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项目中标的公告
近日,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政设计院”)收到招标代理机构江阴方正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经招标人无锡市坪湖净水科技有限公司同意,确定市政设计院(牵头人)及无锡锡山建筑实业有限公司中标《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工程(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现将本次中标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标项目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工程(EPC)
招标人:无锡市坪湖净水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人:无锡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牵头人)、无锡锡山建筑实业有限公司
中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模式(EPC),为交钥匙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材料采购、设备购置并安装、功能系统调试、6个月指导试运行、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移交、备案等相关资料的办理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1)设计部分内容:根据本项目核准要求、招标文件要求确定的建设规模、工程内容、运行要求等要求,完成本项目全部工程内容的方案设计深化、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竣工图编制,施工全过程的施工指导及技术咨询、现场服务、设计变更及项目验收等相关设计配合服务。(2)施工部分内容:包括工程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包括需要新增的建构筑物及设备、管线、电控、仪表的安装、园区”一企一管"压力管线、厂区道路、绿化、照明、围墙等总图工程量。以上工程量包括系统稳定运行所包含的全套构建筑物以及附属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设施的市政、土建和设备、管线、水电安装、仪表与自动化;包括修复由施工损坏的环境、设施、设备等工作内容。(3)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包括需要新增的管道、电缆、安装附件等各类材料;所需设备的采购及安装,包括工艺、电气、自控、仪表及各类配套设备等。(4)运行服务范围:交工验收后6个月指导试运行,负责组织并指导系统联动调试运行,使出水水质稳定达标:调试合格验收后的整体移交;整个厂区的工艺系统、自控系统、电气系统的培训、技术指导;缺陷责任期的质量整改等。(5)通过政府职能部门的各项专业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技术服务:本项目设计年限为50年,设计年限内无条件提供技术服务。
项目地点: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锡港南路北、环园路西中标金额:人民币14,810.00万元中标工期:200天
二、中标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市政设计院收到中标通知后将尽快与无锡市坪湖净水科技有限公司洽谈签订上述项目合同事宜,中标项目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后,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但不影响公司业务、经营的独立性。
三、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市政设计院收到上述项目的中标通知书,但尚未与招标人签署正式合同,合同签订和合同条款尚存在不确定性,项目具体内容及项目金额以最终签署的正式合同为准。
根据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本次中标金额超过1亿元,公司以临时公告形式进行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根据项目进展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