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结合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当前实际情况,并考虑到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同时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3月25日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截至2020年12月31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96,716,546.99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95,258,236.89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为36,915,022.49元(其中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为36,915,022.49元,其他资本公积为0元)。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55,700,000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25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18,102,500.00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采用分派总额不变原则对本次权益分派方案进行调整,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
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公告编号:2021-0082019年第78号)执行。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2021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分派方案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2个月内实施。
三、其他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尚需经股东大会批准后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目录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