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大爆破”) 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宏大爆破2021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21年拟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发生金额不超过8,731.16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上年度的实际发生额合计为5,639.38万元。
本次预计2021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中,关联董事方健宁先生、潘源舟先生、孙芳伟先生因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回避表决。与参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中,关联董事郑炳旭先生因任宏大君合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回避表决。
本事项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中,关联股东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需回避表决;与参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中,关联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郑炳旭先生因任宏大君合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需回避表决。
(二)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下述关联交易计划,因年度市场环境及生产量的变化,关联交易总额会在15%幅度内变化。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2021年度预计金额 | 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 上年发生金额 |
向关联人采购燃料和动力 | 广东广业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 | 采购柴油、汽油 | 市场价 | 300 | 36.89 | 150.12 |
小计 | 300 | 36.89 | 150.12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广东省广业云硫矿业有限公司 | 销售炸药 | 市场价 | 1,000 | 91.42 | 325.93 |
小计 | 1,000 | 91.42 | 325.93 | |||
向关联方租赁土地 | 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租赁土地 | 协议价 | 1267.48 | 144.66 | 1,226.16 |
云浮广业硫铁矿集团有限公司 | 租赁土地 | 协议价 | 10.68 | 1.78 | 5.09 | |
小计 | 1278.16 | 146.44 | 1231.25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宏大君合科技有限公司 | 委托技术开发 | 协议价 | 6,000 | 1299.00 | 3,932.08 |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 中标服务费 | 协议价 | 150 | 44.69 | 0 | |
广东广业开元科技有限公司 | 信息平台租用 | 协议价 | 2 | 0 | 0 | |
广东省广业培训学院有限公司 | 会计继续教育培训 | 市场价 | 1 | 0 | 0 | |
小计 | 6,153 | 1,343.69 | 3,932.08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向关联人采购燃料和动力 | 广东广业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 | 采购柴油、汽油 | 150.12 | 300 | 0.50% | -49.96% | 巨潮资讯网《关于2020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 |
小计 | 150.12 | 300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广东省广业云硫矿业有限公司 | 销售炸药 | 325.93 | 2,000 | 0.25% | -83.70% | |
小计 | 325.93 | 2,000 | |||||
向关联方租赁土地 | 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土地租赁 | 1,226.16 | 1,267.48 | 65.83% | -3.26% | |
云浮广业硫铁矿集团有限公司 | 土地租金 | 5.09 | 0 | 0.27% | 100.00% | ||
小计 | 1,231.25 | 1,267.48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 | 宏大君合科技有限公司 | 委托技术开发 | 3,932.08 | 6,000 | 31.08% | -34.47%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劳务 | 小计 | 3,932.08 | 6,000 |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 公司已在2020年初对全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做了预计,截至本报告期末,虽然有极小部分关联交易略高于年初预计的范围,但超过的金额未达到深交所有关规则披露的标准,且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尚未超过年初审议通过的额度。 | ||||||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 不适用 |
二、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相关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人员等人员交谈,查阅公司关联交易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前三年公司同类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相关董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对宏大爆破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合理性、必要性、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
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须发生的,严格按照市场定价原则,符合市场经济规律,且并未占用公司资金和损害公司利益。交易双方均以平等互利、相互协商为合作基础,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王国威 郑晓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