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1】第 3 号)(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要求公司就《年报问询函》涉及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21年3月2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大连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公司收悉《年报问询函》后高度重视有关问询事项,并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及中介机构进行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由于《年报问询函》中部分事项尚需进一步补充和细化,且中介机构亦需履行其内部审核程序,公司预计无法在2021年3月24日前完成对《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工作。为确保回复内容的准确和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至2021年3月31日前完成《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对此次延期回复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3月24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