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1年3月8日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1年3月23日在北京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应到会监事9人,实际到会7人,监事付锁堂先生和刘宪华先生通过视频连线方式出席会议,监事张凤山先生和王亮先生因故不能到会,已书面委托李家民先生和卢耀忠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讨论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总裁2020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及2021年度业绩合同制订情况的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向股东大会提议聘用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1年度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并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 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 审议通过《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总结和2021年度工作计划》;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 审议通过《2020年度环境、社会和治理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 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业绩公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上市地相关监管规定;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主要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年度报告所载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同意将上述第(四)、(五)项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