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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能源:上海能源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25

A股代码:600508 A股简称:上海能源 编号: 临2021-007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3月23日在公司行政研发中心附楼317会议室以现场+视频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监事会主席王文章先生、监事林宏志先生通过视频参加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部部长、法律事务部部长、审计部部长、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监事会主席王文章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会议认为,2020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恪尽职守,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有效发挥了监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审核意见的议案》。

会议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情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其他违规性操作行为。

监事会同意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审核意见的议案》。

会议认为,公司在充分考虑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盈利状况、投资安排和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的前提下,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有利于公司降低经营风险,缓解资金压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核意见的议案》。

会议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了《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健全有效,财务运作规范。公司编制财务报告及时、准确、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遗漏、虚假记载;利润分配方案兼顾了公司全体股东和公司发展的长远利益,符合公司实际;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对202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其审计意见客观公正。

迄今为止,监事会未发现公司财务报告中应披露未披露事项,未发现有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意见的议案》。

会议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了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认真组织实施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策,克服了安全压力大、煤炭市场不稳、改革任务繁重等困难,取得了疫情防控和经营发展双胜利,安全管理再上新水平,经营质量再上新台阶,深化改革取得新进展,较好的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报告期内,监事会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行为,亦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审核意见的议案》,并发表了监事会意见。

会议认为,公司与各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的实际需要,关联协议的签订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交易价格以政府、行业定价、市场价格或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报告为基础确定的,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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