本集团平均实现原油价格为40.33美元/桶,比2019年的
60.96美元/桶下降33.8%。
经营支出 2020年,勘探与生产板块经营支出为人民币5,077.15亿元,比2019年的人民币5,802.23亿元下降12.5%,主要由于采购支出、所得税以外的税费减少。2020年,本集团进口俄油、哈油等采购成本人民币863.88亿元,比2019年的人民币1,309.41亿元下降34.0%。
2020年本集团单位油气操作成本为11.10美元/桶,比2019年的12.11美元/桶下降8.3%。
经营利润 2020年,勘探与生产板块国内业务坚持效益开发,根据边际效益测算情况优化各区块开发方案,加强投资、储量、成本三位一体管理,严格控制开发成本;海外业务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多措并举推进提质增效,努力控减投资和成本费用。2020年,受油气价格大幅下降影响,勘探与生产板块实现经营利润人民币230.92亿元,比2019年的人民币960.97亿元下降76.0%。
炼油与化工
营业收入 2020年,炼油与化工板块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7,747.75亿元,比2019年的人民币10,000.62亿元下降22.5%,主要由于成品油销量减少、价格下降以及化工产品销量增加、价格下降等综合影响。
经营支出 2020年,炼油与化工板块经营支出为人民币7,766.09亿元,比2019年的人民币9,839.85亿元下降21.1%,主要由于原油、原料油采购成本减少以及税费、销售及管理费用下降。
2020年本集团炼油单位现金加工成本为人民币163.90元/吨,比2019年的人民币168.64元/吨下降2.8%,主要由于动力成本下降影响。
经营(亏损)/利润 2020年,炼油与化工板块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根据市场变化适时调整加工负荷,优化产品结构,全力保障产业链运行安全和效益最大化;加大技术研发力度,增产高端高附加值化工产品,提高化工业务创效能力;加强成本管控,持续降低加工成本。2020年,受炼油业务毛利空间收窄影响,炼油与化工板块经营亏损人民币18.34亿元,比2019年的经营利润人民币160.77亿元下降
111.4%。其中炼油业务经营亏损人民币128.01亿元,比2019年的经营利润人民币
126.50亿元下降201.2%;化工业务实现经营利润人民币109.67亿元,比2019年的人民币34.27亿元增长220.0%。注:2020年,为优化生产经营管理,本集团将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和润滑油分公司从销售板块调整至炼油与化工板块,炼油与化工板块、销售板块2019年同期比较数据做了重述,视同上述两家公司自呈列的最早财务报告期间即纳入炼油与化工板块。
销售
营业收入 2020年,销售板块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4,975.33亿元,比2019年的人民币20,750.44亿元下降27.8%,主要由于成品油销量减少、价格下降。
经营支出 2020年,销售板块经营支出为人民币15,004.39亿元,比2019年的人民币20,779.22亿元下降27.8%,主要由于外购成品油支出减少。
经营亏损 2020年,销售板块努力克服疫情对市场需求造成的不利影响,强化市场研判,灵活调整营销策略,努力推进重点地区扩销上量,提高纯枪销量,加强精细营销、精准营销,提升价格到位率。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市场,根据效益测算情况,优化成品油出口方案,提升产业链整体效益。2020年,销售板块经营亏
损人民币29.06亿元,比2019年的经营亏损人民币28.78亿元增亏人民币0.28亿元。天然气与管道营业收入 2020年,天然气与管道板块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707.71亿元,比2019年的人民币3,910.23亿元下降5.2%,主要由于天然气销量增加、价格下降等综合影响。经营支出 2020年,天然气与管道板块经营支出为人民币2,983.61亿元,比2019年的人民币3,649.15亿元下降18.2%,主要由于购气支出减少。
经营利润 2020年,天然气与管道板块积极优化资源结构,力争国产气全产全销,降低资源采购成本;根据客户需求制定针对性营销和服务方案,积极开拓高效市场,大力提升终端零售能力。2020年,受管道资产重组收益以及提质增效措施影响,天然气与管道板块实现经营利润人民币724.10亿元,比2019年的人民币
261.08亿元增长177.3%。
2020年,销售进口气净亏损人民币141.59亿元,比上年同期减亏人民币165.51亿元,控亏措施成效显著,主要由于本集团采取提质增效措施及进口气成本随油价降低而大幅下降等综合影响,本集团将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控制进口气亏损。2020年本集团海外业务
(注)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7,210.15亿元,占本集团总营业收入的37.3%;实现税前利润人民币80.93亿元。本集团国际业务保持稳健发展,国际化运营水平进一步提升。
注:本集团业务分为勘探与生产、炼油与化工、销售及天然气与管道四个经营分部,海外业务不构成本集团独立的经营分部,海外业务的各项财务数据已包含在前述各相关经营分部财务数据中。
(3)资产、负债及权益情况
下表列示本集团合并资产负债表中主要项目: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变化率 | |
人民币百万元 | 人民币百万元 | % |
总资产 | 2,488,126 | 2,732,910 | (9.0) |
流动资产 | 486,767 | 466,913 | 4.3 |
非流动资产 | 2,001,359 | 2,265,997 | (11.7) |
总负债 | 1,121,505 | 1,288,605 | (13.0) |
流动负债 | 605,418 | 661,419 | (8.5) |
非流动负债 | 516,087 | 627,186 | (17.7) |
母公司股东权益 | 1,215,158 | 1,230,156 | (1.2) |
股本 | 183,021 | 183,021 | - |
储备 | 304,182 | 304,011 | 0.1 |
留存收益 | 727,955 | 743,124 | (2.0) |
权益合计 | 1,366,621 | 1,444,305 | (5.4) |
(4)现金流量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集团的主要资金来源是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以及短期和长期借款等。本集团的资金主要用于经营活动、资本性支出、偿还短期和长期借款以及向本公司股东分配股利。
下表列出了本集团2020年和2019年的现金流量以及各个年末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 |||
2020年 | 2019年 | ||
人民币百万元 | 人民币百万元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8,575 | 359,610 |
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1,986) | (332,948) |
融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 (99,400) | (27,276) |
外币折算差额 | (4,967) | 1,069 |
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118,631 | 86,409 |
下表列出了本集团于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的债务净额: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
人民币百万元 | 人民币百万元 |
短期债务(包括长期债务的流动部分) | 117,542 | 175,840 |
长期债务 | 251,379 | 290,882 |
债务总额 | 368,921 | 466,722 |
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118,631 | 86,409 |
债务净额 | 250,290 | 380,313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
人民币百万元 | 人民币百万元 |
须于一年内偿还 | 124,777 | 188,771 |
须于一至两年内偿还 | 53,526 | 30,090 |
须于两至五年内偿还 | 188,012 | 253,918 | ||
须于五年之后偿还 | 27,894 | 31,576 |
394,209 | 504,355 |
(5)资本性支出
2020年,本集团根据油价变化和经营效益、现金流状况,灵活调整优化投资规模和结构,统筹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2,464.93亿元,比2019年的人民币2,967.76亿元下降16.9%。下表列出了2020年和2019年本集团资本性支出情况以及2021年各业务板块的资本性支出预测值。
2020年 | 2019年 | 2021年预测值 | |||||||||
人民币 百万元 | (%) | 人民币 百万元 | (%) | 人民币 百万元 | (%) |
勘探与生产* | 186,620 | 75.71 | 230,117 | 77.54 | 175,200 | 73.31 |
炼油与化工 | 21,810 | 8.85 | 21,823 | 7.35 | 38,000 | 15.90 |
销售 | 16,294 | 6.61 | 17,074 | 5.76 | 12,200 | 5.10 |
天然气与管道 | 21,143 | 8.58 | 27,004 | 9.10 | 13,000 | 5.44 |
总部及其他 | 626 | 0.25 | 758 | 0.25 | 600 | 0.25 |
合计 | 246,493 | 100.00 | 296,776 | 100.00 | 239,000 | 100.00 |
预计2021年炼油与化工板块的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380.00亿元,主要用于广东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长庆和塔里木乙烷制乙烯、扩建新建乙烯等大型炼油化工项目,以及减油增化和新材料新技术等转型升级项目。销售2020年本集团销售板块的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162.94亿元,主要用于拓展国内成品油市场终端销售网络,以及海外油气储运和销售设施建设等。预计2021年销售板块的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122.00亿元,主要用于国内成品油市场终端销售网络,拓展加氢站等新能源项目,以及海外油气储运和销售设施建设等。天然气与管道2020年本集团天然气与管道板块的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211.43亿元,主要用于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等重要的天然气骨干输送通道项目,深圳LNG等调峰储运设施,以及天然气支线和销售终端等项目。预计2021年天然气与管道板块的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130.00亿元,主要用于LNG接收站、天然气支线建设,城市燃气终端市场开拓项目,以及天然气发电等新能源协同项目。总部及其他2020年总部及其他板块的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6.26亿元,主要用于科研设施完善及信息系统的建设。
预计2021年本集团总部及其他板块的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6.00亿元,主要用于科研设施完善及信息系统的建设。
3.1.4 未来展望
2021年,预计受疫情管控措施以及主要经济体采取经济刺激措施等因素影响,全球经济将实现复苏,但复苏存在不稳定不平衡问题;全球石油市场供需宽松局面有所缓解,国际油价企稳回升,预计将保持在中低区间运行;中国经济运行总体向好,但面临疫情变化和外部环境不确定性风险。本集团将坚持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大力实施创新、资源、市场、国际化、绿色低碳五大发展战略,坚持依法合规治企,夯实安全环保基础,深入实施改革创新,着力发展主营业务,积极推进绿色低碳转型,注重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发展,继续深入开展提质增效,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在勘探与生产业务方面,本集团将加强风险勘探,主攻海相碳酸盐岩、前陆冲断带、岩性地层、页岩油气、新区、海域等六大领域方向,力争实现战略性发现和突破。突出重点区域集中勘探,加快落实鄂尔多斯长7页岩油、川中古隆起北斜坡等规模探区,积极准备四川盆地川西二叠系火山岩、塔里木盆地库车秋里塔格构造带等战略接替区或重大接替领域。突出效益勘探,强化矿权管理,加快探转采进程,创新矿权选择和流转方式,强化储量价值化工作,持续提高储量替换率。抓好老油气田效益稳产,努力控制递减率、提高采收率。突出新区效益建产,严格按照方案设计组织产能建设项目实施,按方案设计目标实现达标、达产。2021年,本集团计划原油产量为923.5百万桶,可销售天然气产量为4,354.0十亿立方英尺,油气当量合计为1,649.4百万桶。在炼油与化工业务方面,本集团将坚持“分子炼油”理念,根据装置情况和所在区域,优化配置原油资源,向效益好的企业和炼化一体化企业倾斜。根据市场需求调整产品结构,加大减油增化力度,增产高标号汽油、航煤、石蜡、润滑油、沥青、低硫船燃等高附加值炼油产品。保持化工装置高负荷长周期运行,加快新材料新产品开发,增加高端高附加值特色化工产品比例。深化对标管理,持续改善经济技术指标,提高综合商品率。如期建成投产塔里木、长庆两个乙烷制乙烯工程,加快推进广东石化等重点工程建设。2021年,本集团计划原油加工量为1,247.3百万桶。在销售业务方面,本集团将努力提高市场占有率,全力以赴扩大销量,保障自营炼厂后路畅通。全面优化营销策略,精准研判市场、细分市场,建立网格化
客户开发和维护体系,制定分区域、分企业、分品种营销方案,坚持以零售为重点,做大纯枪规模,努力提高价格到位率,实现销量和效益的有机统一。精细化差异化开发新增网络和优化存量网络,多元化拓展轻资产网络。突出非油业务专业化运作,布局跨界合作零售网点,加快构建“人·车·生活”生态圈,增强客户服务能力和创效能力。
在天然气与管道业务方面,本集团将加强天然气全产业链研究,统筹配置国内外资源,优化天然气市场布局,稳住存量市场、开拓增量市场,争取国产气按计划全产全销,优化进口气规模和节奏,努力实现市场稳定供应和产业链顺畅运行。拓展终端市场,超前开展市场布局。加强油气混合,加快推进油气终端一体化运作模式。加强气电综合,深化与发电、电网、能源互联网等企业合作,积极在综合能源利用领域探索新市场。全力开发直销客户,重点关注和开发新型城燃、发电项目等新增市场,努力打造多能综合供应、智慧燃气示范区。分区域、分市场、分阶段实施差异化、精细化营销策略,利用交易中心等平台推动页岩气、煤层气等顺价销售,按照效益原则安排LNG现货采购,进一步增强创效能力。在国际业务方面,本集团将优化海外资产结构、业务结构和区域布局,突出获取风险勘探项目、作业者项目和天然气项目,加大合资合作和新项目开发力度,努力增加效益贡献,夯实可持续发展基础。重点推进乍得多西欧盆地风险勘探、哈萨克斯坦阿克纠宾中区块滚动勘探,着力解决好老油田稳产增产问题,依据油价变化和合同模式灵活调整工作量。
3.2 其他财务信息
(1)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数据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变化率 | |
人民币百万元 | 人民币百万元 | % |
总资产 | 2,488,400 | 2,733,190 | (9.0) |
流动资产 | 486,767 | 466,913 | 4.3 |
非流动资产 | 2,001,633 | 2,266,277 | (11.7) |
总负债 | 1,121,515 | 1,288,612 | (13.0) |
流动负债 | 605,418 | 661,419 | (8.5) |
非流动负债 | 516,097 | 627,193 | (17.7)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1,215,421 | 1,230,428 | (1.2) |
权益合计 | 1,366,885 | 1,444,578 | (5.4) |
(2)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2020年 主营业务收入 | 2020年 主营业务成本 | 毛利率* | 主营业务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主营业务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 增减 | |
人民币百万元 | 人民币百万元 | % | % | % | 百分点 |
勘探与生产 | 512,349 | 401,189 | 17.3 | (21.7) | (13.9) | (6.7) |
炼油与化工 | 766,358 | 566,858 | 4.5 | (22.7) | (24.1) | (1.2) |
销售 | 1,473,620 | 1,420,966 | 3.5 | (28.2) | (28.9) | 1.0 |
天然气与管道 | 362,559 | 331,063 | 8.5 | (5.7) | (6.3) | 0.5 |
总部及其他 | 493 | 296 | - | 2.9 | 5.0 | - |
抵销 | (1,240,363) | (1,235,310) | - | - | - | - |
合计 | 1,875,016 | 1,485,062 | 10.7 | (23.7) | (23.5) | (1.3) |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净资产/(负债)总额 | 净利润/ (亏损) |
人民币 百万元 | % | 人民币 百万元 | 人民币 百万元 | 人民币 百万元 | 人民币 百万元 |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 | 47,500 | 100.00 | 367,173 | 143,675 | 223,498 | (9,967) |
中油勘探开发有限公司 | 16,100 | 50.00 | 198,438 | 44,386 | 154,052 | 6,006 |
中石油香港有限公司 | 75.92亿港币 | 100.00 | 155,317 | 65,061 | 90,256 | 9,944 |
中石油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 31,314 | 100.00 | 87,413 | 141,090 | (53,677) | (6,852) |
中国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 18,096 | 100.00 | 189,431 | 121,570 | 67,861 | 5,204 |
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 | 90.00 | 30,649 | 5,868 | 24,781 | 520 |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 | 29.90 | 729,994 | 159,712 | 570,282 | 6,444 |
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8,331 | 32.00 | 491,085 | 416,818 | 74,267 | 7,819 |
中石油专属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5,000 | 49.00 | 14,223 | 7,528 | 6,695 | 389 |
中国船舶燃料有限责任公司 | 1,000 | 50.00 | 9,004 | 6,085 | 2,919 | 185 |
Mangistau Investment B.V. | 1.31亿美元 | 50.00 | 11,416 | 3,583 | 7,833 | 362 |
中石油中亚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 | 5,000 | 50.00 | 42,695 | 2,565 | 40,130 | 3,060 |
3.3 2020年度末期股息分配安排
受疫情、油价低位运行等影响,2020年公司业绩受到较大影响,尽管面临困难,公司始终高度重视股东回报。经统筹考虑公司经营业绩、财务状况、现金流量以及管道资产重组收益等情况,为回报股东,董事会建议向全体股东派发2020年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08742元(含适用税项)的现金红利,总派息额人民币
160.00亿元。拟派发的末期股息须经股东于2021年6月10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H股末期股息将派发予2021年6月28日收市后登记在本公司股东名册的全体H股股东。本公司将于2021年6月23日至2021年6月28日(包括首尾两天)暂停办理H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若要取得末期股息资格,H股股东必须将所有股票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于2021年6月22日下午4时30分或之前送达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6月28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可获得本次派发的股息。A股及H股2020年度末期股息将分别于2021年6月29日及2021年7月30日左右支付。
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公司以人民币向股东宣布股息。A股的股息以人民币支付,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投资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本公司A股股票,本公司将通过中国结算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股息。除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投资的香港联交所本公司H股股票(“港股通H股”)外,本公司H股股息以港币支付,适用的汇率为2021年6月10日股东大会宣派股息日前一星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港币中间价的平均值;港股通H股股息将以人民币支付,本公司将根据与中国结算签订的《港股通H股股票现金红利派发协议》,由中国结算作为港股通H股投资者名义持有人接收本公司派发的港股通H股股息,并由中国结算协助将港股通H股股息发放给港股通H股投资者。
根据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并于2017年2月24日及2018年12月29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本公司向名列于H股股东名册上的非居民企业股东派发股息时,有义务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0%。任何以非个人股东名义,包括以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他代理人或受托人、其他组织及团体名义登记的股份皆被视为非居民企业股东所持的股份,
因此,其应得股息将被扣除企业所得税。如H股股东需要更改股东身份,请向代理人或信托机构查询相关手续。本公司将严格依法或根据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并依照截至2021年6月28日的本公司H股股东名册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税发〔1993〕045号文件废止后有关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1〕348号)规定,对于H股个人股东,应由本公司代扣代缴股息个人所得税;同时H股个人股东可根据其居民身份所属国家与中国签署的税收协议及内地和香港(澳门)间税收安排的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本公司将按10%税率代为扣缴H股个人股东为香港、澳门居民以及其他与中国协议股息税率为10%的国家居民的个人所得税。如果H股个人股东为与中国协议股息税率低于10%的国家居民,本公司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5号)代为办理享受有关协议优惠待遇申请。如果H股个人股东为与中国协议股息税率高于10%但低于20%的国家居民,本公司将按协议的实际税率扣缴个人所得税。如果H股个人股东为与中国并无达成任何税收协议的国家居民或与中国协议股息税率为20%的国家居民或属其他情况,本公司将按20%税率扣缴个人所得税。
本公司将以2021年6月28日本公司股东名册上所记录的登记地址(“登记地址”)为基准来认定H股个人股东的居民身份,并据此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如果H股个人股东的居民身份与登记地址不一致,H股个人股东须于2021年6月22日下午4时30分或之前通知本公司的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联系方式如下: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12-1716号铺。对于H股个人股东在上述期限前未能向本公司的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本公司将根据2021年6月28日所记录的登记地址来认定H股个人股东的居民身份。
对于任何因股东身份未能及时确定或确定不准而提出的任何要求或对代扣代缴安排的争议,本公司将不承担责任,亦不会予以受理。
根据2014年11月17日起施行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以及2016年12月5日起施行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27号),对于内
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的本公司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本公司将根据中国结算提供的内地个人投资者名册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个人投资者在国外已缴纳的预提税,可持有效扣税凭证到中国结算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税收抵免。本公司对内地证券投资基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的本公司H股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比照个人投资者征税。本公司对内地企业投资者不代扣股息红利所得税款,应纳税款由内地企业自行申报缴纳。
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上海证券交易所本公司A股取得的股息红利,本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并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扣缴申报。对于香港投资者中属于其他国家税收居民且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的税收协定规定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低于10%的,企业或个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代扣代缴义务人,向本公司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按已征税款和根据税收协定税率计算的应纳税款的差额予以退税。
4 重要事项
4.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2020年7月23日,经本公司董事会2020年第6次会议及本公司监事会2020年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与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管网集团”)签署《关于油气管道相关资产的交易框架协议》、《关于中石油管道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收购协议》等10项分项协议、《生产运营协议》等协议,本公司将所持有的主要油气管道、部分储气库、LNG接收站及铺底油气等相关资产(包括所持公司股权)(“标的资产”)出售给国家管网集团,获得国家管网集团29.9%的股权及相应的现金对价(“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对价以2019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评估值为准,并考虑过渡期间损益、期后事项调整以及铺底油气资产交割时点价格等因素,经审计后确定。本次交易有利于本公司更加聚焦上游油气勘探开发,并积极推动油气终端市场开拓,缓解本公司资本性支出压力及充分利用全国油气储运设施,提升运营效率及价值创造能力。
2020年9月28日,本次交易经本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获得支持率99.9963%。
2020年9月30日,本次交易协议约定的交割先决条件已获得满足,标的资产对应的所有权、义务、责任和风险自2020年9月30日24时起转移至国家管网集团。
本次交易出售资产总额人民币3,564.47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账面值人民币2,005.25亿元,交易价值人民币2,474.71亿元。作为对价,本公司确认对国家管网集团长期股权投资人民币1,495.00亿元,另外获得现金对价人民币
979.71亿元。本公司就本次交易确认税前收益人民币469.46亿元。相关金额与本公司于2020年8月12日在香港联交所发布的通函中所列金额的差异主要由于铺底油气量价变化以及部分管道公司提前向本公司分红等因素影响。
2020年12月22日,本公司下属公司昆仑能源有限公司(“昆仑能源”)和国家管网集团订立股权转让协议,据此,昆仑能源已有条件同意出售而国家管网集团已有条件同意收购昆仑能源持有的中石油北京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北京管道公司”)60%股权和中石油大连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大连LNG公司”)75%
股权,基础交易对价约为人民币408.86亿元(需根据股权转让协议项下价格调整机制进行调整),全部将由国家管网集团以现金支付。于本次交易完成后,昆仑能源将不再持有北京管道公司和大连LNG公司任何股权。本次交易已经过本公司董事会2020年第9次会议、昆仑能源股东大会及国家管网集团内部有权机构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分别于2020年7月23日、2020年9月28日、2020年9月30日、2020年12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
临2020-032号、临2020-041号、临2020-042号、临2020-051号)以及在香港联交所发布的公告。
该事项不影响本集团业务的连续性及管理层的稳定性,短期可能会对本集团天然气与管道业务的经营成果产生影响,长期有利于本集团持续健康发展和经营成果持续向好。
4.2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
2020年,疫情严重冲击世界经济,也对中国经济造成较大影响,并对本集团产生重大影响:成品油、天然气市场需求下降,原油、成品油、天然气价格大幅下降,油气产业链运行管理更加复杂、困难等。本集团积极应对疫情,成立了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安排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保护员工生命健康,安全平稳有序推进生产经营;大力开展提质增效专项行动,控制资本性支出和成本费用,优化债务结构,积极促销提效,加快发展国内天然气业务等,尽力减少疫情造成的损失,努力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
该事项不影响本集团业务的连续性及管理层的稳定性,对本集团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4.3 国际原油价格大幅下跌
2020年,受疫情、产油国减产政策等多重因素影响,国际原油价格呈现“V”型走势,上半年出现历史罕见的大幅下跌,甚至出现史无前例的负油价,4月下旬达到低点后企稳回升,全年总体呈现低位运行,北海布伦特和WTI原油现货全年平均价格分别为41.78美元/桶和39.28美元/桶,同比分别下降34.9%和31.1%。本集团积极采取措施应对原油价格波动风险,努力保持生产经营平稳健康发展。
该事项不影响本集团业务的连续性及管理层的稳定性,对本集团经营成果产
生不利影响。
4.4 天然气价格政策阶段性调整
2020年2月22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改委”)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气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发改价格〔2020〕257号,“《通知》”),《通知》规定:按照国家决策部署,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气成本。自通知之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非居民用气门站价格提前执行淡季价格政策,对化肥等受疫情影响大的行业给予更大价格优惠,及时降低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
该事项不影响本集团业务的连续性及管理层的稳定性,对本集团经营成果产生一定影响。
4.5 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延续
2020年4月2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改委共同发布了《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23号),明确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将此前已实施的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延续至2030年底。
该事项不影响本集团业务的连续性及管理层的稳定性,有利于本集团持续健康发展和经营成果持续向好。
4.6 国家发布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政策
2020年6月12日,财政部印发《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20〕190号),使用专项资金对煤层气(煤矿瓦斯)、页岩气、致密气等非常规天然气开采利用给予奖补,按照“多增多补”的原则分配。超过上年开采利用量的,按照超额程度给予梯级奖补;未达到上年开采利用量的,按照未达标程度扣减奖补资金;对取暖季生产的非常规天然气增量部分,按照“冬增冬补”原则给予奖补。上述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该事项不影响本集团业务的连续性及管理层的稳定性,有利于本集团持续健康发展和经营成果持续向好。
4.7 国家发布燃料油出口退税政策
2020年1月2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对国际航
行船舶加注燃料油实行出口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4号),明确对国际航行船舶在我国沿海港口加注的燃料油,实行出口退(免)税政策,增值税出口退税率为13%。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出口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公告自2020年2月1日起实施。
该事项不影响本集团业务的连续性及管理层的稳定性,有利于本集团持续健康发展和经营成果持续向好。
4.8 规范成品油税收征管
2020年6月12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能源安全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运行〔2020〕900号),提出加大成品油打击走私、偷税漏税等非法行为力度,维护市场秩序。对具有原油进口使用资质但发生严重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地方炼油企业,一经执法部门查实,取消资质,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上述指导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该事项不影响本集团业务的连续性及管理层的稳定性,有利于本集团持续健康发展和经营成果持续向好。
5 财务报告
5.1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1.1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及影响
(a)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解释第13号”)修订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业务的判断条件,对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购买方在判断取得的经营活动或资产的组合是否构成一项业务时,引入了“集中度测试”的选择。
此外,解释第13号进一步明确了企业的关联方还包括企业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 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及对企业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等。
解释第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本集团采用未来适用法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进行会计处理。采用该解释未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关联方披露产生重大影响。
(b)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
《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对于满足一定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让提供了简化方法。如果企业选择采用简化方法,则不需要评估是否发生租赁变更,也不需要重新评估租赁分类。
财会〔2020〕10号自2020年6月24日起施行,可以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规定进行调整,采用上述规定未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以上准则变化及影响的详细说明见本集团2020年年报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报告“4(32)主要会计政策的变更”。
5.1.2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变化及影响
本集团自2020年1月1日起首次应用企业定义(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修订)。其他多项新准则于2020年1月1日起生效,但采用这些准则对本集团的财务报表并无重大影响。以上准则变化及影响的详细说明见本集团2020年年报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财务报告“3(ac)新会计准则”。
5.2 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3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发生管道资产重组,将相关子公司、联营公司和合营公司以及部分分公司净资产出售给国家管网集团,处置子公司的详细说明见2020年年报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报告“6(2)处置子公司”。
5.4 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承董事会命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戴厚良董事长中国北京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于本公告日,本公司董事会由戴厚良先生担任董事长,由李凡荣先生担任副董事长及非执行董事,由段良伟先生、刘跃珍先生及焦方正先生担任非执行董事,由黄永章先生担任执行董事,由梁爱诗女士、德地立人先生、西蒙?亨利先生、蔡金勇先生及蒋小明先生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本公告载有若干涉及本集团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业务之前瞻性声明。由于相关声明所述情况之发生与否,非为本集团所能控制,这些前瞻性声明在本质上具有高度风险与不确定性。该等前瞻性声明乃本集团对未来事件之现有预期,并非对未来业绩的保证。实际成果可能与前瞻性声明所包含的内容存在差异。
本公告以中英文两种语言编制,在对两种文本的理解上发生歧义时,以中文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