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报告期末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广西皖维有减值迹象的相关固定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聘请专业评估机构进行了评估。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拟对全资子公司广西皖维相关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1、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广西皖维醋酸乙烯资产组由于原材料和产品市场发生重大变化,生产线开工不足或较长时间处于闲置状态。报告期,公司对上述资产组进行了减值测试,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根据评估结果,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评估结果中出现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对评估增值资产未予考虑。
2、资产组减值测试及评估情况
公司聘请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资产减值测试所涉及的广西皖维生物质科技有限公司相关资产组可回收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21]第020060号)。公司根据评估报告对相关资产进行减值准备的计提。
(1)广西皖维资产组减值测试及评估情况:
评估公司对广西皖维聚乙烯醇、酒精生产线固定资产资产组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种方法进行减值测试,评估结论认为:两种测试方法下,广西皖维聚乙烯醇、酒精生产线固定资产资产组均不存在减值的情况。可收回价值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较高者确定。因此,聚乙烯醇生产线固定资产资产组和酒精生
产线固定资产资产组可回收价值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评估结果: 聚乙烯醇生产线固定资产资产组可回收价值为19,240.00万元;酒精生产线固定资产资产组可回收价值为9,400.00万元。
评估公司对广西皖维醋酸乙烯生产线固定资产资产组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方法进行减值测试,测试结果显示醋酸乙烯生产线固定资产资产组存在减值情况。经评定估算,广西皖维醋酸乙烯生产线资产组在2020年12月31日及相关前提下的评估可回收金额为937.60万元,账面价值4,675.76万元,评估减值 3,738.16万元。根据评估报告单个固定资产明细分类,其中:评估减值资产账面价值4,428.80万元,可回收金额563.70万元,评估减值3,865.07万元;评估增值资产账面价值246.96万元,可回收金额373.87万元,评估增值126.91万元。详情请参阅评估报告。
①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评估结果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账面价值 | 可回收金额 | 增减值 | 增值率% |
PVA生产线固定资产资产组 | 15,391.22 | 17,030.14 | 1,638.92 | 10.65 |
酒精生产线固定资产资产组 | 7,733.37 | 8,492.67 | 759.3 | 9.82 |
醋酸乙烯生产线资产组 | 4,675.76 | 937.60 | -3,738.16 | -79.95 |
其中:增值部分 | 246.96 | 373.87 | 126.91 | 51.39 |
减值部分 | 4,428.80 | 563.73 | -3,865.07 | -87.27 |
项目名称 | 账面价值 | 可回收金额 | 增减值 | 增值率% |
PVA生产线固定资产资产组 | 15,391.22 | 19,240.00 | 3,848.78 | 25.01 |
酒精生产线固定资产资产组 | 7,733.37 | 9,400.00 | 1,666.63 | 21.55 |
资产组名称 | 房屋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评估减值合计 |
醋酸乙烯生产线资产组 | 611.38 | 3,253.69 | 3,865.07 |
资产减值准备3,865.07万元。
二、本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审议程序
1、2021年3月23日召开了八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发对,0票弃权);
2、2021年3月23日召开了八届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并发表意见(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已事前审阅认可了《关于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经过认真讨论,对该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真实、完整、可靠的财务数据和会计信息,且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按有关会计政策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更加客观、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我们同意公司按有关会计政策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五、备查文件
1、八届四次董事会决议
2、八届三次监事会决议
3、《广西皖维生物质科技有限公司相关资产组可回收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21]第020060号)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八届四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