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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国际:经营合同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26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3月25日,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公司中国中元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元”)与昌吉州人民医院签署了昌吉州人民医院新区医院建设项目规划和施工图设计合同。

一、合同主要内容

昌吉州人民医院新区医院建设项目规划和施工图设计合同金额为人民币3,198万元,该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州昌吉市。项目内容为完成昌吉州人民医院新区医院建设项目规划总平面设计、修建性详细规划、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项目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和质量保修期间的所有设计服务工作。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昌吉州人民医院新区医院建设项目规划和施工图设计合同的交易对方为昌吉州人民医院。昌吉州人民医院建于1955年,现为昌吉地区规模最大的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急救为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和昌吉州医疗区域中心。

昌吉州人民医院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上一会计年度未与公司

发生类似业务。

三、合同的主要条款

1、交易双方

发包人:昌吉州人民医院设计人:中国中元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2、合同价款与支付

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3,198万元,包括完成本合同约定工作内容的全部设计费用。发包人按照设计工作进度向设计人支付服务费用。

3、工程设计期限

2021年2月24日至2021年5月17日,具体工程设计周期以项目实际开展情况为准。

4、合同的订立及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5、双方责任

发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设计依据,并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设计人应按照法律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设计服务。

6、违约责任

如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设计费用,应按合同约定向设计人支付一定比例的违约金;若设计人违约,应按合同约定减收或者免收设计费用。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昌吉州人民医院新区医院建设项目规划和施工图设计合同金额为人民币3,198万元,为公司2019年营业总收入1,065,680.02万元的

0.3%。

该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该合同的履行有利于发挥中国中元在医疗

建筑规划与设计领域的技术实力,进一步拓展西部地区市场份额。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昌吉州人民医院新区医院建设项目规划和施工图设计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项目利润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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