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41 证券简称:华域汽车 公告编号:临2021-007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德勤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付建超先生,2020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05人,从业人员共6,445人,注册会计师共1,23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40人。
3、业务规模
2019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77亿元。德勤为57家上市公司提供2019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2.49亿元。德勤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等。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德勤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德勤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范思雯女士自2000年加入德勤,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范思雯女士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20年,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
师或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并且多年从事汽车行业项目审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总监袁园女士自2004年加入德勤,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袁园女士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5年,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项目经理、签字注册会计师,并且多年从事汽车行业项目审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质量控制复核人张颖女士自1994年加入本所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1996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张颖女士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及2018年度审计报告,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和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等。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德勤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0年度审计费用系德勤合伙人及其他各级别员工在本次审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并考虑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风
险等因素而确定,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不超过4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不超过11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德勤具备应有的专业能力,顺利完成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续聘德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德勤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在多年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其执行审计业务的会计师能够遵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并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状况。同意将相关议案提请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德勤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经验,在多年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审计人员配备合理,遵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开展审计工作,完成了相关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状况。未发现参与公司财务、内控审计工作的人员有违反相关保密规定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董事会意见
2021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21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21年度公司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