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0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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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184号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管理层的责任
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1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1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贵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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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1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为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钟建栋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曹晶晶
中国·上海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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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1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664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0年12月6日由主承销商(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67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010.00万元,扣除主承销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3,200.40万元后,于2010年12月6日存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76,809.60万元;另扣减其余发行费用1,151.7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5,657.86万元。以上新股发行的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6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0)第25608号验资报告审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57号文《关于核准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497,18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7.7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99,999,984.86元,扣除发行费用13,215,668.9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86,784,315.91元。以上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3月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7]第ZF20248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 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2020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募集资金专户支出25.77万元,其中,募集资金项目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25.77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募集资金项目总支出98,521.60万元,其中,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80,739.35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7,782.25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25,366.61万元,募集资金余额应为15,814.69万元,差异9,551.92万元,原因系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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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2010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7.16万元,2011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458.63万元,2012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589.77万元,2013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808.67万元,2014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871.11万元,2015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874.60万元,2016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07.22万元,2017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006.11万元,2018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958.86万元,2019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815.17万元,2020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44.62万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制定了《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本公司董事会为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四个专项账户,其中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活期存款账户为:1204070029300028420;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活期存款账户为:7333510182100022095、7333510182100022763;公司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活期存款账户为:905101201900024747。2013年5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募集资金利息投资建设“年产7000吨高阻隔PVDC热收缩膜建设项目”的议案》,本公司董事会为该项目批准开设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专项账户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专用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活期存款账户为:120407002930011078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活期存款账户为7333510182100024971。本公司已与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本公司董事会及控股子公司浙江众立合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定向增发募集资金分别批准开设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专用账户,活期存款账户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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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070029300300179、1204070029300301879。本公司已与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控股子公司浙江众立合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账户性质 | 期末余额(元)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 | 1204070029300110784 | 活期户 | 4,668,895.87 |
1204070029300300179 | 活期户 | 346,616.84 | |
1204070029300301879 | 活期户 | 64,964.86 | |
理财户 | 220,000,000.00 | ||
小 计 | 225,080,477.57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 | 7333510182100024971 | 活期户 | 14,585,650.75 |
理财户 | 14,000,000.00 | ||
小 计 | 28,585,650.75 | ||
合 计 | 253,666,128.32 |
注: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超募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将闲置超募资金进行保本型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及存入专户开立银行的定期户或通知存款户。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本公司预算范围内,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实施使用的情况提出申请,财务部门核实、财务总监审核、董事长签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本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监事会。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15年4月24日,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为“年产7,000吨高阻隔PVDC热收缩膜建设项目”计划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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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完成,即将完成日期从2015年6月延期至2017年6月。2017年7月17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年产7,000吨高阻隔PVDC热收缩膜建设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议案》,对公司募投项目“年产7,000吨高阻隔PVDC热收缩膜建设项目”的部分实施内容进行了调整,并将募投项目的名称变更为“年产3,000吨高阻隔PVDC热收缩膜及3,000吨EVOH阻隔热收缩膜建设项目”。项目完成日期从2017年6月调整至2019年6月。2021年3月18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取消使用首发超募资金建设实施的项目“年产3,000吨高阻隔PVDC热收缩膜及3,000吨EVOH阻隔热收缩膜建设项目”,并使用变更后剩余的超募资金及自筹资金新设募投项目“年产3万吨新型聚烯烃热收缩膜生产线”。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2020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17年5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众立合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其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1.5亿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8年5月30日,浙江众立合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计已归还13,940.00万元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完毕。本公司2020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 2011年3月3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2011年4月26日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新型3.4米聚烯烃热收缩膜生产线二期项目”的议案》,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超募资金23,789.00万元用于投资建设“新型3.4米聚烯烃热收缩膜生产线二期项目”,2013年4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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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由超额募集资金投入增加“新型3.4米聚烯烃热收缩膜生产线二期项目”投资金额,新增投资2,530.00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超募资金投资新型3.4米聚烯烃热收缩膜生产线二期项目金额为25,904.99万元。
2、 2012年7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浙江众大包装设备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超募资金3,750.00万元用于投资设立子公司“浙江众大包装设备有限公司”。2012年8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向浙江众大包装设备有限公司支付首次出资投资款1,500.00万元。
3、 2013年3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13年4月23日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1)公司终止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浙江众大包装设备有
限公司”,已使用的募集资金1,500.00万元及相应的利息17.26万元,由公司用自有资金补足并继续投资,相应公司于2013年4月、5月分别从自有资金账户转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募集资金专户1204070029300028420内1,500.00万元、17.26万元;
(2)由超额募集资金投入增加“新型3.4米聚烯烃热收缩膜生产线项目”投资金额,新增投资2,250.00万元;
(3)由超额募集资金投入增加“新型3.4米聚烯烃热收缩膜生产线二期项目”
投资金额,新增投资2,530.00万元。
4、 2013年5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13年6月4日公司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募集资金利息投资建设“年产7000吨高阻隔PVDC热收缩膜建设项目”的议案》,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超募资金及募集资金利息21,123.00万元(其中超募资金17,662.86万元,募集资金利3,460.14万元)用于投资建设“年产7000吨高阻隔PVDC热收缩膜建设项目”。
5、 2015年4月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15年4月24日公司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年产7,000吨高阻隔PVDC热收缩膜建设项目”计划延期两年完成,即将完成时间从2015年6月延期至2017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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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2017年6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17年7月17日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年产7,000吨高阻隔PVDC热收缩膜建设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议案》,同意对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年产7,000吨高阻隔PVDC热收缩膜建设项目”部分实施内容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为:将项目实施内容调整为投资建成3条采用“三泡法五层共挤”生产工艺的高阻隔 PVDC 热收缩膜生产线,新增年产能3,000吨(制成品);1条采用“三泡法七层共挤”生产工艺的EVOH阻隔热收缩膜生产线,新增年产能3,000吨(制成品)。项目总投资调整为23,000万元(其中超募资金17,662.86万元,募集资金利息5,337.14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名称也将变更为“年产3,000吨高阻隔PVDC热收缩膜及3,000吨EVOH阻隔热收缩膜建设项目”。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超募资金投入“年产3,000吨高阻隔PVDC热收缩膜及3,000吨EVOH阻隔热收缩膜建设项目”金额为1,469.58万元。
7、 2021年3月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2021年3月18日公司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变更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取消使用首发超募资金建设实施的项目“年产3,000吨高阻隔PVDC热收缩膜及3,000吨EVOH阻隔热收缩膜建设项目”,并使用变更后剩余的超募资金及自筹资金新设募投项目“年产3万吨新型聚烯烃热收缩膜生产线”。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储于相关银行募集资金专管账户。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0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其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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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1年3月23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14,336.29 | 本年度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 | 25.77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 | 98,521.6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 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3)=(2)/(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新型3.4 米聚烯烃热收缩膜生产线项目 | 否 | 21,133.50 | 23,383.50 | 23,406.48 | 100.10 | 2013年6月 | 6,730.93 | 是 | 否 | |
2.年产2,000吨印刷膜生产线建设项目 | 否 | 4,112.50 | 4,112.50 | 4,798.96 | 116.69 | 2013年12月 | 2,618.40 | 是 | 否 | |
3.众成包装研发制造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4,180.00 | 4,180.00 | 4,183.50 | 100.08 | 2013年9月 | 注1 | 否 | ||
4.新建年产12万吨热塑性弹性体材料生产项目 | 否 | 38,678.43 | 38,678.43 | 38,758.09 | 100.21 | 2018年12月 | -6,676.69 | 否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68,104.43 | 70,354.43 | 71,147.03 |
超募资金投向 | ||||||||||
1.新型3.4米聚烯烃热收缩膜生产线二期项目 | 否 | 23,789.00 | 26,319.00 | 25,904.99 | 98.43 | 2013年12月 | 8,621.21 | 是 | 否 | |
2.年产3,000吨高阻隔PVDC热收缩膜及3,000吨EVOH阻隔热收缩膜建设 项目 | 是 | 21,123.00 | 23,000.00 | 25.77 | 1,469.58 | 6.39 | 注2 | 注2 | 否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44,912.00 | 49,319.00 | 25.77 | 27,374.57 | ||||||
合计 | 113,016.43 | 119,673.43 | 25.77 | 98,521.60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 项目) | 新建年产12万吨热塑性弹性体材料生产项目未实现预期效益原因主要为报告期内该项目所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结构中SBS等基础性普通型产品仍占比较大,且其主要原材料苯乙烯、丁二烯等价格波动较大,因此报告期内仍发生较大金额的亏损,未达项目预期效益。控股子公司浙江众立合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目前正组织加大产品科研开发力度,加快高端特殊牌号及高档型高附加值产品的开发应用、中试和销售,力争早日实现量产,为公司贡献盈利,预计未来效益逐步改善。 PVDC热收缩膜及EVOH阻隔热收缩膜建设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主要是由于高阻隔热收缩膜是一种安全可靠的高阻隔性材料,但由于其产品技术要求高,加工工艺难度大,因此项目研发难度高、周期长,造成该项目的进度低于建设进度预期。公司已于2021年3月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项目的变更事宜,决议对该项目取消使用首发超募资金建设实施,并使用变更后剩余的超募资金及自筹资金新设募投项目“年产3万吨新型聚烯烃热收缩膜生产线”。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本公司2020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详见上述三、(六)。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详见上述三、(二)。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的情况详见上述三、(二)。 |
式调整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本公司2020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详见上述三、(四)。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本公司2020年度不存在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详见上述三、(七)。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本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不存在问题或其他情况。 |
注1:募集资金用于“众成包装研发制造中心建设项目”,由于该项目系研发项目,其经济效益体现在总体效益之中,无法单独计算效益。注2:年产3,000吨高阻隔PVDC热收缩膜及3,000吨EVOH阻隔热收缩膜建设项目处于建设阶段,故本年度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尚未实现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