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告知函
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请做好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收到<关于请做好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会同战略投资者对《告知函》中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和逐项答复,现根据要求将告知函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关于请做好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公司将按照要求将上述回复材料及时报送至中国证监会。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