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中大力德:安信证券关于中大力德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25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安信证券”)对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大力德”或“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88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11.75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500.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以及公司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3,616.64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883.3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17年8月2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17]4601号)。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

总额

(1)

募集资金总额 (1)以前年度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3)累计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4)年末结余金额 (5)=(1)-(2)-(3)+(4)
19,883.3620,237.60189.95544.19-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安信证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市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慈溪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类别存储余额备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逍林支行[注1]39506001040016112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支行[注2]309006216018010069545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慈溪支行[注3]94120078801100000073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合 计---

[注1]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逍林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署方为其上级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市支行,该账户已于2020年5月21日注销。

[注2]该账户已于2020年5月21日注销。

[注3]该账户已于2017年10月11日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核查意见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本年度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本年度内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18年2月1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18年3月6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1、公司拟将“年产20万台精密减速器生产线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中大创远精密传动设备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实施地点由宁波杭州湾新区金慈路159号变更为浙江省慈溪市新兴产业集群区宗汉街道新兴一路185号。

2、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后,“年产20万台精密减速器生产线项目”拟使用部分公司现有房产,以便于项目尽早实施尽早投产,因此减少了新建厂房面积,土建工程投入减少,项目投资总额由21,826.99万元调整至18,928.87万元,变更后设备投入及铺底流动资金均保持不变,实施过程中公司可能根据项目进度需要和市场情况对部分具体设备进行适当调整。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变,仍为15,045.2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事 项

事 项变更前变更后
项目总建筑面积17,815平方米,均为新建。17,815平方米,新建4,612平方米,使用现有厂房面积13,203平方米。

事 项

事 项变更前变更后
项目投资总额土建工程3,910.451,012.33
设备投入15,109.5515,109.55
铺底流动资金2,806.992,806.99
小 计21,826.9918,928.87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15,045.2115,045.21

3、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总额及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均保持不变,实施过程中公司可能根据项目需要和公司研发情况对项目所需部分具体设备进行适当调整。

(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将加强对精密减速器产品的基础研究和技术开发,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认为:

中大力德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中大力德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中大力德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中大力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无异议。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度编制单位: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19,883.36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89.9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0,427.55 [注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 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年产20万台精密减速器生产线项目15,045.2115,045.21-15,520.84103.162019年8月3,083.43[注2]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080.982,080.986.301,965.8994.472019年8月不适用[注3]不适用
3.补充流动资金2,757.172,757.17183.652,940.82106.66不适用不适用[注3]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19,883.3619,883.36189.9520,427.55102.74-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 计19,883.3619,883.36189.9520,427.55102.74--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1]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包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投入。[注2]承诺效益系该项目达产后实现的净利润,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注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将加强对精密减速器产品的基础研究和技术开发,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补充流动资金”降低企业财务成本,增强公司竞争力及盈利能力,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翊维 阴 豪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