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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火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04-11-02
湘火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诉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湘火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4年11月1日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十三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了会议,代表股份280178151股,占总股本93628.656万股的29.92%。会议由副董事长刘海南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见证,并经株洲市公证处公证,大会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选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1、同意增选张明久先生为公司董事。
    (同意280167151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股东表决权的99.9961%;弃权  11000股,占出席并有股东表决权的0.0039%)。
    2、同意增选邵群慧女士为公司董事。
    (同意280167151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股东表决权的99.9961%;弃权  11000股,占出席并有股东表决权的0.0039%)。
    3、同意增选常运东先生为公司董事。
    (同意280167151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股东表决权的99.9961%;弃权  11000股,占出席并有股东表决权的0.0039%)。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经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陈金山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湘火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公司本次会议股东及代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湘火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四年十一月一日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湘火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律师见证书》;
    附:新当选董事简历:
    张明久先生, 1953年出生,中共党员,中专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工商银行怀化地区分行副行长,湖南省分行信贷处副处长、处长,湖南省分行行长助理,中国工商银行湖南省分行副行长。现任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长沙办事处总经理。
    邵群慧女士, 1950年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工交信贷处副处长,曾任中国工商银行陕西省分行技改贷款处、计划处、资金经营处长、中国工商银行陕西省分行总稽核。现任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西安办事处副总经理。
    常运东先生, 1972年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工学双学士,曾任中国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信贷管理部经理。现任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第一重组办公室高级副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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