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LixinZhonglian CPA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关于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
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立信中联专审字[2021]D-0059号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1年3月24日出具了立信中联审字[2021]D-0253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对后附的《2020年度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进行了专项审核。
一、管理层的责任
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其他相关规定编制汇总表以满足监管要求,并负责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汇总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本所审计贵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贵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
三、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贵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2020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新发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曹玮
中国天津市 2021年3月24日
2020年度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 ||||||||||||||
编制单位: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资金占用方名称 |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 | 2020年初占用资金余额 | 2020年度占用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 | 2020年度占用资金的利息(如有) | 2020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额 | 2020年末占用资金余额 | 占用形成原因 | 占用性质 | ||||
现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 | ||||||||||||||
小 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其他关联方 | 惠东协孚港口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其他应收款 | 906.04 | 648.01 | 34.48 | 114.48 | 1,474.05 | 资金拆借 | 非经营性占用 | ||||
惠东协孚共管账户 | 其他关联方 | 其他应收款 | 1,311.40 | 24.29 | 672.28 | 663.41 | 资金拆借 | 非经营性占用 | ||||||
小 计 | —— | —— | —— | 2,217.44 | 648.01 | 58.77 | 786.76 | 2,137.46 | —— | —— | ||||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 深圳深南电环保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388.98 | 1,360.23 | 1,444.87 | 304.34 | 代垫费用及资金拆借 | 非经营性往来 | |||||
深南电(东莞)唯美电力有限公司(注) | 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18,234.42 | - | 255.92 | 18,490.34 | 0.00 | 代垫费用及资金拆借 | 非经营性往来 | |||||
深南电(中山)电力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66,759.00 | 1,000.00 | 3,010.18 | 12,012.39 | 58,756.79 | 代垫费用及资金拆借 | 非经营性往来 | |||||
深圳深南电燃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1,649.49 | 244.65 | 18.12 | 1,517.61 | 394.65 | 代垫费用及资金拆借 | 非经营性往来 | |||||
深南能源(新加坡)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152.19 | 1.33 | 153.52 | 代垫费用 | 非经营性往来 | |||||||
小计 | 87,184.08 | 2,606.21 | 3,284.22 | 33,465.22 | 59,609.30 | |||||||||
总 计 | —— | —— | —— | 89,401.52 | 3,254.23 | 3,342.99 | 34,251.98 | 61,746.76 | —— | —— |
注:深南电(东莞)唯美电力有限公司股权本期已处置。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财务总监: 会计机构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