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以独立和客观的立场,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拟审议的事项进行事前审查,并发表书面意见如下:
一、关于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2021年度交易额度的意见
2020年度,公司与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为3,508.83万元,交易内容为水表及配件的销售与采购等。上述交易,价格公允,属于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任何内部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预计2021年度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会持续,交易总额不超过6,500万元,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上述关联方形成依赖。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收购三川科技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意见
江西三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川科技”)是鹰潭三川水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川水泵”)的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二次供水设备科研、生产、销售与服务,主要产品包括SCWG系列无负压管网叠压稳流给水设备、SCBP 系列变频气压给水设备以及智慧泵房等。本次收购暨关联交易,是公司产品线的延伸和扩展,有利于进一步优化上市公司业务体系,完善产业布局,丰富公司的产品系列,构建业务链整体竞争优势。同时,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市场拓展能力、抗风险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也将进一步增强。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三、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很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任务。因此,一致同意将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郭华平、李旭、隋军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