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广汇物流: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25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我们作为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和要求,在2020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2020年度具体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窦刚贵先生,男,1969年出生,浙江大学EMBA硕士研究生,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在读博士研究生。2017年3月15日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1994年至2004年在新疆赛德律师事务所执业;2004年4月至今,任新疆巨臣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2012年至今,任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至今,任新疆龙腾天域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至今,任新疆维泰热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至今,任新疆创安达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宋岩女士,女,1966年出生,2001年1月至今,任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17年3月15日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2008年7月至2014年8月,任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1年10月至2013年7月,任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9月至2019年10月,任新疆和合珠宝玉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5月至今,任新疆天物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12月至今,任新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7年12月至今,任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11月至今,任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葛炬先生,男,1964年出生,硕士学历。1985年至今在新疆农业大学任专职教师,现为交通与物流工程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为运输规划与物流工程,区域物流规划。2017年3月15日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2006年至2019年期间,承担亚洲开发银行、新疆科技厅委托研究项目多项,编制新疆部分地州市和兵团部分师市物流业发展规划及物流园区规划;现任新疆物流协会副秘书长,新疆物流学会副会长,中国交通运输协会亚欧大陆桥物流分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亦不存在与《董事声明及承诺书》内容相悖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公司董事会一贯保持科学高效的决策程序,采用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2020年度,我们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以及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会议。

(一)参加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

2020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11次、股东大会3次,我们均出席了会议,会上均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建议和意见,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独立董事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 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窦刚贵1146103
宋岩1146103
葛炬1146103

报告期内,公司一如既往支持我们的工作,为我们履行职责提供便利的会务、通讯、人员安排等条件。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我们保持了畅通的沟通渠道,确保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运行情况。同时,召开相关会议前,公司精心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传递,积极有效地配合了我们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我们认为2020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需,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事前征得了我们的认可,也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遵守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方委托代销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关于公司房地产项目委托代销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额度适当,双方的关联交易行为在定价政策、结算方式上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根据《证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规定,对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对外担保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经核查,本报告期末,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83,423.34万元,为公司对亚中物流借款、眉山圣丰开发贷和汇润兴疆开发贷提供的担保。

(四)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2020年半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和《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进行了监督和审核。同时,公司对募集资金均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五)高级管理人员提名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七次会议中《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第十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中《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进行了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我们对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历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和专业能力符合要求,提名及决策程序合法。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在公司历年的审计过程中,能够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七)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审核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业绩与战略需要,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时符合《公司章程》、证监会及上交所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大股东套现等明显不合理情形或者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等情形。

(八)股权激励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公司实施了股权激励计划,我们对《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以及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中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和第十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中《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均发表了独立意见,以上议案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本次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相关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内部审批程序和信

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全年共计披露定期报告4份、临时公告91份。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始终关注并督促管理层持续优化内控管理流程,严控经营风险,定期听取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的汇报。经核查,公司目前不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的各项议案,独立、审慎、客观的行使我们的表决权,为推动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维护股东权益做出了努力。2021年,我们将再接再厉,依托独立董事的专业性和独立性,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大力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对我们履职所提供的配合和支持!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窦刚贵、宋岩、葛炬

2021年3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