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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物流: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25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现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业绩与战略需要,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时符合《公司章程》、证监会及上交所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大股东套现等明显不合理情形或者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等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认为: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们认为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双方的关联交易行为在定价政策、结算方式上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

原则,未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在审议该议案时,两位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窦刚贵、宋岩、葛炬

2021年3月24日

(此页无正文,为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窦刚贵 宋 岩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葛 炬

2021年3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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