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10 证券简称:桂东电力 公告编号:临2021-009债券代码:151517 债券简称:19桂东01债券代码:162819 债券简称:19桂东02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结合统一,根据公司党委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拟把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公司章程,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增加并修订《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具体新增及修订的内容(加粗显示)如下:
原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
条目 | 条款内容 | 条目 | 条款内容 |
新增 | 第十条 |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不动摇,加强党的建设,设立党的组织,发挥党委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建立完善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和市场竞争需要的选人用人机制。坚持从严管党治党,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大党建工作考 |
核力度,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党建带工建、党建带团建,党建带妇建工作,保障和促进公司和谐发展、科学发展。 | |||
第三十二条 | 公司党组织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履行职责。 (一)…… (二)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党组织对董事会或总裁提名的人选进行酝酿并提出意见建议,或者向董事会、总裁推荐提名人选;会同董事会对拟任人选进行考察,集体研究提出意见建议。 (三)研究讨论公司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支持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依法行使职权。 (四)承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统战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团工作。领导党风廉政建设,支持纪检组织切实履行监督责任。 | 第三十三条 | 公司党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履行职责。 (一)…… (二)领导公司党建工作,切实加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党建工作。 1.承担党建工作主体责任,落实管党治党各项任务,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党组织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专职副书记履行直接责任,党委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 2.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在公司改革中,坚持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的工作同步开展,实现体制对接、机制对接、制度对接和工作对接。 3.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党委对董事会或总裁提名的人选进行酝酿并提出意见建议,或者向董事会、总裁推荐提名人选;会同董事会对拟任人选进行考察,集体研究提出意见建议;提名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后备人选,决 |
的主要程序是:党委召开会议对董事会、经理层拟决策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党委认为另有需要董事会、经理层决策的重大问题,可向董事会、经理层提出。党委支持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健全决策规则和程序,促进科学决策,监督决策事项的有效执行,保证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有效运转,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 |||
第一百三十三条 |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 …… (十) 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裁列席董事会会议。 | 第一百三十四条 |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 …… (十) 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裁履行职权时,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不得变更董事会决议或超越授权范围,属于公司党委参与重大问题决策事项范围的,应当先听取公司党委会的意见。总裁列席董事会会议。 |
新增 | 第十三章 | 加强和改进党对企业的领导 | |
新增 | 第一百九十八条 | 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 公司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对企业的领导不动摇,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和国家方针政策、重大部署在公司贯彻执行。董 |
事会或总裁要定期、不定期向企业的党委通报企业情况,重大问题决策前,必须认真听取党委意见。在对重大问题表决时,党员董事或总裁会成员认真贯彻反映党委的意见,必要时可以党委的名义正式通知董事会。坚决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重大问题决策要通过集体研究。 | |||
新增 | 第一百九十九条 | 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 坚持党委对国有企业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不能变,公司要根据企业改革发展需要,明确选人用人标准和程序,创新选人用人方式,强化党委在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中的责任,支持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公司进行重大人事任免,必须由党委对拟任人选进行考察,集体研究做出决定,坚决防止和整治选人用人中的不正之风。党委负责对公司董事、经理层尤其是主要领导人的日常监督管理和综合考核评价,及时调整不胜任、不称职领导人员或向股东会提出调整的建议,切实解决企业领导人员能上不能下的问题。 | |
新增 | 第二百条 | 切实落实国有企业反腐倡廉“两个责任” |
公司党委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定期研究党建工作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向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报告责任落实情况。加强党性教育、法治教育、警示教育,引导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坚定理想信念,正确履职行权,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建立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与企业考核等挂钩,实行“一案双查”。推动国有企业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巡察工作,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抓好巡视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严肃查处侵吞国有资产、利益输送等问题。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严格落实反“四风”规定,努力构筑企业领导人员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除上述条款和因内容修订有关页码、编号作相应调整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未发生变化。本次《公司章程》修改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