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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泰控股: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25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三泰控股 公告编号:2021-020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20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3月24日上午09:3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朱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上市事宜,四川发展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发矿业”)通过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持有公司股份385,865,200股,持股比例21.87%,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在董事会换届改选后,川发矿业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同时,鉴于公司2019年9月完成龙蟒大地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蟒大地”)100%股权收购,龙蟒大地于2019年第四季度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主营业务由原来的金融服务外包业务变更为磷化工业务。为使公司名称与主营业务变化、未来经营发展及战略规划相匹配,同时也为引导投资者准确理解公司战略,保护投资者权益,董事会同意将公司名称变更为“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最终以登记机关登记备案结果为准),证券简称变更为“川发龙蟒”,公司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2312”。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公告》,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以上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依据相关规定办理相关登记备案、办理证券简称变更等手续。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上市事宜,川发矿业通过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持有公司股份385,865,200股,持股比例21.87%,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总股本由1,378,091,733股变更为1,763,956,933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1,378,091,733元变更为1,763,956,933元。

以上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依据相关规定办理相关变更登记等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变更注册资本等事项,同时结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具体修订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以上修订《公司章程》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依据相关规定办理相关登记备案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上市事宜,川发矿业通过认购公司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持有公司股份385,865,200股,持股比例21.87%,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根据《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补建与四川发展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之合作协议》相关约定,公司董事会人数由7名增加至9名,同时结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以上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一大股东川发矿业提名毛飞先生、吕娴女士、朱光辉先生、宋华梅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第三大股东李家权先生提名朱全芳先生、朱江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选举毛飞先生、朱全芳先生、朱江先生、吕娴女士、朱光辉先生、宋华梅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经审查,本次提名的6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次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事宜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投票。第六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三年。

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向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一大股东川发矿业提名周友苏先生、马永强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第三大股东李家权先生提名冯志斌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选举周友苏先生、冯志斌先生、马永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经审查,本次提名的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中,周友苏先生与马永强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冯志斌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次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事宜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投票。第六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三年。

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向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津贴的议案》

为更好发挥董事职能,经参考行业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将公司非独立董事固定津贴由税前人民币10万元/人/年调整为0万元/人/年;独立董事固定津贴不变,仍为税前人民币15万元/人/年。

此次调整董事津贴事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次调整董事津贴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薪酬管理,更好发挥董监高职能,参考行业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制定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以上《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申请授信业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同意全资子公司龙蟒大地及其全资子公司四川龙蟒磷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蟒磷化工”)以下融资及担保事项:

1、同意龙蟒大地向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期限1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担保期限自每笔贷款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公司授权公司及龙蟒大地法定代表人为有权签字人签署相关法律合同及文件。

2、同意龙蟒磷化工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期限1年,并由其母公司龙蟒大地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担保期限自每笔贷款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公司授权龙蟒大地及龙蟒磷化工法定代表人为有权签字人签署相关法律合同及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子公司申请授信业务及提

供担保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在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5,000万元,授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理、保函、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等,授信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年度授信额度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金额为准,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定于2021年4月9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章程》(2021年3月);

5、《董事会议事规则》(2021年3月);

6、《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2021年3月)。

特此公告。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毛飞先生简历

毛飞,男,1980年7月生,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2003年7月至2005年9月,任中国石化集团胜利石油管理局工程机械总厂职员;2005年9月至2008年6月,在西南科技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矿产普查与勘探专业研究生学习,获硕士学位;2008年6月至2010年8月,在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天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先后任技术员、科技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2010年8月至2010年11月,任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瓦斯院副院长(主持工作);2010年11月至2016年2月,任中国科学院成都地奥集团矿业能源公司副总工程师(2008年9月至2013年7月,重庆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采矿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获博士学位);2016年2月至2016年9月,任四川化工天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现四川发展天瑞矿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9月至2016年11月,任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资本运营事业部副总经理;2016年11月至2017年3月,任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产业投资事业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四川蜀裕矿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03月至2019年09月,任四川国拓矿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04月兼任四川国岳实业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03月起兼任四川发展天瑞矿业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08月起兼任四川发展天瑞矿业有限公司党委书记,2019年8月起任四川蜀裕矿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09月至2021年3月,任四川发展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兼四川蜀裕矿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四川国拓矿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四川国岳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于2019年9月至2020年12月四川发展天瑞矿业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于2019年9月至2019年12月参加四川省委党校和北京大学“新时代治蜀兴川执政骨干递进培养计划年轻干部铸魂工程”中青班结业);现任四川发展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毛飞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除以上任职外,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除上述关系外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

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截止目前,毛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2、朱全芳先生简历

朱全芳,男,1966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88年7月至1998年2月,历任金雁化肥厂副厂长、南绵集团副厂长;1998年3月至2016年9月,历任四川龙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总经理、集团总工程师;2016年10月至2020年9月,任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总监。朱全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截止目前,朱全芳未持有公司股份。

3、朱江先生简历

朱江,1983年1月生,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中山大学电子商务本科。2007年至2010年,任中信证券成都玉林北街营业部部门经理等职务;2010年至2014年,历任广州期货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2015年1月至2016年11月,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业务线总经理;2016年11月进入公司,历任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董事、董事长、总经理;2017年8月至2020年7月任中邮智递科技有限公司(已更名为智递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朱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截止目

前,朱江持有公司股份7,800,77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4%。

4、吕娴女士简历

吕娴,女,1983年2月生,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本科学历。2013年1月至 2015年4月,任成都技术转移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2015年4月至2019年8月,任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2019年8月至2021年3月5日,任四川发展现代服务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于2020年6月至2021年3月5日,兼任四川发展兴瑞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于2015年12月至2021年3月5日,兼任四川发展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吕娴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截止目前,吕娴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5、朱光辉先生简历

朱光辉,1981年7月生,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成都市第十三届青年联合会委员。2005年10月至2010年11月,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任项目经理;2010年11月至2014年6月,任中粮集团中国土产畜产进出口总公司内控经理;2014年6月进入公司,历任公司监事兼审计监察部经理,原全资子公司成都我来啦网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已更名为智递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副总经理、监事,公司副总经理兼风控总监,公司监事会主席、审计总监等职务;现任公司财务总监兼副总经理。

朱光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

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截止目前,朱光辉持有公司股份4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2%。

6、宋华梅女士简历

宋华梅,1984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年6月至2011年10月,曾任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副经理;2011年11月进入公司工作,曾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经理;2015年7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2019年4月起兼任公司董事。

宋华梅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截止目前,宋华梅持有公司股份2,027,53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1%。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周友苏先生简历

周友苏,男,1953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1983年7月至今,在四川省社会科学院从事法学研究工作,现任研究员,教授,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和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公司独立董事。

周友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

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截止目前,周友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2、冯志斌先生简历

冯志斌,男,1963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硕士学历,研究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后获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在中共中央组织部研究室、中国机械进出口总公司、通用技术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中化集团任职;2000年7月至2005年12月,任中化集团总裁助理兼投资会主席、投资部经理;2006年1月至2018年6月,任中化集团党组成员、副总裁(期间于2017年1月至2018年6月,任中化集团化工事业部总裁、党委书记,在中化集团任职期间曾任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董事长,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化蓝天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英特集团(股票代码:000411)董事长,中化化肥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297)执行董事兼CEO,中化国际(股票代码:600500)董事长;2010年至2014年,任国际化肥协会副主席);2018年7月起至今,任北京天明国际投资管理集团联席董事长兼CEO。冯志斌先生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等相关规定,冯志斌先生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冯志斌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截至目前,冯志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3、马永强先生简历

马永强,男,1975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会计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2004年7月至2006年8月,在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后流动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博士后工作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006年9月至今,在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工作;2010年10月至2014年9月,任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2012年3月至2015年12月,任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11月至2016年11月,任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6月至2015年12月及2018年7月至2021年2月,任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席。

马永强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截止目前,马永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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