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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问询函的回复
关于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问询函的回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根据贵局关于对关于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酒股份”或“公司”)的监管问询函(沪证监公司字【2021】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的要求,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就问询函中需要审计机构发表意见的问题回复如下:
问题2020年高酱酒业90%的销售来源于金花酒业有限公司,而金花酒业有限公司主要销售客户为公司关联方韩宏伟控制的贵酿酒业有限公司。高酱酒业2020年末其他应付款余额为31,463.75万元,主要包括应付股东款26,463.00万元,具体为应付股东成都兴健德贸易有限公司借款共计20,975.00万元,以及应付原股东广州市思泰贸易有限公司借款共计5,488.00万元,借款期间主要为2019年8月至2020年7月。截至2020年9月末,你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26,272.75万元。请你公司对高酱酒业其他应付款的真实性、资金用途和去向、后续是否有偿还能力、上述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和相关风险等情况进行说明。请审计机构对其他应付款的真实性、资金用途和去向发表专项核查意见。
公司回复:
一、高酱酒业2020年末其他应付款的情况
截止2020年
月
日贵州高酱酒业有限公司其他应付款共计31,463.75万元,应付股东及原股东借款26,463.00万元,应付股东借款利息
768.92万元,应付往来款4,230.89万元,应付其他款
0.95
万元,具体明细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协议及主要条款 |
成都兴健德贸易有限公司 | 20,975.00 | 股东借款 | 已签订相关借款协议,高酱酒业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显示盈利或取得外部融资后双方应立即商定借款本金和利息的归还时间,利率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 |
项目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协议及主要条款 |
准。 | |||
广州市华思泰贸易有限公司 | 5,488.00 | 股东借款 | 已签订相关借款合同及借款展期合同,借款期限为二年,即2021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到期后一次性还本付息,利率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为准。 |
贵州贵酿酒业销售有限公司 | 3,201.91 | 往来款 | 未签订相关合同 |
贵州省仁怀市兵宏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1,028.98 | 往来款 | 未签订相关合同 |
成都兴健德贸易有限公司 | 768.92 | 借款利息 | |
代扣代收职工住房公积金 | 0.59 | 代扣代缴社保公积金 | |
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0.30 | 计提应付公积金 | |
黄旭 | 0.06 | 员工代付款 | |
合计 | 31,463.75 |
注:上表中若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资金用途截至2020年
月
日,累计收到的股东借款、往来款及资金去向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累计收到金额 | 期末余额 | 资金主要去向 |
成都兴健德贸易有限公司 | 20,975.00 | 20,975.00 | 用于归还前股东借款20,975.00万元,其中北京百事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7,475.00万元、重庆万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3,500.00万元。北京百事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重庆万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给高酱酒业的资金去向如下:1、北京百事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借款主要用于支付高酱一期工程款7,110.00万元,购买固定资产231.57万元。2、重庆万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借款主要用于支付高酱一期工程款9,541.69万元,支付电力工程款1,020.00万元,购买原材料2,876.34万元。 |
广州市华思泰贸易有限公司 | 5,488.00 | 5,488.00 | 1、用于归还借款及支付往来款2,270.67万元,其中北京百事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915.00万元、重庆万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785.00万元、陈安福514.46万元、仁怀市永生宏劳务服务公司35.00万元、贵州省仁怀市兵宏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1.21万元;2、用于投资支付的金额1,275.78万元(1)支付工程款636.31万元,其中支付以前年度 |
项目 | 累计收到金额 | 期末余额 | 资金主要去向 |
工程款599.27万元(高酱酒业一期工程405.34万元,消防工程107.50万元,污水处理工程86.43万元),支付19-20年度工程费37.03万元(装修及改建费24.43万元,道路边坡治理工程12.60万元)(2)付土地出让金598.26万元(3)购买固定资产41.21万元;3、用于大项经营支出1,763.27万元,其中购买原材料1,253.98万元、付水电燃气费用130.39万元、支付工资378.90万元。 | |||
贵州贵酿酒业销售有限公司 | 4,167.39 | 3,201.91 | 1、用于支付往来款79万元,其中贵酿酒业有限公司73万元、贵酿酒业销售有限公司6万元;2、用于投资支付的金额685.07万元;(1)支付工程款631.47万元,其中支付以前年度消防工程100.00万元,支付19-20年度工程费531.47万元(包装车间272.87万元,道路边坡治理工程131.62万元,厂区及车间维修59.48万元,排洪工程58.5万元,高酱产业园建设项目工程9.00万元);(2)购买固定资产53.60万元,3、用于大项经营支出3,285.85万元,其中购买原材料1,637.44万元、支付工资社保等914.25万元、支付税费310.29万元、支付污水处理费106.90万元、支付水电燃气费用265.27万元、支付贵州黔醉酒业(集团)有限公司酒体款51.7万元。 |
贵州省仁怀市兵宏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1,096.19 | 1,028.98 | 1、用于归还借款103.94万元,其中曹定刚41.55万元、张海帆62.39万元;2、用于支付工程款635.09万元,全部为以前年度工程,其中消防工程312.50万元,高酱酒业一期工程322.59万元;3、用于大项经营支出72.74万元,其中支付工资20.91万元、支付水电燃气费用31.83万元、采购原材料20万元;4、用于支付环保罚款30万元。 |
合计 | 31,726.58 | 30,693.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