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3月24日上午在公司科技大厦九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全柴动力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公司充分考虑了实际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规划和股东合理回报,符合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预案并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审议《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本次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投资建设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能够有效地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我们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对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各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0年度报告后,认为:
1、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