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说明
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络互动”)股票连续两个交易日(2021年3月23日、3月24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说明
针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
2、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于2021年1月14日发布了《2020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
2021-001),预计盈利:3,500万元-13,500万元。本次业绩预告数据仅为公司财务部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最终2020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
4、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经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不存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
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目前公司母公司存在部分银行债务逾期,部分银行账户、固定资产和股权资产被查封冻结的情形。2021年1月25日公司已与浙商银行杭州滨江支行办理贷款展期,合计贷款本金人民币2.48亿元,展期至2021年8月31日。2021年1月11日,公司已与工商银行杭州分行分批办理了贷款展期,2021 年2月8日,经法院裁定,工商银行杭州分行已撤诉,具体信息请查阅《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公司近日收到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的《民事判决书》,公司及控股股东何志涛、沈阳智通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因与辽宁振兴银行的金融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本次诉讼事项所产生的担保损失预计负债已在2019年度计提,对公司2020年度利润预计不产生重大影响,具体详见《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剩余未和解或展期的银行等机构,公司正在通过自身努力以及引进资产管理公司等方式,与各银行商讨和解和展期方案;
3、目前公司主要板块经营情况正常,主要分子公司的经营情况良好,根据本次业绩预告,预计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为3,500万元-13,500万元,截止2020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 111.35 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 及《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的通知》规 定:“13.3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六)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如公司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可能会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