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由于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筹划与本公司有关的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公司于2011年2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了《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暨停牌公告》,公司股票于2011年2月18日起实施重大事项停牌。 2011年4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济南钢铁实施换股吸收合并莱钢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于2011年4月13日公告了相关文件,同时依据相关法规规定,公司股票于2011年4月13日复牌。 特此公告。 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四月十三日
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复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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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1-0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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