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3月23日在上海市威海路489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3月12日以专人送达、传真、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了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形成书面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主要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中所载内容反映了报告期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没有发现参与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签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并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续签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符合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所预计的2021年度发生的1,510亿元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定价符合诚实信用、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公司对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作出了客观、独立的判断意见,未发现有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修订内容见附件)
(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上述第一、二、五、六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1年3月25日
附件:
《监事会议事规则》主要修订条款对照表
原条款内容 | 修订后条款内容 | |
第九条 | 依《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由监事会行使的职权包括: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 | 依《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由监事会行使的职权包括: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监事应当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七)依照《公司法》相关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 |
第十九条 | — | 监事会对下列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新增】 (七)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股权激励名单、股权激励方案变更、对激励对象获授权益或行使权益条件是否成就等发表意见,或根据法律法规等要求作出说明。 (八)其他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发表意见的事项。 |
第二十五条 | 监事的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弃权、反对。与会监事应当从上述意向中选择其一,未做选择或者同时选择两个以上意向的,会议主持人可以要求该监事重新选择,拒不选择的,视为弃权;中途离开会场不回而未做选择的,视为弃权。 | 监事的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弃权、反对。与会监事应当从上述意向中选择其一,未做选择或者同时选择两个以上意向的,会议主持人应当要求该监事重新选择,拒不选择的,视为弃权;中途离开会场不回而未做选择的,视为弃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