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将2020年度履职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薛祖云、独立董事叶佳昌及董事丁能水3名成员组成。全部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其中薛祖云为会计专业人士,薛祖云担任主任委员。
2、审计委员会的职能是检查公司会计政策、财务状况和财务报告程序;监督及评估内部控制;推荐聘任外部审计机构;审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及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13次会议,具体如下:
序号 | 召开日期 | 会议事项 |
1 | 2020/1/4 | (1)听取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的计划、内容和范围,以及预审工作情况; (2)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
2 | 2020/2/16 | (1)审议《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3 | 2020/3/30 | (1)听取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汇报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结果、审计发现的重大事项、审计报告“关键审计事项”等涉及的重要事项、审计调整等; (2)听取公司汇报2019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事项; (3)审议《公司2019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2020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
4 | 2020/4/7 | (1)听取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情况; (2)审议《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序号 | 召开日期 | 会议事项 |
(3)审议《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4)审议《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0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5)审议《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审议《关于计提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的议案》; (7)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8)审议《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审议《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1)审议《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12)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 ||
5 | 2020/5/17 | (1)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
6 | 2020/7/3 | (1)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议案》。 |
7 | 2020/7/24 | (1)听取公司2020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情况; (2)审议《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8 | 2020/8/14 | (1)审议《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审议《关于2020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4)审议《关于子公司向控股孙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9 | 2020/8/28 | (1)审议《关于向四川厚全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10 | 2020/9/24 | (1)审议《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11 | 2020/10/9 | (1)审议《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审议《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12 | 2020/10/29 | (1)听取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情况; (2)审议《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3)审议《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优先受让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13 | 2020/12/11 | (1)审议《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审议《关于子公司股权变更暨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股权结构变化的议案》。 |
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议续续聘该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2、审阅公司的财务报表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2020年1-6月财务报告和2020年第一、三季度报告,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同意将其提交给公司董事会审议。
3、指导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认真了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和内审人员配置情况,听取了公司内审部门的工作汇报,并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4、协调管理层、内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为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年审审计机构之间更好地开展工作,审计委员会与注册会计师、管理层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内容等事项进行了有效的沟通,在审计过程中与会计师充分沟通并协调、监督公司各项外部审计工作按时完成。
5、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2020年度所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市场化原则和公平、公正原则,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情况。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工作,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忠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职责。2021年,审计委员会将
继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加强沟通、监督与核查,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更好地完成公司及董事会的各项委托,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