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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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9日以书面方式送达,会议于2021年3月24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梁创顺先生以电话方式参加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副董事长彭毅先生为本次会议主持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及出席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一致同意,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批准《关于<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0年度业绩公告>的议案》
赞成票:7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批准《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0年度业绩公告》,并在境内外披露。
2、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证券代码:601898 | 证券简称:中煤能源 | 公告编号:2021-006 |
赞成票:7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同意将《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报告》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3、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赞成票:7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同意将《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4、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赞成票:7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同意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待股东周年大会批准后,上述利润分配将依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由董事会负责实施。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建议公司2020年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计1,771,250,100元向股东分派现金股利,以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13,258,663,400股为基准,每股分派人民币0.134元(含税)。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批准《关于<公司2021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议案》
赞成票:7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批准《公司2021年度生产经营计划》。
6、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资本支出计划>的议案》
赞成票:7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同意将《公司2021年度资本支出计划》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7、批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计划>的议案》
赞成票:7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批准《公司2021年度财务计划》。
8、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中期财务报告审阅和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赞成票:7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建议继续聘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为公司2021年度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的中期财务报告审阅和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审计师,收费保持不变,仍为1,035万元(税前)。同意将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中期财务报告审阅和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已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另行发布的《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9、通过《关于2021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赞成票:7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同意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2021年度薪酬方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建议独立非执行董事年度薪酬标准为人民币30万元,退出现职的中央企业负责人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按人民币9万元标准发放工作补贴(均为税前,根据任职时间按月发放,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按实际履职时间计算)。其他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监事的薪酬在现工作岗位的单位领取。董事、监事参加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及董事会、监事会组织的相关活动的差旅费用由公司负担。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10、批准《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赞成票:7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批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1、批准《关于<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赞成票:7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批准《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12、通过《关于选举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
赞成票:7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同意提名王树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上述执行董事候选人尚待本届董事会作为提名人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任期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3、通过《关于控股股东申请变更到期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
赞成票:4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同意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煤集团”)出具的《关于进一步避免与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的履行期限延长至2028年5月11日,并结合实际情况将承诺内容变更为“在2028年5月11日前,在符合注入上市公司的法定条件下,经中煤能源按照适用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履行相应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程序后,中煤集团将与中煤能源存在同业竞争的资源发展公司和华昱公司的股权注入中煤能源。”除该变更外,中煤集团将继续遵守其与公司签署的《不竞争协议》的约定,以避免与公司之间可能的潜在同业竞争。
本议案涉及公司控股股东中煤集团申请变更到期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事项,关联董事彭毅、都基安和赵荣哲已回避表决,其余4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
同意将关于控股股东申请变更到期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另行发布的《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申请变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公告》。
14、批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议案》
赞成票:7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同意定于2021年5月11日下午3点00分,在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 1号
中煤大厦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有关事宜详见公司另行发布的《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通知》。特此公告。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