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的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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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声明
本保荐机构及所指定的两名保荐代表人均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本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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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信仪器”、“发行人”、“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贵所科创板上市。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注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以下简称“《审核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实质条件,同意向贵所保荐禾信仪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简介
中文名称: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GuangzhouHexinInstrumentCo.,LTD.
注册资本:5,249.7606万元
法定代表人:周振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4年6月24日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2016年3月25日
住所:广州市黄埔区开源大道11号A3栋102室,A3栋301室,A3栋401室
邮政编码:510530
电话:020-82071910
传真:020-82071902
互联网网址:www.tofms.net
电子邮箱:zqb@hxmas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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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证券中心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负责人:陆万里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部门联系电话:020-82071910经营范围:机械设备租赁;实验分析仪器制造;电子产品批发;专用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技术进出口;环保技术咨询、交流服务;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环保设备批发;电子元器件批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水污染治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计算机和辅助设备修理;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环境保护监测;房屋租赁;通用和专用仪器仪表的元件、器件制造;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涉及许可经营的产品需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仪器仪表批发;大气污染治理;环保技术开发服务;环保技术转让服务;机械零部件加工;环保技术推广服务;软件批发;软件开发;汽车销售;非许可类医疗器械经营;医疗设备租赁服务。
(二)主营业务
公司是一家集质谱仪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为一体的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主要向客户提供质谱仪及相关技术服务。公司专注于质谱仪的自主研发、国产化及产业化,掌握质谱核心技术并具有先进工艺装配能力,是国内质谱仪领域从事自主研发的少数企业之一。
2014年,由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首席科学家周振博士带领的“飞行时间质谱仪器创新团队”成功入选科技部“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公司成为国内唯一一家以质谱技术入选“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重点领域创新团队”的企业。
质谱仪作为高端分析仪器,在环境监测、医疗健康、食品安全、工业过程分析等领域得到广泛应用。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及服务高度聚焦于大气环境监测领域中的PM2.5、VOCs和O3监测,在该细分领域取得了较强的品牌优势,客户主要为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环境监测站/中心/中心站以及科研院所等。同时,公司积极向医疗健康、食品安全等应用领域进行拓展,公司的全自动微生物检测质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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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于2020年5月取得第二类创新医疗器械注册证,该产品属于《十三五”医疗器械科技创新专项规划》明确支持的“新型医用质谱仪、基于基质辅助激光解吸附等软电离方式的飞行时间质谱仪” ,目前处于市场拓展阶段。
公司多次牵头承担或参与国家级重大科研攻关计划,其中包括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863)计划、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科院战略性先导科技专项等。公司于2019年入选工信部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首席科学家周振博士入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公司的质谱仪产品单台价值数百万元,其中SPAMS系列、SPIMS系列和AC-GCMS-1000于2020年12月入选工信部第五批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SPAMS系列属于工信部确定的国家级“首台套”产品(单颗粒气溶胶飞行时间质谱仪),AC-GCMS-1000属于广东省确定的省级“首台套”产品(大气VOCs吸附浓缩在线监测系统)。同时,公司的SPAMS系列曾入选国家“十二五”重大科技成就展、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以及国家重点新产品, SPAMS系列、SPIMS系列曾参与“雪龙号”南北极科考、东方红II号黄渤海科考,并多次在国家大型活动中承担空气质量监测及保障工作。
(三)核心技术
公司自成立以来,通过坚持长期自主研发及承担或参与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863)计划、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科院战略性先导科技专项等质谱技术类重大科研任务,在质谱仪的质量分析器、离子源、进样系统、数据系统、整机系统等方面突破众多质谱关键核心技术。
截至本上市保荐书签署之日,公司掌握的关键核心技术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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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谱仪各组成部分 | 核心技术 名称 | 技术来源 | 所处产业化 阶段 | 技术保护措施(包括已授权专利、已申请专利、软件著作权等) | 在境内发展水平中所处的 位置 | 应用领域 |
质量分析器 | 高分辨垂直引入反射式飞行时间质量分析器 | 自主研发 | 已经实现产业化应用 | 技术秘密,未申请专利 | 该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 环境监测、医疗健康、食品安全等需要高分辨率、痕量快速分析等领域。 |
激光源质谱分辨率提升技术 | 自主研发 | 已经实现产业化应用 | 专利: 201810149729.3提高质谱分辨率的方法和装置(已申请) | 该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 公司所有产品应用领域。 | |
双极飞行时间质谱技术 | 自主研发 | 已经实现产业化应用 | 专利: ZL201220010994.1一种双极性反射式飞行时间质量分析器结构 | 该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 环境监测、工业过程分析等气溶胶监测领域。 | |
多级离子移除脉冲技术 | 自主研发 | 已经实现产业化应用 | 专利: (1)ZL201310728867.4选择性离子筛除飞行时间质量分析器及其实现方法与应用; (2)ZL201410055999.X筛选式飞行时间质谱仪探测器及离子筛选方法 | 该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 公司所有产品应用领域。 | |
离子源 | 单颗粒气溶胶双光束测径技术 | 自主研发 | 已经实现产业化应用 | 专利: (1)201910019536.0颗粒物粒径测量系统和质谱仪(已申请); (2)ZL201920033610.X颗粒物散射光收集装置以及激光测径系统和质谱仪; (3)ZL201822039316.8用于颗粒物粒径测量的激光测径系统和质谱仪 | 该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 环境监测、工业过程分析等气溶胶监测领域。 |
一体式小角度激光入射离子源 | 自主研发 | 已经实现产业化应用 | 专利: (1)ZL201721775653.2离子源及质谱仪; (2)201810689694.2 | 该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 医疗健康、环境监测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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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谱仪各组成部分 | 核心技术 名称 | 技术来源 | 所处产业化 阶段 | 技术保护措施(包括已授权专利、已申请专利、软件著作权等) | 在境内发展水平中所处的 位置 | 应用领域 |
飞行时间质谱仪离子源和飞行时间质谱仪(已申请) | ||||||
电喷雾离子源 | 自主研发 | 已突破关键技术,正向产业化转化 | 专利: (1)ZL201510050314.7一种等离子体喷雾质谱电离源; (2)ZL201621229362.9ESI离子源装置、质谱仪和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 该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 食品安全、医疗健康等领域。 | |
电子轰击离子源 | 自主研发 | 已突破关键技术,正向产业化转化 | 专利 (1)ZL201620317871.0电子轰击源及质谱仪; (2)201610235191.9电子轰击源及质谱仪(已申请); 软件著作权: 电子轰击源飞行时间质谱仪数据分析站软件 | 该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 环境监测、工业过程分析等气体成分分析领域。 | |
真空紫外光电离源 | 自主研发 | 已经实现产业化应用 | 专利: ZL201110298786.6一种补偿照射式真空紫外灯离子源装置 | 该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 环境监测、工业过程分析等VOCs气体成分分析领域。 | |
进样系统 | 膜进样系统 | 自主研发 | 已经实现产业化应用 | 专利: (1)ZL201110298867.6 一种气体分析质谱仪上的膜进样装置; (2)ZL201210347044.2一种用于质谱仪的膜加热进样装置 | 该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 环境监测、工业过程分析等VOCs气体成分分析领域。 |
数据系统 | 大气气溶胶污染实时源解析技术 | 自主研发 | 已经实现产业化应用 | 专利: 201810373781.7大气颗粒物的源解析方法和装置(已申请) | 该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 环境监测、工业过程分析等气溶胶监测领域。 |
质谱源解析技术 | 自主研发 | 已经实现产业化应用 | 软件著作权: (1)大气细颗粒物在线源解析分析软件; (2)单光子电离质谱 | 该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 环境监测、工业过程分析等气溶胶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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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谱仪各组成部分 | 核心技术 名称 | 技术来源 | 所处产业化 阶段 | 技术保护措施(包括已授权专利、已申请专利、软件著作权等) | 在境内发展水平中所处的 位置 | 应用领域 |
仪源解析软件; (3)单颗粒气溶胶质谱仪在线源解析系统软件; (4)环境空气快速监测预警溯源系统软件 | 领域。 | |||||
高时空3D-VOCs走航监测技术 | 自主研发 | 已经实现产业化应用 | 软件著作权: 高时空3D-VOCs走航监测系统软件 | 该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 环境监测、工业过程分析等VOCs气体成分分析领域。 | |
整机系统 | 质谱自动控制技术 | 自主研发 | 已经实现产业化应用 | 技术秘密,未申请专利 | 该技术为公司整机控制技术,在公司质谱仪产品的产业化中得到充分验证 | 公司所有产品应用领域。 |
序号 | 荣誉名称 | 获得单位 | 核发单位 | 核发年份 |
1 | 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 | 禾信有限 | 科技部 | 2012 |
2 | 创新人才推进计划-重点领域创新团队 | 禾信有限 | 科技部 | 2014 |
3 | 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科学技术一等奖 | 禾信有限、昆山禾信、暨南大学 | 中国仪器仪表学会 | 2015 |
4 | 广东省科学技术二等奖 | 禾信有限、暨南大学、中国科学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上海大 | 广东省人民政府 | 2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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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荣誉名称 | 获得单位 | 核发单位 | 核发年份 |
学、昆山禾信 | ||||
5 | 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智能制造领域) | 禾信仪器 | 广东省经信委 | 2018 |
6 | 广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 | 禾信仪器、暨南大学 | 广东省人民政府 | 2019 |
7 | 上海市科技进步奖二等奖 | 复旦大学、禾信仪器、昆山禾信 | 上海市人民政府 | 2019 |
8 | 广东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单位 | 禾信仪器 | 广东省工信厅 | 2019 |
9 | 广东省质谱仪器工程实验室 | 禾信仪器 | 广东省发改委 | 2019 |
10 | 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 禾信仪器 | 工信部 | 2019 |
11 | 上海市科技进步奖二等奖 | 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华东理工大学、禾信仪器、同济大学,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复旦大学、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 上海市人民政府 | 2020 |
序号 | 项目/课题级别 | 项目/课题名称 | 所属计划 | 重点突破核心技术 | 主管 部门 | 项目/课题 期限 | 独立或牵头 承担 |
1 | 国家 | 新型高分辨杂化质谱仪器的研制与应用开发 | 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 | (1)研发电喷雾萃取电离、空气动力辅助电离、二维离子阱与飞行时间质谱接口等原创性的高分辨杂化质谱仪器核心技术3项,攻克高分辨飞行时间、二维离子阱、直接离子化、质谱分子成像技术与装置方面的关键技术9项; (2)研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国际领先的直接离子化高分辨杂化质谱仪器的关键部件与整机,实现整机的工程化和小批量生产; (3)提供3种类型质谱仪器,分别针对肺癌等重大疾病、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境与生态、食品加工过程与安全等重点领域进行应用开 | 科技部 | 2011- 2016 | 牵头承担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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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课题级别 | 项目/课题名称 | 所属计划 | 重点突破核心技术 | 主管 部门 | 项目/课题 期限 | 独立或牵头 承担 |
发,形成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复杂样品的免标记、高分辨、高灵敏、高通量的质谱分析新方法。 | |||||||
2 | 国家 | 高灵敏度高分辨串级质谱仪器研制 |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超高灵敏质谱仪) | (1)攻克高效液质联用接口技术、高精度双曲面四极滤质技术、四极杆滤质器、线性离子阱及高分辨飞行时间质谱串联技术、复杂逻辑软件控制技术及数据处理技术; (2)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质量稳定可靠、核心部件国产化的超高灵敏、高质量精度质谱仪,实现对复杂生物基质中痕量蛋白、肽类和代谢物小分子的精确定性和定量分析,解决高效低污染离子传输、高效离子筛选、超高灵敏与高质量精度分析等质谱关键技术难题。 | 科技部 | 2017- 2021 | 牵头承担单位 |
3 | 国家 | 分布式多通道VOCs在线监测预警溯源系统集成及产业化 |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 | 针对化工园区生产线、厂界等VOCs无组织排放的监测难题,基于自主研发的便携式VOCs质谱仪,研制多路进样系统、开发在线监测预警软件平台,实现多分布式多通道VOCs在线监测预警系统集成,建立区域内多监测点位的VOCs实时、在线测量、监控、预测、预警体系,实现园区内异常泄露、无组织排放的监控、快速定位评估、预警预报,为环境精准执法、避免一刀切提供有效技术手段。 | 科技部 | 2020- 2022 | 牵头承担单位 |
4 | 国家 | 飞行时间质量分析器及其离子探测系统 | 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 | 开发与激光共振电离源配合的高分辨飞行时间质谱技术及其离子探测技术。 | 科技部 | 2012- 2017 | 子课题承担单位 |
5 | 国家 | 气溶胶化学混合态研究质谱仪 | 中国科学院战略性先导科技专项 | 研制气溶胶化学混合态研究质谱仪,实现对灰霾影响较大的100-1000nm颗粒物的检测,气溶胶化学粒子计数达到每秒100个颗粒,总体性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 中国科学院 | 2012- 2017 | 子课题承担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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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课题级别 | 项目/课题名称 | 所属计划 | 重点突破核心技术 | 主管 部门 | 项目/课题 期限 | 独立或牵头 承担 |
6 | 国家 | 低成本高性能环境质谱监测仪研制 | 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863)计划 | 攻克大气中多种成分同时在线监测的应用难题,攻克复杂环境下仪器长期稳定和抗污染技术、飞行时间质量分析器小型化技术、膜进行系统、单光子电离源、飞行时间质谱与快速色谱接口、迁移谱与质谱联用接口等核心技术以及环境质谱仪器整机装配工艺、高速数据采集等关键共性技术。 | 科技部 | 2014- 2016 | 子课题承担单位 |
7 | 国家 | 基于单颗粒质谱的快速源解析技术体系研究 |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大气污染成因与控制技术研究 | 实现单颗粒质谱快速源解析算法及定量转化方法的突破。 | 科技部 | 2016- 2019 | 子课题承担单位 |
8 | 国家 | 增材制造环境及元素成分含量的高精度在线检测 |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增材制造与激光制造专项 | 围绕金属增材制造过程中元素分析的检测,研究激光束低损耗传导、聚焦光学系统,建立激光光谱信号高精度探测方法,构建激光诱导击穿光谱系统,X射线荧光光谱系统,电子轰击离子源小型化飞行时间质谱检测系统及激光电离单颗粒飞行时间质谱检测系统,实现高精度增材制造金属元素成分检测,并在典型金属增材制造过程中应用。 | 科技部 | 2017- 2021 | 子课题承担单位 |
9 | 国家 | 农药残留非靶向筛查的雾化电离技术开发及产品化 |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食品安全关键技术研发专项 |
科技部 | 2018- 2021 | 子课题承担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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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参与国家标准制定情况
截至本上市保荐书签署之日,公司共参与5项质谱仪相关的国家及行业标准制定,具体如下:
序号 | 国家、行业标准名称 | 标准编号 | 归口/执行单位 | 发布时间 |
1 | 钢铁及合金 氧、氮和氢含量的测定脉冲加热惰气熔融-飞行时间质谱法(常规法) | YB/T4307-2012 | 全国钢标准化委员会 | 2012年11月07日 |
2 | 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 GB/T32210-2015 | 全国工业过程测量控制和自动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2015年12月10日 |
3 | 质谱仪通用规范 | GB/T33864-2017 | 全国工业过程测量控制和自动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2017年7月12日 |
4 | 液相色谱飞行时间质谱联用仪性能测定方法 | GB/T37849-2019 | 全国仪器分析测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2019年8月30日 |
5 | 钒氮合金氮含量的测定脉冲加热惰气熔融-飞行时间质谱法(常规法) | YB/T4779-2019 | 全国生铁及铁合金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2019年12月24日 |
项目 | 2020.06.30/ 2020年1-6月 | 2019.12.31 /2019年度 | 2018.12.31 /2018年度 | 2017.12.31 /2017年度 |
资产总额(万元) | 42,670.80 | 35,462.43 | 23,122.92 | 18,773.6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 | 18,821.58 | 17,894.13 | 13,124.67 | 11,056.36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57.54% | 53.11% | 49.46% | 47.99% |
营业收入(万元) | 7,677.68 | 21,983.72 | 12,472.57 | 9,251.55 |
净利润(万元) | 784.53 | 4,532.86 | 1,897.25 | 1,538.8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 865.93 | 4,647.43 | 2,003.51 | 1,541.8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 307.81 | 2,338.49 | 1,005.74 | -479.56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16 | 0.89 | 0.38 | 0.29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16 | 0.89 | 0.38 | 0.2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72% | 30.08% | 16.62% | 14.9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 | -3,393.28 | 7,790.12 | 492.26 | -837.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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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2020.06.30/ 2020年1-6月 | 2019.12.31 /2019年度 | 2018.12.31 /2018年度 | 2017.12.31 /2017年度 |
现金分红(万元) | - | - | - | - |
研发投入(万元) | 1,630.18 | 3,986.68 | 3,243.47 | 3,230.07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21.23% | 18.13% | 26.00% | 34.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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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未能如期取得突破,或技术人才大量离职、核心技术泄密、不能及时引进各类急需人才等情形,均可能导致公司逐步失去技术优势,进而影响公司核心竞争力。
(4)知识产权保护风险
各项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等知识产权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本上市保荐书签署之日,公司已获得39项发明专利、66项实用新型专利、59项软件著作权。如果出现新的核心专利申请失败、核心技术泄露、知识产权遭到第三方侵害盗用、第三方对公司知识产权提出纠纷或诉讼等情形,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技术创新造成不利影响。
2、市场风险
(1)下游应用领域较为集中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和服务主要应用于大气环境监测领域,短时间内大气环境监测领域的客户仍是公司主要的收入来源。如果下游大气环境监测领域出现较大不利变化,公司将面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2)下游行业政策变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客户或终端客户主要为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环境监测站/中心/中心站以及科研院所等,质谱仪单台价值较高,采购受财政预算的约束较强,若国家及各地方政府的相关环保政策及财政预算安排出现重大变动,则可能对公司相关产品及服务的销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产品结构单一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已实现产业化销售的产品主要包括SPAMS系列、SPIMS系列和AC-GCMS-1000,产品结构较为单一,且主要应用于大气环境监测领域。若大气环境监测领域的监测需求发生不利变化,或公司未能适应市场需求及时研发出新产品并实现产业化,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高端通用零部件采购风险
公司目前掌握了电喷雾离子源、电子轰击离子源、真空紫外单光子、离子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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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器、飞行时间质量分析器等核心部件的工艺设计成果。但质谱仪所需的高端通用零部件(高端激光器、分子泵、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目前仍需要进口,如国外相关厂商经营策略发生重大调整或所在国出口政策发生变动,则可能对公司高端通用零部件的采购造成不利影响。
(5)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长期以来,国际行业巨头一直占据国内分析仪器市场,在中高端市场形成明显的竞争优势。未来随着相关公司不断拓展环境监测领域市场,以及公司不断进入医疗健康、食品安全等质谱仪其他应用领域,公司面临的市场竞争将会更加激烈,可能会出现由于市场竞争加剧导致公司产品价格及毛利率出现下降的风险。
(6)市场拓展风险
由于公司生产的质谱仪产品价值较高且使用年限较长,相同客户一般不会在短期内频繁采购设备,导致公司主要客户在报告期内变动较大。若未来公司相关新产品的研发进度无法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或者在新领域、新客户的拓展上未能达到预期效果,则可能对公司未来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
(7)汇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购买的高端通用零部件均以人民币进行结算,因此外币汇率不会直接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影响,假设外币汇率波动全部反映至公司高端通用零部件采购单价上,则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对汇率波动的敏感性分析如下:
2020年1-6月 | |||||
项目 | 成本的变动金额(万元) | 影响利润总额的金额(万元) | 利润总额变动率 | 敏感系数 | |
外币兑人民币汇率上升 | 1% | 2.37 | -2.37 | -0.23% | -0.23 |
3% | 7.11 | -7.11 | -0.69% | ||
5% | 11.85 | -11.85 | -1.15% | ||
外币兑人民币汇率下降 | -1% | -2.37 | 2.37 | 0.23% | |
-3% | -7.11 | 7.11 | 0.69% | ||
-5% | -11.85 | 11.85 | 1.15% | ||
2019年度 | |||||
项目 | 成本的变动金额(万元) | 影响利润总额的金额(万元) | 利润总额变动率 | 敏感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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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币兑人民币汇率上升 | 1% | 12.19 | -12.19 | -0.22% | -0.22 |
3% | 36.56 | -36.56 | -0.67% | ||
5% | 60.93 | -60.93 | -1.12% | ||
外币兑人民币汇率下降 | -1% | -12.19 | 12.19 | 0.22% | |
-3% | -36.56 | 36.56 | 0.67% | ||
-5% | -60.93 | 60.93 | 1.12% | ||
2018年度 | |||||
项目 | 成本的变动金额(万元) | 影响利润总额的金额(万元) | 利润总额变动率 | 敏感系数 | |
外币兑人民币汇率上升 | 1% | 5.05 | -5.05 | -0.23% | -0.23 |
3% | 15.14 | -15.14 | -0.68% | ||
5% | 25.24 | -25.24 | -1.13% | ||
外币兑人民币汇率下降 | -1% | -5.05 | 5.05 | 0.23% | |
-3% | -15.14 | 15.14 | 0.68% | ||
-5% | -25.24 | 25.24 | 1.13% | ||
2017年度 | |||||
项目 | 成本的变动金额(万元) | 影响利润总额的金额(万元) | 利润总额变动率 | 敏感系数 | |
外币兑人民币汇率上升 | 1% | 6.01 | -6.01 | -0.34% | -0.34 |
3% | 18.02 | -18.02 | -1.03% | ||
5% | 30.04 | -30.04 | -1.72% | ||
外币兑人民币汇率下降 | -1% | -6.01 | 6.01 | 0.34% | |
-3% | -18.02 | 18.02 | 1.03% | ||
-5% | -30.04 | 30.04 | 1.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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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等环节多发生在每年第二、三季度,设备验收环节多发生在每年第四季度,相比同行业公司,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的(终端)用户结构和产品监/检测对象高度聚焦于大气环境监测领域中的PM2.5、VOCs和O3监测,使得公司分析仪器业务因上述业务特征呈现更为明显的季节性特点,即收入和净利润主要来自于下半年,尤其是第四季度。2017-2020年,公司分析仪器销售收入按季度分布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第一季度 | 389.63 | 1.95% | 232.24 | 1.57% | 20.65 | 0.21% | 255.73 | 3.27% |
第二季度 | 3,230.12 | 16.14% | 1,943.80 | 13.11% | 2,213.45 | 22.97% | 1,279.45 | 16.37% |
第三季度 | 5,391.55 | 26.95% | 1,837.76 | 12.39% | 1,812.17 | 18.80% | 188.06 | 2.41% |
第四季度 | 10,995.71 | 54.96% | 10,812.93 | 72.93% | 5,591.86 | 58.02% | 6,093.08 | 77.95% |
合计 | 20,007.01 | 100.00% | 14,826.73 | 100.00% | 9,638.13 | 100.00% | 7,816.32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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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较多政府科研项目资金投入,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分别为2,522.42万元、1,377.40万元、2,948.55万元和661.85万元,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44.64%、61.60%、54.39%和64.18%,占比维持在较高水平。公司经营业绩对政府补助存在依赖,如未来公司无法持续承担或参与政府科技攻关项目导致政府科研项目资金投入缩减甚至取消,将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4)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2017-2019年及2020年1-6月,公司及子公司昆山禾信均享受不同程度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及增值税税收优惠,2017-2019年及2020年1-6月,公司税收优惠合计金额分别为683.64万元、950.51万元、1,295.19万元和295.55万元,占同期利润总额的比重分别为39.20%、42.51%、23.89%和28.66%。若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则公司经营业绩将会受到不利影响。
(5)存货跌价风险
2017-2019年末及2020年6月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2,926.17万元、3,706.34万元、6,553.61万元和9,275.44万元,其中在产品占存货账面价值比例分别为46.88%、63.30%、41.59%和24.23%。存货周转率分别为0.91、1.20、1.40和0.33,主要是公司产品属于高端分析仪器,生产备货周期较长,因此存货周转较慢。若因技术更新导致市场需求环境发生变化,或因市场竞争加剧,但公司无法有效应对技术更新带来的产品和市场变化,不能有效拓宽销售渠道、优化库存管理、合理控制存货规模,可能导致产品滞销、存货积压,存货跌价风险将会提高。此外,如果下游客户采购政策或经营情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不能按照合同约定购买公司产品,公司存货亦可能面临跌价风险,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6)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风险
2017-2019年末及2020年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2,838.18万元、3,530.53万元、4,845.31万元和4,989.46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8.38%、18.65%、17.83%和15.96%。报告期各期末,公司1年以内应收账款占比分别为78.16%、78.59%、77.85%和77.51%,2年以内应收账款占比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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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15%、87.00%、92.01%和94.86%。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的持续扩大,公司的应收款项规模和账龄可能进一步增长,可能给公司造成一定资金压力。若未来客户采购及结算政策或者经营情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导致应收账款面临无法收回的风险。
(7)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2017-2019年及2020年1-6月,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69.71%、68.22%、
67.26%和66.01%,报告期内呈小幅下滑趋势。未来,随着公司逐渐由单一设备提供商向项目总包商、从单一服务提供商向综合服务提供商转化、公司竞争对手逐渐拓展环境监测领域市场、公司逐渐进入医疗健康、食品安全等质谱仪其他应用领域及募投项目建设导致的固定资产折旧增加,公司毛利率存在继续下降的风险。
4、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
(1)募投用地被收回的风险
公司拥有一项坐落于广州科学城开泰大道以南、新乐路以东的土地使用权,公司募投项目在此进行建设。根据公司与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补充合同,该宗土地建设项目应于2021年8月31日前投产,如未按期投产,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可解除出让合同,收回地块并退还已缴的出让合同价款。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上述建设项目虽然已于2020年7月封顶,但如公司未在2021年8月31日前投产或向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申请延期投产未获批准,则公司募投用地将存在被政府收回的风险。
(2)募投项目不达预期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入质谱产业化基地扩建项目。同时,公司还将投入综合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在全国10个主要城市建设综合服务网点。若市场环境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公司前期调研和分析出现偏差,则可能存在募投项目无法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3)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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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净资产将大幅增加。但因募投项目存在建设周期,无法立即达产实现预期效益,公司净利润的增长速度在短期内将低于净资产的增长速度,从而导致公司可能存在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被摊薄的风险。
(4)发行失败风险
公司选择“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作为具体的上市标准。如预计发行后总市值不满足在招股说明书中明确选择的上市标准,或网下投资者申购数量低于网下初始发行量,将会中止发行。中止发行后,在中国证监会同意的发行有效期内,且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公司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才可重新启动发行。若公司未在中国证监会同意的发行有效期内完成发行,公司将面临股票发行失败的可能性和风险。
5、其他风险
(1)租赁房产未取得房产证的风险
截至本上市保荐书签署之日,公司租赁的部分厂房和宿舍系出租方在其租赁的土地上建设的,由于土地使用权方和房屋所有权方不一,该等房屋未能取得房产证,产权存在瑕疵。未来如果因为产权瑕疵、出租方违约等原因导致公司无法继续租赁,则公司部分厂房和宿舍届时将需要更换至其他场所,进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
(2)共同控制风险
公司第一大股东周振、第二大股东傅忠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二人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合计持有公司表决权比例为57.36%。本次发行完成后,周振、傅忠合计持有公司表决权比例预计为43.02%。若实际控制人之间出现分歧导致《一致行动协议》无法顺利执行,则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规模扩大导致的经营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若公司的组织结构、管理模式等不能跟上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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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并及时进行调整、完善,则可能对公司未来的经营和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4)新冠肺炎疫情风险
2020年初爆发的新冠肺炎疫情致使全球各行各业均遭受了不同程度的影响,疫情较为严重的国家及地方相继出台并执行了较为严格的防疫防控措施,如延迟复工、交通管制等,受此影响,公司的采购、生产和销售等环节在短期内均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新冠肺炎疫情对于高端装备制造业的整体影响尚难以准确估计,如果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范围内持续时间较长,则将对全球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链造成全面冲击,将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证券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1.00元
3、发行股数:本次拟发行股份不超过1,750万股,且不低于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核准为准。本次发行均为新股,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4、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5、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配售对象。
6、承销方式: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三、保荐机构项目组人员情况
(一)保荐代表人
张华先生: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业务总监,经济学硕士,保荐代表人。2011年开始投资银行工作,曾负责或参与完成京威股份、东方时尚、广和通等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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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上市项目;丽珠集团B股转H股上市项目;东方时尚可转债项目;京威股份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柳化股份、京威股份等公司债项目。
魏安胜先生: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董事总经理,经济学硕士,保荐代表人,经济师。1997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工作,曾主持或参与景谷林业、贵航股份、精艺股份、奥马电器、四方精创、晨曦航空、奥士康等首发上市项目;华联控股和振华科技的公开增发项目;凌云股份、西安旅游的非公开发行等项目。
(二)项目协办人
周耀飞先生: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业务部门经理,金融硕士,保荐代表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6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工作,曾参与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挂牌项目及诺斯贝尔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顾问项目等。
(三)项目组其他成员
项目组其他人员包括蔡其龙、张磊清、蔡莹珊、张远航、梁健斌等五人。
四、保荐机构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明
经核查,国信证券作为保荐机构不存在下列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形:
(一)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或者通过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二)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三)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股份,以及在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任职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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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的其他关联关系。
五、保荐机构承诺
本保荐机构承诺已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贵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充分了解发行人经营状况及其面临的风险和问题,并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同意向贵所保荐禾信仪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本保荐机构通过尽职调查和对申请文件的审慎核查,承诺如下:
1、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规定;
2、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见的依据充分合理;
4、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5、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机构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6、保证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7、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8、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采取的监管措施。
9、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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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发行人已就本次证券发行上市履行了法定的决策程序
本次发行经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决策程序。
七、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是否符合科创板定位的说明
本次发行前,保荐机构对发行人的科技创新能力进行了核查,核查过程及履行的核查程序如下:
(一)发行人符合科创板行业领域要求的核查情况
根据《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行业领域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公司所属行业领域 | □新一代信息技术 | 自成立以来,公司一直专业从事质谱仪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公司的主要质谱仪产品单台价值较高(数百万元),属于高端分析测量仪器,被工信部认定为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 根据工信部发布的《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发展指南(2013年)》,质谱分析检测技术被列为产业关键共性技术。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仪器仪表制造业(C40)”。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的质谱仪产品符合“利用物质的物理、化学、电学等性能对物质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和结构分析”的定义,属于“仪器仪表制造业(C40)”中“通用仪器仪表制造(C401)”之“实验分析仪器制造业(C4014)”。 根据国家发改委制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智能化实验分析仪器、在线分析仪器等智能仪器仪表属于“2、高端装备制造产业”之“2.1智能制造装备产业”之“2.1.1智能测控装置”。 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智能化实验分析仪器、在线分析仪器等实验分析仪器属于“2、高端装备制造产业”之“2.1智能制造装备产业”之“2.1.3智能测控装备制造”。 公司于2018年入选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智能制造领域),于2019年入选广东省智能制造试 |
√高端装备 | ||
□新材料 | ||
□新能源 | ||
□节能环保 | ||
□生物医药 | ||
□符合科创板定位的其他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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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示范单位。同时,“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要“加强高端科研仪器设备研发制造”。因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公司属于“高端装备领域”之“智能制造领域”,符合科创板行业定位要求。
保荐机构进行了如下核查:(1)查阅发行人工商登记的经营范围、取得关于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情况的说明等;(2)查阅《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等产业分类的规定,核查发行人所属行业的划分依据;(3)查阅分析了相关行业研究资料、行业分析报告及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行业发展规划等;(4)通过公开渠道查询发行人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定期报告等资料,了解其主营业务、主要产品以及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情况;(5)查阅发行人的审计报告,分析其营业收入的构成情况;(6)查阅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客户销售合同,并实地走访主要客户了解采购发行人主要产品及使用情况。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所属行业属于科创板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符合科创板的行业定位要求。
(二)发行人符合科创属性要求的核查情况
根据《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科创属性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1、评价标准一
科创属性评价标准一 | 是否符合 | 指标情况 |
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占最近三年累计营业收入比例≥5%,或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金额≥6,000万元 | 是 | 公司2017-2019年累计研发投入为10,460.22万元,占2017-2019年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为23.93%。 根据致同出具的《2020年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公司2018-2020年累计研发投入为11,090.31万元(预测),占2018-2020年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7.10%(预测)。 |
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5项 | 是 | 截至本上市保荐书签署之日,公司共拥有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37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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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20%,或最近一年营业收入金额≥3亿 | 是 | 公司2017-2019年营业收入分别为9,251.55万元、12,472.57万元和21,983.72万元,2017-2019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为54.15%。 根据致同出具的《2020年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为30,397.18万元(预测),2018-2020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为56.11%(预测)。 |
科创属性评价标准二 | 是否符合 | 主要依据 |
独立或者牵头承担与主营业务和核心技术相关的“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 | 是 | ①2011年牵头承担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新型高分辨杂化质谱仪器的研制与应用开发”; ②2017年牵头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超高灵敏质谱仪)“高灵敏度高分辨串级质谱仪器研制”; ③2020年牵头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分布式多通道VOCs在线监测预警溯源系统集成及产业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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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是否符合科创板上市条件的说明
(一)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条件
1、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发行条件
本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是否符合《证券法》(2019年12月28日修订)规定的发行条件进行了尽职调查和审慎核查,核查结论如下:
(1)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2)发行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3)发行人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4)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
(5)发行人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发行符合《注册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1)符合《注册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经本保荐机构查证确认,发行人持续经营时间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已在3年以上。
经本保荐机构查证确认,发行人设立后已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发行人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3年以上,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以及发行人章程需要终止的情形,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符合《注册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2)符合《注册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经本保荐机构查证确认,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审计机构已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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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本保荐机构查证确认,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运行效率、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审计机构已出具了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发行人符合《注册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3)符合《注册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经本保荐机构查证确认,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经本保荐机构查证确认,发行人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最近2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2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
经本保荐机构查证确认,发行人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等的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发行人业务完整,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符合《注册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4)符合《注册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经本保荐机构查证确认,最近3年内,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3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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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形。
发行人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注册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综上,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办法》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实质条件。
(二)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总股本为5,249.76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1,750万股,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三)符合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要求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总股本为5,249.76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1,75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符合“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25%以上”的规定。
(四)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规定的标准
2020年6月,发行人股东周振、傅忠向3家外部投资机构合计转让104万股股份,转让估值为14亿元。本保荐机构结合可比公司在国内A股市场的估值情况,对发行人预计市值进行了预估,发行人符合“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的规定。
发行人2019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为2,338.49万元,营业收入为21,983.72万元。根据致同出具的《2020年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发行人2020年营业收入为30,397.18万元(预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为5,153.60万元(预测),发行人符合“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的标准。
综上,发行人符合《上市规则》2.1.2条第一款规定的市值及财务指标标准。《上市规则》2.1.2条规定:“发行人申请在本所科创板上市,市值及财务指标应当至少符合下列标准中的一项:(一)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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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对发行人持续督导期间的工作安排
事项 | 安排 |
(一)持续督导事项 | 国信证券将根据与发行人签订的保荐协议,在本次发行股票上市当年的剩余时间及以后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对发行人进行持续督导。 |
1、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大股东、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的制度 | 强化发行人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意识,认识到占用发行人资源的严重后果,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发行人决策机制。 |
2、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高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内控制度 | 建立对高管人员的监管机制、督促高管人员与发行人签订承诺函、完善高管人员的激励与约束体系。 |
3、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 | 尽量减少关联交易,关联交易达到一定数额需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并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 |
4、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 建立发行人重大信息及时沟通渠道、督促发行人负责信息披露的人员学习有关信息披露要求和规定。 |
5、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 建立与发行人信息沟通渠道、根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管理协议落实监管措施、定期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跟踪和督促。 |
6、持续关注发行人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并发表意见 | 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的要求规范发行人担保行为的决策程序,要求发行人对所有担保行为与保荐人进行事前沟通。 |
(二)保荐协议对保荐人的权利、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其他主要约定 | 按照保荐制度有关规定积极行使保荐职责;严格履行保荐协议、建立通畅的沟通联系渠道。 |
(三)发行人和其他中介机构配合保荐人履行保荐职责的相关约定 | 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持续对发行人进行关注,并进行相关业务的持续培训。 |
(四)其他安排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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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755-82133419
十一、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十二、保荐机构对本次股票上市的推荐结论
在充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的基础上,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办法》《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有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条件。
鉴于上述内容,本保荐机构推荐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请予批准!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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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上市保荐书》之签字盖章页)
项目协办人:
周耀飞
年 月 日保荐代表人:
张 华 魏安胜
年 月 日内核负责人:
曾 信
年 月 日保荐业务负责人:
谌传立
年 月 日总经理:
邓 舸
年 月 日法定代表人:
何 如
年 月 日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