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发表如下意见:
1、《关于油墨板块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满足业务的需要,公司拟继续开展生产经营相关原材料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为了进一步完善套期保值业务体系,充分利用金融工具对经营风险进行管理,本次拟增加套期保值的期权业务,经核查,我们认为,基于公司油墨生产所使用的原材料价格与原油价格存在较高相关性,为保持油墨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公司利用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规避原油价波动带来的风险,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制订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开展制定了严格的规定,从制度和组织层面进行风险管理,有利于控制风险。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开展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商品套期保值业务。
2、《关于修订公司<董事薪酬及绩效考核方案> 的议案》
我们对修订的方案进行了审阅,认为该方案的修订符合资本市场的实际和公司发展的需求,有利于充分调动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职位的董事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完善公司的激励机制,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我们同意对该方案的修订。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夏明会 宋铁波
张仕华 谢新洲
2021年3月24日