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1898 公司简称:中煤能源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4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经审计2020年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为5,350,726,000元,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为5,904,167,000元。为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维护企业价值和股东价值,公司董事会建议2020年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04,167,000元的30%计1,771,250,100元向股东分派现金股利,以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13,258,663,400股为基准,每股分派0.134元(含税)。
二 公司基本情况
(一)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中煤能源 | 601898 | - |
H股 |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中煤能源 | 01898 |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义宝厚 | 冯建华 |
办公地址 |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1号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1号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
电话 | (8610)-82236028 | (8610)-82236028 |
电子信箱 | IRD@chinacoal.com | IRD@chinacoal.com |
(二)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是集煤炭生产和贸易、煤化工、煤矿装备制造及相关服务、坑口发电等业务于一体的大型能源企业。公司立足煤炭主业,凭借先进的煤炭开采及洗选技术、完善的营销及客户服务网络,综合实力在煤炭行业位居前列。通过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新型煤化工业务,在煤炭转化和清洁高效利用方面经验丰富,装置运行效率、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保持行业领先,低成本竞争优势明显。公司围绕煤电化一体化发展,大力发展以坑口电厂为主的发电业务,煤电联营优势持续扩大。充分发挥煤矿装备专业技术优势,丰富产品结构,着力提高产品及服务质量,巩固市场占有率,延伸煤炭产业链。
1. 煤炭业务
(1)煤炭生产
2020年,煤炭企业努力克服不利影响,在一季度煤炭产量不足的情况下,通过优化采掘、采剥、抽采关系,科学组织生产,着力提高生产效率,强化产运销协调,煤炭产量创近年来新高。平朔集团充分发挥规模优势和高产高效优势,持续加大露天剥离,全力释放露天矿产能,最大程度组织生产,煤炭产量稳中有升。上海能源公司、中煤华晋公司积极推进村庄搬迁工作,统筹采掘接续管理,为矿井生产接续稳定夯实了基础。西北能源公司强化生产组织,优化采掘工艺,提高采掘效率,商品煤产量创历史新高。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商品煤产量11,001万吨,其中,动力煤产量9,894万吨,炼焦煤产量1,107万吨。
公司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不断加大安全投入,夯实安全基础,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持续开展系统优化、装备升级、素质提升、管理改进保障工程,13处煤矿被评为国家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安全保障能力稳步提升,实现了安全生产。
公司坚持“安全、高效、绿色、智能”发展方向,着力加强研发投入,大力推动信息化、自动化、智能化建设,累计建成智能化采煤工作面6个,4处矿井列入国家首批智能化示范建设煤矿名单。加快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带动煤矿生产高产高效,通过智能化开采技术和装备的创新研发,实现了科技与生产的紧密结合。报告期内,公司原煤工效36.9吨/工,在煤炭行业保持领先水平。积极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努力建设绿色矿山,创建无泄漏工厂。
(2)煤炭销售
2020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巨大冲击和煤炭市场跌宕起伏的严峻挑战,公司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国家能源安全保障央企责任,积极落实保供稳价措施,严格执行中长期合同机制,全力保障国家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公司继续夯实营销体系重构成果,强化煤炭营销管理职能,整合公司产业化优势,推进内部市场建设,板块一体化协同作用更加凸显。公司持续完善煤炭营销网络布局,紧跟市场节奏,全力开拓市场,优化客户和产品结构,强化精准施策和智能物流建设,统筹产运销衔接,区域市场份额不断提升,销售规模再创历史最好水平,中煤品牌优势、市场话语权和影响力进一步提高。全年累计完成商品煤销售量26,544万吨,同比增长
14.8%,应收账款周转天数控制在10天以内,经营质量保持行业领先水平。
公司创新机制模式,多平台联动、多渠道拓展外购业务,资源渠道和供应商结构进一步优化,百万吨级供应商占比大幅度提升,亿吨级外购煤贸易量的基础进一步夯实,高质量煤炭供给能力持续提升。全年实现买断贸易煤销售量14,644万吨,同比增长20.8%。
2. 煤化工业务
公司主要煤化工产品工艺路线是由煤炭作为原料经气化转换为合成气(CO+H
),净化后生产合成氨或甲醇,合成氨与二氧化碳生产尿素;甲醇经MTO反应生成乙烯、丙烯单体,聚合为聚乙烯和聚丙烯。2020年,面对疫情冲击和国际油价大幅下跌等不利影响,公司积极采取措施,优化生产组织,煤化工生产均保持了安全稳定运行。统筹大检修管理,提高工作协同,不断推进装置精细化管理,持续推进系统“安稳长满优”运行。狠抓生产、技术、管理全过程全方位的节支降耗、提质增效,持续提升煤化工产品创效能力;通过运行优化、技术改造、管理提升等措施,煤化工运营再创新水平。
公司设立三个专业煤化工研究所,搭建创新平台,加快骨干技术人才培养,不断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围绕现有工艺方案开发差异化产品和延伸产品链,落实国家保障粮食安全、加强耕地保护战略要求,组织开发含聚谷氨酸大颗粒尿素差异化产品10.2万吨,创效698万元;按照以市场为导向原则组织聚烯烃改性产品的生产研发,全年生产各种聚烯烃差异化牌号产品11.4万吨,创效2,770万元,提高了公司煤化工产品的核心竞争力。
公司对煤化工产品销售实行统一管理,进行集中销售和预收款销售。2020年,公司克服价格大幅波动、物流发运不畅等不利因素,灵活调整营销策略,不断优化客户结构,持续加强质量管理和售后服务。积极争取第三方物流运价优惠政策,合理布局前沿仓库,实现了煤化工产品全产
商品煤销量(万吨) | 2020年 | 2019年 | 变化比率(%) |
(一)自产煤内销 | 11,096 | 10,176 | 9.0 |
按区域:华北 | 3,177 | 2,839 | 11.9 |
华东 | 3,955 | 3,856 | 2.6 |
华南 | 1,149 | 1,011 | 13.6 |
其他 | 2,815 | 2,470 | 14.0 |
按煤种:动力煤 | 9,977 | 9,143 | 9.1 |
炼焦煤 | 1,119 | 1,033 | 8.3 |
(二)自产煤出口 | 9 | 19 | -52.6 |
按区域:台湾地区 | 9 | 19 | -52.6 |
按煤种:动力煤 | 9 | 19 | -52.6 |
(三)买断贸易 | 14,644 | 12,127 | 20.8 |
其中:国内转销 | 14,502 | 11,984 | 21.0 |
自营出口 | 21 | 35 | -40.0 |
进口贸易 | 121 | 108 | 12.0 |
(四)代理 | 795 | 806 | -1.4 |
其中:进口代理 | 17 | 139 | -87.8 |
出口代理 | 95 | 156 | -39.1 |
国内代理 | 683 | 511 | 33.7 |
合计 | 26,544 | 23,128 | 14.8 |
全销,全年累计聚烯烃销量147.4万吨,尿素销量224.8万吨,甲醇销量68.8万吨,货款回收率100%。为进一步丰富产品结构,稳步扩大化工产品自营贸易业务规模,全年采销14.1万吨,实现销售收入10.2亿元。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主动转产防疫物资,全年组织生产销售专用聚丙烯原料2.74万吨;全力以赴保障春耕备耕,组织投放春耕市场尿素60余万吨。
自产煤化工产品产销量(万吨) | 2020年 | 2019年 | 变化比率(%) |
(一)聚烯烃 | |||
1、聚乙烯产量 | 74.3 | 74.5 | -0.3 |
销量 | 74.5 | 75.2 | -0.9 |
2、聚丙烯产量 | 72.1 | 70.8 | 1.8 |
销量 | 72.9 | 69.8 | 4.4 |
(二)尿素 | |||
1、产量 | 188.6 | 199.1 | -5.3 |
2、销量 | 224.8 | 229.1 | -1.9 |
(三)甲醇 | |||
1、产量 | 69.0 | 94.6 | -27.1 |
2、销量 | 68.8 | 95.8 | -28.2 |
煤矿装备 | 产值(亿元) | 销售收入(亿元) | |||
2020年 | 2019年 | 变化比率(%) | 2020年 | 占煤矿装备分部销售收入比重(%) | |
主要输送类产品 | 37.5 | 34.9 | 7.4 | 37.7 | 42.2 |
主要支护类产品 | 31.5 | 28.5 | 10.5 | 30.1 | 33.7 |
其他 | 18.0 | 18.1 | -0.6 | 21.6 | 24.2 |
合计 | 87.0 | 81.5 | 6.7 | 89.4 | – |
4. 金融服务业务
公司立足自身产业发展和煤炭全产业链,积极发挥财务公司资金管理机制优势和统一数字金融平台信息科技优势,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动态把握资金流转规律,准确研判市场利率走势,及时优化调整同业存款品种期限配置策略,大力提高资金精益管理水平。持续深挖公司内部金融需求,不断创新数字金融平台功能和金融服务手段,打造承兑、贴现、再贴现、买断式与回购式转贴现等票据全产业链优势,提升金融服务能力。2020年,办理票据贴现930余张,贴现金额33.9亿元,日均自营贷款规模达132.0亿元。2020年末,吸收存款规模达358.3亿元,存放商业银行的同业存款规模达250.0亿元,均创历史最高水平。
金融业务(亿元) | 2020年 | 2019年 | 变化比率(%) |
吸收存款规模 | 358.3 | 285.8 | 25.4 |
存放同业存款 | 250.0 | 169.4 | 47.6 |
自营贷款规模(日均) | 132.0 | 117.6 | 12.2 |
2020年 | 2019年 (经重述) | 本年比上年 增减(%) | 2018年 (经重述) | |
总资产 | 281,686,377 | 272,565,137 | 3.3 | 264,365,047 |
营业收入 | 140,961,304 | 129,334,706 | 9.0 | 104,140,08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904,167 | 5,628,607 | 4.9 | 3,352,38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5,747,957 | 5,346,514 | 7.5 | 3,441,27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00,857,446 | 97,201,863 | 3.8 | 92,107,43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631,996 | 21,980,611 | 3.0 | 20,425,583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5 | 0.42 | 7.1 | 0.2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5 | 0.42 | 7.1 | 0.2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94 | 5.93 | 增加0.01个百分点 | 3.69 |
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27,512,225 | 33,880,961 | 38,851,122 | 40,716,996 |
利润总额 | 2,146,684 | 3,300,527 | 3,451,979 | 3,425,3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48,488 | 1,661,066 | 1,844,839 | 1,749,77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625,328 | 1,589,350 | 1,807,861 | 1,725,41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593,577 | 4,584,683 | 10,278,644 | 3,175,092 |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47,391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40,463 | |||||||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0 | 7,605,207,608 | 57.36 | -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HKSCC NOMINEES LIMITED | 422,210 | 3,953,306,949 | 29.82 | - | 未知 | - | 境外法人 | |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0 | 346,112,355 | 2.61 | -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中煤能源香港有限公司 | 0 | 132,351,000 | 1.00 | - | 无 | 0 | 境外法人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0 | 83,035,400 | 0.63 | -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6,431,407 | 42,749,546 | 0.32 | - | 无 | 0 | 境外法人 | |
徐开东 | 7,618,710 | 32,618,710 | 0.25 | -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河津市万年春置业有限公司 | 677,729 | 11,441,229 | 0.09 | -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师和平 | 5,555,385 | 10,219,153 | 0.08 | -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陈小毛 | 3,350,000 | 8,350,000 | 0.06 | -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中煤能源香港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中煤集团全资子公司,其他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情况不明。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本公司无优先股,无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
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简称 | 代码 | 发行日 | 到期日 | 债券 余额 | 利率(%) | 还本付息方式 | 交易场所 |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注 | 17中煤01 | 143199 | 2017年7月20日 | 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2022年7月20日。 | 0.74 | 2.85 |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 | 18中煤01 | 143638 | 2018年5月9日 | 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2023年5月9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权的到期日为2021年5月9日。 | 11 | 4.85 |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 | 18中煤02 | 143639 | 2018年5月9日 | 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2025年5月9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权的到期日为2023年5月9日。 | 4 | 5.00 |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 | 18中煤03 | 143670 | 2018年6月5日 | 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2023年6月5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权的到期日为2021年6月5日。 | 17 | 4.90 |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 | 18中煤05 | 143706 | 2018年7月6日 | 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2023年7月6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 | 22 | 4.69 |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 | 回售部分债权的到期日为2021年7月6日。 | 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 ||||||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二) | 18中煤06 | 143707 | 2018年7月6日 | 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2025年7月6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权的到期日为2023年7月6日。 | 8 | 4.89 |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品种一) | 18中煤07 | 143228 | 2018年7月26日 | 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2023年7月26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权的到期日为2021年7月26日。 | 8 | 4.40 |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一期) | 20中煤01 | 163319 | 2020年3月18日 | 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2025年3月18日。 | 30 | 3.60 | 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注: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7中煤01”)于2017年7月20日完成发行,债券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17中煤01已于2020年7月完成回售工作。发行人于2020年6月15日公告了《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0年债券回售实施公告》,并于2020年6月17日公告执行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将票面利率调整为2.85%,并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后2年(2020年7月20日至2022年7月19日)固定不变。发行人于回售登记期(2020年6月18日至2020年6月24日(限交易日))对17中煤01持有人申报回售进行登记,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本期债券回售情况的统计,17中煤01回售有效期登记数量为925,603手,回售金额为925,603,000元。2020年7月20日,发行人对本次有效登记回售的17中煤01持有人实施回售,回售后债券余额为74,397,000元。
2.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公司按时足额支付已发行公司债券的利息以及已回售债券的本金,不存在延期支付和无法支付利息及本金的情况。
3.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公司主体及各期公司债券进行评级。报告期内,联合评级于2020年4月30日出具《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0年跟踪评级报告》(联合[2020]814号),确定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同时维持“17中煤01”、“18中煤01”、“18中煤02”、“18中煤03”、“18中煤05”、“18中煤06”、“18中煤07”、“20中煤01”的债项信用等级为“AAA”。主体长期信用等级及中长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的含义为: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评级展望为稳定的含义为:信用状况稳定,未来保持信用等级的可能性较大。
根据监管部门和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跟踪评级的有关要求,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将在各期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公司年报公告后的两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各期公司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请投资者关注。报告期内,公司在中国境内发行的其他债券、债务融资工具的主体评级不存在评级差异。
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主要指标 | 2020年 | 2019年 (经重述) | 本期比上年增减(%) |
资产负债率(%) | 56.0 | 56.9 | -1.6 |
EBITDA全部债务比 | 0.25 | 0.25 | 0.0 |
利息保障倍数 | 3.39 | 3.19 | 6.3 |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经重述) | 同比 | |
增减额 | 增减幅(%) | |||
营业收入 | 1,409.61 | 1,293.35 | 116.26 | 9.0 |
营业成本 | 1,045.06 | 932.08 | 112.98 | 12.1 |
销售费用 | 126.55 | 132.86 | -6.31 | -4.7 |
管理费用 | 37.42 | 39.29 | -1.87 | -4.8 |
研发费用 | 5.23 | 2.88 | 2.35 | 81.6 |
财务费用 | 45.29 | 47.54 | -2.25 | -4.7 |
投资收益 | 13.13 | 24.84 | -11.71 | -47.1 |
利润总额 | 123.25 | 121.51 | 1.74 | 1.4 |
净利润 | 89.26 | 85.97 | 3.29 | 3.8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9.04 | 56.29 | 2.75 | 4.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6.32 | 219.81 | 6.51 | 3.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2.43 | -86.57 | -55.86 | 64.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4.75 | -95.66 | 40.91 | -42.8 |
项目 | 2020年 12月31日 | 2019年 12月31日 (经重述) | 与上年末比 | |
增减额 | 增减幅(%) | |||
资产 | 2,816.86 | 2,725.65 | 91.21 | 3.3 |
负债 | 1,578.32 | 1,551.39 | 26.93 | 1.7 |
付息债务 | 956.69 | 942.40 | 14.29 | 1.5 |
股东权益 | 1,238.54 | 1,174.26 | 64.28 | 5.5 |
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 | 1,008.57 | 972.02 | 36.55 | 3.8 |
资产负债率(%) | 56.0 | 56.9 | 下降0.9个百分点 | |
资本负债比率(%)=付息债务总额/(付息债务总额+权益) | 43.6 | 44.5 | 下降0.9个百分点 |
力提升盈利水平。在市场不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全年计划自产商品煤产销量10,500万吨以上,聚烯烃产品产销量140万吨以上,尿素产销量200万吨以上,继续加大降本增效力度,合理控制主要产品销售成本,努力保持收入规模和盈利水平。
(三)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1. 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报告期内,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从中煤集团之控股子公司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了中煤新集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现中煤智能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
2.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报告期内,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完成山西中煤潘家窑煤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收购。
3.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报告期内,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与中煤集团之全资子公司中煤电力有限公司合资设立中煤平朔安太堡热电有限公司,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1%;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煤陕西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投资设立中煤陕西榆林大海则煤业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中煤华晋集团晋城热电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国投晋城热电有限公司完成工商注销;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煤焦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之子公司灵石县中煤焦化煤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完成工商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