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310 公司简称:桂东电力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经公司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大信审字[2021]第5-10014号),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为211,368,783.84元,加上期初留存的未分配利润539,524,446.91元,减去提取2020年法定盈余公积21,136,878.39元,减去2020年已分配2019年现金红利49,666,500元,2020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680,089,852.36元。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建议本次分配方案为: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680,089,852.36元以2020年期末总股本1,036,425,6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0.75元(含税),合计派现77,731,920.15元,剩余602,357,932.21元结转下一年度。本次不送红股,也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桂东电力 | 600310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陆培军 | 梁 晟 |
办公地址 | 广西贺州市平安西路12号 | 广西贺州市平安西路12号 |
电话 | 0774-5297796、5283977 | 0774-5297796 |
电子信箱 | 600310@sina.com | 600310@sina.com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为电力业务和油品业务。
1、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力生产和销售,拥有完整的发、供电网络,电厂和电网“厂网合一”,水力发电、供电和配电业务一体化经营。报告期末,公司控制(全资及控股)的电源装机总容量
87.76万千瓦(其中水电装机容量85.76万千瓦,光伏发电装机容量2万千瓦),水电包括六个主要水力发电厂(站):合面狮电厂、巴江口电厂、昭平电厂、下福电厂、梧州京南水电厂、桥巩水电站,合计年平均发电量约42亿千瓦时。电力销售区域形成三省(区)联网电量互为交换、互通有无的灵活格局,拥有较稳定的市场区域和客户群,主要供电营业区包括贺州市三县两区及梧州市部分直供用户。公司售电来源主要包括自发电和外购电两部分,公司的自发电量目前仅能满足供电区域内部分供电需求,需要保持一定的外购电力。
2、2020年,公司各水电厂流域全年来水同比减少,全年共完成发电量38.31亿千瓦时(含桥巩水电站、小水电),比上年(不含桥巩水电站)增加95.36%,售电方面,公司全年实现财务售电量 61.18亿千瓦时,比上年(不含桥巩水电站)增加40.61%。发、售电量增加原因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桥巩能源公司,发、售电量差为外购电量。
3、全资子公司广西永盛拥有国家商务部颁发的成品油批发经营资质,作为公司油品业务主导平台,采用“以销定产、适度库存”的销售模式开展油品业务,逐步布局加油加气站点网络进行终端销售,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成品油及化工产品生产、仓储、批发经营、零售运营等业务,形成集生产加工、石化仓储、成品油销售、贸易、供应链为一体的成品油产业链。
(二)行业情况说明及公司所处地位
1、电力行业
2020年,我国全社会用电量7.51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1%,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用电量及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均实现同比增长。年内全国电力供需总体平衡,部分地区有余,局部地区用电高峰时段电力供应偏紧,西部地区用电增速领先,全国有27个省份用电量为正增长。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和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环境,中国电力行业积极推进电力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经济社会发展对电力的消费需求已恢复常态。国家及地方电力体制改革持续深化,新一轮电改走向持续纵深阶段,市场化交易规模不断扩大,输配电价改革实现全覆盖,中长期交易市场基本成熟,现货市场试点正加速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逐步推动,辅助服务市场快速起步,科学规范透明的电网输配电价监管框架体系和独立的省级电网、区域电网输配电价体系逐步形成。
公司作为地方电力企业,集“厂网合一”、发供电一体化、网架覆盖面完整等特性于一身,主要从事水力发电、供电、配售电等电力业务,供电区域主要包括所在地级市行政区域,辐射周边其他市县及周边省份邻近地区。公司以水力发电为主,自发电量受天气条件和流域来水影响较大,全年特别是枯水期需要外购电量以满足供电需要。全资子公司桂旭能源公司贺州燃煤发电项目建成发电后,将提升公司发电能力。公司供电区域及周边地区存在广西电网和部分小型电力生产企业,与公司共同参与市场竞争。
2、油品行业
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蔓延影响,油品和化工市场经历了“寒冬”时期,国际原油价格在全球疫情及OPEC+增产价格战等因素的影响下大幅下跌,全球原油需求持续低迷,出现供应链中断、国际贸易停滞等现象,作为原油产业链条的石油化工产品深受影响,产品价格出现了断崖式下降,石油和主要化学品市场剧烈波动。我国石油和化工产业需求受到巨大冲击,石油天然气及其主要石化产品的价格持续下降,石化产品的产销量由长期的正增长变为下降,石化行业发展面临的挑战复杂多变、不稳定不确定性因素增强。目前国家取消对外资加油站数量的限制,在国资、外资、民资、合资等多方主体关注下,油品销售市场呈现了资源渠道多元、竞争主体多元、竞争手段多
元、竞争价格多元的趋势。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永盛作为广西首批开展成品油经营的企业,通过数年战略布局和业务拓展,打造出“永盛石化”品牌形象,形成了以华南地区为主其它地区为辅的油品市场格局,具备成品油货源现货供应保障、客户相对稳定及市场议价能力强等竞争优势。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0年 | 2019年 | 本年比上年 增减(%) | 2018年 | |
总资产 | 20,191,409,720.55 | 15,995,375,483.38 | 26.23 | 14,404,967,574.61 |
营业收入 | 18,753,746,273.85 | 26,461,703,884.56 | -29.13 | 11,933,180,236.8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56,354,200.76 | 151,788,266.59 | 68.89 | 68,497,672.7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34,959,660.20 | -36,951,579.66 | -67,191,507.66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267,365,255.70 | 2,037,675,831.62 | 11.27 | 1,883,176,535.9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60,704,326.11 | 475,604,021.69 | 228.15 | 65,788,047.67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097 | 0.1834 | 68.87 | 0.082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097 | 0.1834 | 68.87 | 0.082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1.97 | 7.74 | 增加4.23个百分点 | 3.47 |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3,876,870,230.13 | 4,186,497,606.41 | 5,933,262,404.51 | 4,757,116,032.8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33,454,174.26 | 78,842,268.30 | 165,027,453.51 | 145,938,653.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 -45,374,177.38 | 76,837,648.26 | -32,454,936.87 | -133,968,194.2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4,047,504.71 | -334,984,370.39 | -182,709,515.01 | 2,202,445,716.22 |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40,439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35,852 | ||||||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广西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0 | 414,147,990 | 39.96 | 0 | 无 | 国有法人 | |
广西广投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208,650,602 | 208,650,602 | 20.13 | 208,650,602 | 无 | 国有法人 | |
广西贺州市广泽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 0 | 10,663,536 | 1.03 | 0 | 未知 | 国有法人 | |
林民 | 0 | 8,485,271 | 0.82 | 0 | 未知 | 未知 | |
周华 | 0 | 2,860,100 | 0.28 | 0 | 未知 | 未知 | |
周雷 | 2,593,534 | 2,593,534 | 0.25 | 0 | 未知 | 未知 | |
刘国真 | -162,600 | 2,210,000 | 0.21 | 0 | 未知 | 未知 |
任井瑞 | 2,160,000 | 2,160,000 | 0.21 | 0 | 未知 | 未知 | |
田敏达 | 2,000,000 | 2,000,000 | 0.19 | 0 | 未知 | 未知 | |
李凯邦 | 0 | 1,998,400 | 0.19 | 0 | 未知 | 未知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本公司前十名股东中, 广西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和广西广投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广投集团,二者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二者与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和前十名股东中的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并不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未知其它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简称 | 代码 | 发行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 | 利率 | 还本付息方式 | 交易场所 |
2019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 19桂东01 | 151517 | 2019年4月25日 | 2024年4月25日 | 500,000,000 | 6.9% |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2019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 19桂东02 | 162819 | 2019年12月24日 | 2022年12月24日 | 350,000,000 | 6.8% |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一起支付
5.2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第二期已完成付息工作。
5.3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主要指标 | 2020年 | 2019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资产负债率(%) | 86.30 | 83.94 | 2.36 |
EBITDA全部债务比 | 0.09 | 0.08 | 6.37 |
利息保障倍数 | 1.08 | 1.06 | 1.77 |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1月1日起施行。
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按照财政部规定,公司自 2020 年1 月1日起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2、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自 2020 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新收入准则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执行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按照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执行新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及“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