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机构”)作为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远电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鸿远电子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781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4,134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20.2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36,721,6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45,00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5月9日到位,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9年5月9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9]01280002号《验资报告》。《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募集资金已到账。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总额 836,721,600.00减:发行费用 91,721,600.00募集资金净额745,000,000.00加:存款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 21,976,788.85减: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329,645,747.22置换先期投入的募投项目资金62,992,884.08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100,000,000.00应结余额 274,338,157.55
274,338,157.55
实际余额 |
差额 |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2019年5月,就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监管,本公司及国泰君安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港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此外,2019年6月,就本次发行用于由本公司子公司元六鸿远(苏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远苏州”)实施的电子元器件生产基地项目等募集资金的监管,本公司、鸿远苏州及国泰君安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主体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期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什刹海支行
631034869 200,101,115.77公司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
77010122001001058 24,191,169.56公司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港支行
20000009961700028453602 36,887,724.34公司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1101040160001037190 151,341.08鸿远苏州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四支行
657068860 13,006,806.80
合计 |
274,338,157.55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92,638,631.30元,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9年5月29日,公司首届董事会2019年第九次临时会议、首届监事会2019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人民币6,299.29万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审计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9]01280020号)。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2019年5月30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05)。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2月31日前全部置换完毕。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0年3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使用期限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0,000万元,尚未归还;截至2021年3月15日,上述金额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9年5月29日召开首届董事会2019年第九次临时会议、首届监事会2019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5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0年6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020年度,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名称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金额 | 起止期限 |
收益率 | 截至2020年 |
日状态 |
北京银行
对公客户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保本浮动
收益型
10,000.00
2020/01/22-2020/04/02
3.75% 履行完毕
民生银行
挂钩利率
结构性存款(
SDGA200352 |
)
保本保证
收益型
13,000.00
2020/03/27-2020/05/06
3.65% 履行完毕
民生银行
挂钩利率
结构性存款(
)
保本保证
收益型
13,000.00
2020/04/08-2020/05/18
3.65% 履行完毕
北京银行
对公客户人民币结
构性存款
保本浮动
收益型
10,000.00
2020/09/16
3.40%
履行完毕杭州银行
添利宝
2020/06/16- | ||
结构性存款
保本浮动收益型
5,000.00
2020/9/12
3.00% 履行完毕
2020/8/13- | ||
合计 |
- - 51,000.00 - -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为人民币零元。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等相关公告。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不适用。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信息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规的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鸿远电子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
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83,672.16 2020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3,355.50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9,263.86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截至年末承诺投入金额(1)
2020年度投入金额
截至年末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年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
(2)-(1) |
截至年末投入进度(%)(4)=(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
期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
化
电子元器件生产基地项目
否 48,600.00 48,600.00 48,600.00 11,646.24 20,611.25 -27,988.75 42.41 2021年12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直流滤波器项目
否 4,900.00 4,900.00 4,900.00 330.69 1,055.93 -3,844.07 21.55 2021年12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营销网络及信息系统升级
否 6,000.00 6,000.00 6,000.00 1,378.57 2,541.98 -3,458.02 42.37 2021年12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补充流动资金 否 15,000.00 15,000.00 15,000.00 - 15,054.70 54.70 100.36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 74,500.00 74,500.00 74,500.00 13,355.50 39,263.86 -35,236.14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截至
2020 |
年
月
31 |
日,电子元器件生产基地项目及直流滤波器项目基建主体工程已完成,并已竣工启用,相关产线已部分投产,预计可实现多层瓷介电容器产能7 亿只/年。受2020年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项目部分进口设备交付时间延后,以及个别境外厂商未能按照原计划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入境对已到货的设备进行调试,导致部分设备交期和设备安装、调试有所延后;同时,公司结合行业发展趋势以及客户需求等因素,为了保持技术、工
备及流程的自动化、智能化等持续提出了更高要求,在充分论证分析后,对相关设备的参数
进行了调整,因此,放缓了部分设备及系统的投入进度。鉴于以上原因,前述募投项目目前 |
已经达到初步可投产状态,但整体投资进度仍较原计划有所滞后。经公司审慎研究,将电子元器件生产基地项目和直流滤波器项目整体达到预定可使用时间由2020年12月延期到2021年12月。
、公司先后新设了办事处和对现有办事处升级改造,并对公司软件系统进行了升级、数据中心建设,投入智能设备等,为了提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效率,降低募集资金投入风
经公司审慎研究,将营销网络及信息系统升级项目预定可使用时间由2020年12月延期到
2021 |
年
月。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详见本报告“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之“(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动资金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注1:补充流动资金投入金额包含对存款利息的使用,使得截止年末补充流动资金投入进度为100.36%。注2:“截至年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姚巍巍 陈 海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